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南充市生活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 http://www.mala.cn/thread-5553993-1-1.html
申请原因:该帖所诉内容失实,属于恶意造谣、诽谤我司。一、 延期20天?我司施工合同什么注明了的因为我司乙方问题而延期,每延期一天按照合同金额的0.2%赔偿,延期20天也就是4%的违约金,如果延期了请带着合同来我司找我们赔偿。二、监理不到施工现场? 我司设有整个公司的监察部门,且设有严格的监察奖惩制度,监理定期到各阶段施工工地视察施工细节,如监理没有监管其分配监管工地我司会对其进行相应罚款惩处,监理不到施工现场根本不存在。三、偷换材料?我司签合同的同时就跟每个客户签单了一份《材料保真协议》协议里面明文规定了我司材料假一赔20倍,并盖有我司公章具有法律效应。施工现场材料到场也需客户对材料的包装、外观、色彩、品牌、规格参数等内容验收签字确认。四、我司拥有自己有的施工队,工人都是在我司买了购买了社保,统一管理,培训上岗!
五、我司对这位业主的身份表示严重的怀疑,首先“其中吐槽的部分小子等下给你细细说”,“我不是枪手”这两句不是一个权利和利益受到侵害的业主当时愤怒的心情所说出来的语言,真正的业主不会一再强调自己“我不是枪手”,这些则是经常在各论坛进行恶意诽谤的“水军”所用的惯用语。
六、“随后我上传装修合同和一些施工的图片”,“亲们,今天先到这里。明天小子去多照点,再发给大家看噶。”
请问你上传的装修合同在哪里呢?你多照的照片又在哪里呢?怎么只有3张照片?如果该业主真为我司客户,为什么没有上传那么重要的合同图片!
七、针对该帖所传的第三张图片,问题有几点,图中产品没有一样标志能证明是我司产品。
可以仔细查看该贴第三张照片,其强上水电线路条不是带我司
标志“生活家装饰”的红色背景白色字的水电线路条,其图中的强面处理粉为“嘉美居”而我司所用墙面处理为我司总公司 —生活家(北京)家居装饰有限公司 旗下自有品牌“菱峰”墙面处理。
而且该图中保护膜上没有一个我司“生活家装饰”字样及公司标志LOGO,而我司所有工地开工后不论门窗都会贴上带有我司标志的保护膜。其次我司在施工现在放有铭牌明确材料及垃圾堆放区域,所有保护膜都要直到工程完工客户验收满意签字验收后才清场。该帖中工地照片从始至中没有任何我司标志及我司所一直使用的主辅材料,更没有与我司所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应的相应合同,纯属恶意诋毁,如果该贴的诽谤诋毁继续对我司运营继续造成恶劣影响,我司将采取相应措施运用法律武器进行正当权益维护!必要时将追究发帖者的法律责任!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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