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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随笔] 一只蚂蚁的忧伤【唯安散文集】添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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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2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秋刀鱼的滋味】
           文/杨唯安
  早前对周杰伦一向不感冒,自那首《七里香》吹进耳膜时,才对他产生一丝好感。歌曲算不上优美动听,但歌词写得棒,是台湾著名诗人方文山填的词。诗样美的歌,听起来总令人产生朦胧的美。试想,一个人躲在漆黑的角落里,嘴里嚼着“茴香豆”,听着听着,初恋的甜蜜、晦涩,正如蒙牛酸酸乳→酸酸甜甜的那个味。尤其那句“秋刀鱼的滋味”,轻拂耳膜,缠绕心脾。仿佛听者的灵魂也随之跳跃,恰是“春花啊,纷如忧絮,酒肠啊,苦似黄连。”人生的无奈,生命中无数美好的事物犹如鲜鱼,感动人心,却又非常敏感、脆弱,似佛离开了某种东西就无法生存。其实,欲望漫无止境,得到了又是一种平淡。活着就是幸福。生活仅此而已的简单。
  老婆下岗那晚,我请她进了一家酒楼。老婆坐在我对面,一言不发。我叫来服务生,点了一份“秋刀鱼”。老婆用责备的目光看着我。朋,你疯啦,这鱼很贵的。”其实老婆不知秋刀鱼的价格。就在老婆问我的那一瞬间,酒楼头顶响起了周杰伦的《七里香》。老婆低着头,听着那诗情画意的歌词,眼泪再也忍不住,从眼角哗哗地滚落下来…
  老婆。你知道吗?小津安二郎最喜欢吃秋刀鱼了。他的最后一部电影《秋刀鱼之味》,描写秋天,色彩淡雅,朴实,气氛却浓郁逼人。我没看过。但是老公看过。其实,秋天只是季节转换的一个过程,并不是人生尽头。秋天走后,春天还会走来。老婆用手擦擦泪。“我知道你喜欢吃鱼。十七岁那年就知道。你考上大学那年,家里一贫如洗。你最终选择放弃上大学,当上咱村的民办教师。我知道你郁闷、痛苦。可你明白吗?当你上高一在报刊上,发表第一篇文章时,我就爱上了你。爱上一个一身斯文,一无所有的男人。以至后来,我父亲每次从田里罩鱼归来,我便设法支开父亲,从他鱼篓里偷偷抓出几条活泼乱跳的鲫鱼来。等到父亲去集市卖鱼后,就在家剖鱼温灶,用细火为你熬制鲫鱼汤,鲫鱼汤熬好盛入黑色大瓷碗里。我捧着它,避开人群,偷偷地溜进学校,把它放在你宿舍的书桌上。
  每次偷偷望见,你喝鱼汤幸福的傻样,我心如同灌了蜜。记得那次我俩去看张艺谋的《我的父亲母亲》,你说老谋子纯粹瞎编,电影里演的就是我和你的故事呢。你冲我笑。我可没电影里的“章子怡”那么清纯可爱。笑起来像花儿一样绽放。嗨,你说她才送一次饭给那位男教师,男教师便被感动了。可你送了十多回鱼汤给我喝,你说是“章子怡”可爱,还是你更执著?嘻嘻,你这是在夸我还是在贬我?当然是夸你。为了爱,“奋不顾身”嘛。”
  我俩离开学校那天正是秋天。天上飘着细雨,梧桐枯叶撒满一地。三十来个孩子跪在潮湿的操场上,哭喊:“杨老师,你别走。你回来!”那是多么震憾的场面,我望见你第一次哭了。哭得泪流满面。你对孩子们说,杨老师其实也不想走,但这是政府的规定,杨老师不是师范学校毕业的,明天你们的新老师就来了。孩子们,记住好好读书,只有知识才能改变你们的人生。
  谁知,三十多个孩子“咚咚咚”地往操场下面的水田里跳,污水浸湿了他们的衣裤,污泥沾满了他们的手脸。孩子们双手在水里抓来抓去。孩子们知道你喜欢吃鱼,他们要给你献上最后一道午餐。
  当时的我被孩子们的行为感动得落泪。我大声朝孩子们喊:“孩子们,你们快上来!这样做人会感冒、生病的。”但没有一个孩子听我的话,他们忙乎半天手里也没有逮住一尾鱼。孩子们在水田里哭得一塌糊涂。后来一女孩绝顶聪明,她用锄头将田埂挖了一缺口,田水流干的时候,天上细雨也停了,明媚的阳光从云层透射下来。在田中央水凹处,果然出现十尾鲜活的鲫鱼来。孩子们一阵雀跃欢呼,个个笑得比阳光还灿烂。
  虽然孩子们亲手煮的那碗鲫鱼汤盐味太重,油味太浓,鲫鱼也被煮得体无完肤,但我发现你,喝那碗鱼汤花了很长时间。每喝一口又停下来擦一次泪。你说那是你一生中,喝过的最鲜美的鱼汤。鱼汤里盛满了孩子们对你深深的情,浓浓的爱。
