请关注这起劳动者艰辛维权的行政诉讼案! 金堂县的普通劳动者因为成都市劳动局不受理其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对成都市劳动局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书》这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并且按照《不予受理决定书》告知的起诉时间和受理的法院,向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寄交《行政起诉状》,状告成都市劳动局的这起非常普通的行政诉讼案件,从原告的起诉时间、法院的立案时间和开庭时间来看,就可看出成都市的劳动者维权有多艰难,劳动者维权的障碍都有哪些? 原告寄交行政诉讼状的时间:2005年3月23日。 成都市金牛区法院立案的时间:2006年3月24日,案号:(2006)金行初字第16号。 成都市金牛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的时间:2006年6月19日上午9时。 成都市金牛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的地点:成都市金牛区法院行政审判庭。 从起诉到立案受理是整整1年的时间,就是365天。人的一生有多少个365天啊??!! 中央提倡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 中央又要求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怎么这两个劳动者就遇不到这样“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行政机关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司法机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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