  离开家乡来到南方,在工厂做机修,多苦多累你毫无怨言,在酒楼扫厕所,默默无闻,与世不争。你还说刷马桶的时候,是你最有才华的时候,难道美妙的诗句只能在厕所诞生?面对这喧嚣、浮躁的世界你始终保持一颗沉静的心。宽容是你心中的丘壑,总会容下千军万马来奔腾,良心就是你最好的枕头,令你在人心芜杂的时代安睡。只有经历暴风雪的人才知道火炉的珍贵。
  世间美味处处皆有,但最令人难以忘却的,却是品尝美味时的那种心情。人有时不可改变命运,但可以改变心情。人不能选择相貌,但可以展现笑容。人不能改变季节,但可以适应环境。老公,吃吧!秋刀鱼,真是美味。
  嗨!今晚是我安慰老婆,谁知老婆反过来安慰我。一生有这样的老婆相伴,福矣!足矣!秋刀鱼的滋味再美,.吃起来也不是滋味。但是,能与自已相知、相恋、相守的女人一起品尝,生活本来就是有滋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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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2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发表于《新城市人》杂志第四期。

 楼主| 发表于 2012-3-12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母亲】
                      杨唯安
  母亲走了,埋在山后的麦地里,每年麦地里的麦子熟了,我就会想起母亲。我嘴里啃着面包,却永远不会忘记面包的由来。
  母亲是安岳长河乡人,她嫁给父亲时只有十九岁。比父亲小整整十岁。在我记忆里,母亲身材高挑,偏瘦,但长得好看。母亲性情温和,心地善良。她和父亲相处的几十年里,我很少发现母亲跟父亲吵架,虽然家境贫寒,生活艰辛,母亲依旧像一枚生锈的铁钉子,钉在父亲左右,不离不弃。母亲为人处事的作风影响着我的一生。
  我出生那年,正值文化大革命,红卫兵造反的年代,家里经常揭不开锅。村里三百来人,那两年就饿死一大半。人死时,身体肿大像个大黄南瓜,找不到木板做棺材,就地掏个土坑将尸体埋了。生活最为艰苦的时候,村里人开始吃“石米”,“石米”是一种软性石谷子,不属五谷杂粮。这东西吃进肚里不消化,母亲常说吃“石米”挨饿,但屙不出屎来。我想就如当今人得了严重的便秘,拉不出屎,只好用手指头伸入屁眼内,一点一点地掏。
  我五岁那年,家里生活虽有好转,但仍无大米吃,每天吃老麦饼,吃得我枯瘦如柴,终于倒下了。我躺在凉席上,奄奄一息。母亲转过头去,对着沉默寡言的父亲说,当家的,你看老二肚皮都能看见肠子了,可能不行了。父亲不说话,摇头,一声长叹,走出门去。那时的我,三天三夜没吃一点食物,没喝一滴水。于是,母亲从门外找来一张黄篾席。我想只要我小腿一蹬,一口气接不上来,断了气。母亲就会用黄篾席将我裹了,悄悄地把我背上后山,挖个土坑,把我给偷偷地埋了。
  随后几天里,母亲一直守在我身边,拉着我的小手,泪水在她眼眶里打转。谁知七天后,我竟然奇迹般活过来。母亲说,这是老杨家祖上积了德,而我说,这是母亲给予我伟大的爱,给了我生命的力量!后来每次回忆起这一幕,我就会想起《活着》里的福贵,亲手掩埋他小儿子,那心酸悲凉的情景,禁不住潸然泪下。
  以至在后来的数年里,母亲一直认为我是三兄弟里身体最差的一个。因此,母亲时常把荷包蛋、红烧肉偷偷藏在我碗底。我发现碗里秘密后,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望见大哥三弟羡慕的眼神,我实在无法咽下去,拉起大哥三弟的手跑出门去,然后把荷包蛋、红烧肉分给大哥三弟。因为那时的大哥是家里主要劳动力,三弟读书需要长身体。
  一九九二年春天,是我家灾难性的日子,母亲得了食道癌。全家人商量决定,送母亲去川医动手术,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也不能放弃可怜的 母亲啊。在成都火车北站公交车站下车后,母亲说她要上一趟厕所,可进去后再也没有出来。我和父亲着了急。原来厕所后面有一小门,那两天我和父亲几乎找遍了成都的大街小巷,也没见到母亲的身影。娘,您在哪里哟!
  笫三天,我和父亲赶车回到安岳家中。我推开堂屋门,发现母亲正在屋内砍猪饲料。那一刻,我泪水哗哗流了下来。娘,您怎么不告诉一声,一人偷偷赶车回了家?娘说,老二呀,娘思来想去,还是不动手术好。你今年二十四了,女朋友谈了两年。咱家这几年只攒下六千元钱,如果动手术,不知要花多少钱,这不拖累你们后人吗?娘,您怎这样想。有病就得医治,娘只有一个,女朋友没了还可以再找嘛。老二,你可不能这样想,榕儿多好的姑娘,还是裁缝。娘,我苦命的娘啊,到了这时候,您还在为您儿子着想。那一夜,我彻夜无眠,躲在被窝里流泪到天明。
  第二天,我从县三医院请来一位医生,给母亲打上一针。然后,我租了一辆面包车,把母亲送到川医。五天后,母亲顺利地做了手术。我和父亲不分昼夜守护在母亲身边。一月后,我们回到安岳家中。此去川医就医花费三万七千多元,全是七亲八戚那里借来的。手术后的母亲病情并未好转,母亲喝点白开水都会倒吐。我想母亲真的为时不多了,离我们远去的日子越来越短了。本想给母亲做点好吃的,可她又咽不下。得这种病的人纯粹是饿死的。
  母亲一天比一天消瘦,精神一天比一天恍惚。我和大哥连夜赶制一架竹滑杆,第二天抬上母亲到村里到处走走,那时正是油菜花开放的时节,田野里金黄金黄的。好美哟。让母亲看看昔日的村庄、土地、庄稼、乡里乡亲。五月初一一点二十二分,母亲终于走了。临走时,已瘦得皮包骨头,像遗留在竹床上一张腊黄、薄薄的纸……
  三个月后,我和女朋友成了亲。那时的我一无所有。因此,至今我也感激岳父岳母,把他们的女儿嫁给我,了却了母亲的遗愿。每次打工回家,我都会去母亲坟头坐坐,摸摸坟头上的青草,捏捏坟头上的泥土。感觉亲切而温暖,仿佛母亲还没走,站在我身边,喊着:“朋儿,该起床了。太阳已晒到你屁股了。”

发表于 2012-3-12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创意不错i。。

发表于 2012-3-12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帮帮忙,一定要顶起来啊

 楼主| 发表于 2012-3-12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厕所人生】
           杨唯安
      那是九三年夏天,算是一段悲凉的日子。我民办教师下岗。三十多个孩子围着我,眼含热泪。杨老师,你别走。孩子们,回去吧。这是国家的政策,杨老师未上过师范,今后会有更好的老师来教你们。我强压眼泪,一个生硬的回头,离开了工作四年的讲台。
  有人说深圳是打工者的天堂,好像弯腰就能捡到黄金。我和老婆南下,在深圳呆了一月也未找到工作,身上带的钱也即将花光。在这危难之际,一位四川老乡帮忙,把我和老婆介绍到翠竹北路,一家星级酒楼做楼什。老婆负责领导办公室卫生,我和其它同事负责酒楼全场卫生。正常营业时,我们负责捡碗、收碟、搬运家私。说明白点,楼什就是酒楼的杂工。人家叫你干啥就干啥,属酒楼最低等,最劳累的工种。记得当时月工资六佰元,刚好符合后来深圳定的月工资最低标准。谁知几天干下来,脚麻腿软,周身疼痛。每天下班回到集体宿舍,一头扎进钢架床上,浑身散了架似的,顷刻,呼呼睡着了。
  第三天,老婆来看我,后来听同事讲,老婆见我熟睡,在门外足足站了半小时。我醒来,看见老婆一双幽怨的眼,一人孤零零地站在男宿舍外,我很不是滋味。老婆先发话,朋,累,受不了。就别干了。去找份适合你干的工作吧。找。哪去找?容易吗?一无技术,二无特长。我知你拿粉笔头拿惯了,在家也没干过体力活。容。别说了。我是男人,这点苦算不了什么。说这句话时,我扭过脸去,害怕老婆看见我面部表情。其实,那时的我已脆弱至极。
  半月后,我腿脚不酸不麻了,周身也不疼痛了。我想应该是习惯了。记得是一个星期六中午,全体楼什开会,站一字形。主管是湖南人,讲话湖南口音浓重。他说最近客人老投诉,男女洗手间卫生差,服务不好。因此,我决定从外面重新调两人进去。从明天起,女洗手间由夏小萌负责,男洗手间由杨天朋负责。什么!叫我扫厕所。我一听我名字,我懵了。我一向对厕所厌恶,总认为厕所是肮脏的,丑陋的,跟一切不雅的文字连在一起。叫我扫厕所,真是对我莫大的讽刺。我曾经教育学生,你们现在不努力学习,将来没出息,人家扫厕所都不要你。我认为扫厕所是最没出息的人。
  于是,我举手发言。主管,我不扫厕所。主管怔怔地看我,很气愤。这时他的电话响了,他匆忙闪出门去。室内的楼什炸开了锅。阿朋,你傻呀,扫厕所是楼什里的美差,又轻松又好玩,还有这个。同事大姆指与食指搓几下,在我眼前晃动。我明白他是说钱。应是有小费收。我们挤都挤不进去,主管叫你去是看得起你。三分钟后,主管从门外进来,只说了一句话。就这么定了。从笫二天起,我便成为这间酒楼的扫厕工。笫一天走进厕所工作,我对厕所有了新的认识。这那是厕所,跟皇宫一般。二十个平方。明亮。干净。空气清新。散发着柠檬的气息和檀香的味道。我感慨星级酒楼的厕所都是香的。比咱居家还干净。浅灰色的云石地板反射着镜光,八百元每平米的日本紫兰花墙纸,进口的TO纯白抛光金边马桶,全红外线程控的感应B0SS小便挂桶,油黑花岗岩洗手台面上,竖立一面两平米左右的巨型镜面,光洁如新,滴水不沾。悬挂墙壁质纯烤瓷喷香器,每间隔十五分钟,喷洒渗满植物气息与花草气息的香水。人醉其间,仿佛置身于青山绿水温草幽花之间,惬意且怡然。头顶上BOSS音响浑厚低沉的音源舒缓流淌,沁人心脾。那时,我想我还是人。一个有尊严有魅力的男人。我猛然明白,主管叫我扫厕所的真正原因。每天一个花样男子站在厕所门口,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礼貌,微笑,是两条必不可少的素质。
  每天落班,冲凉,换衣,头发梳得油麻水亮。下身一条水磨蓝紧身牛仔裤,上身穿一件宽袖黑色T恤,脚上一双纯白色的球鞋。鼻上架一副墨绿太阳镜,然后,像一尾泥湫在深圳的街市,茫茫人流穿梭游离,潇洒自如,谁又知你是扫厕工!
  每次客人进门,我微笑,点头,左手指出前行方向,道声;“先生,早上好”或“先生,中午好”或“先生,晚上好”。每次客人方便后,应立即将马桶或挂桶的内外打扫干净,看不见一点污垢、水珠、杂质,保证室内空气流通,无异味。等待下一位客人到来。至于收小费是个敏感话题,酒楼制度是不允许的。客人要给,我也不拒绝。尤其香港人,思想、习惯已经西化,你给他服务,他不给会觉理亏。也有客人丢下二元五元的香港硬币,在仿青花瓷船形盘内咣咣作响,害我走遍深圳大街小巷,也花不出去。这是香港人的面子和精明。扫厕所时间长了,渐渐喜欢上了这份工作。简单。独立。自由。和客人混熟了,客人每次来会主动向我问好。总不鄙视我是扫厕工。把我当朋友。我们的相处是平和欢愉的。每次捡到客人的手机、钱包、或其它贵重物品,都努力寻找失主,看到失主找回失物时的感激笑容,我就美滋滋地乐。
  两年后的秋天,那间酒楼关了门。我的心像丢失了什么。以至后来辗转大江南北,做个无数的工种,换过无数的单位,钱也比扫厕所挣得多,但再也找不回,扫厕所那份清纯和快乐了。我想我只有扫厕所的时候,我的心才非常干净,我的形象才有点像人样,我的诗才不会那么庸俗,或许你不相信,我早已不是人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3-12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母亲》首发《资阳日报》,后入选天涯十年散文精萃《蛰伏于河流的日子》一书。

 楼主| 发表于 2012-3-12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厕所人生》发表于《北京青年报》,后转发《襄阳晚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12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念一棵渐渐老去的树】
              文/杨唯安
  对于树,心里有种永远挥之不去的情结,因为它是我的根,我的血。在外打工多年,我经常不在家,因此同父亲这棵树相处的日子甚少,有时心里总觉得愧对父亲。我的母亲过世十七年了,父亲这些年就在老家孤身一人的生活。虽然每月都寄三四百元给父亲,但心里老惦记父亲,总想着回家同父亲聚聚。记得父亲今年七十五岁了,儿子在外打工十多年,父亲在家也苍老了十多岁。前几天,我辞工回家。父亲孤零零地站在村头老槐树下等我。冬天的老槐树光秃秃的。低沉的天空灰暗深邃,老远我便望见父亲的身影。光秃秃的父亲,就像他身边光秃秃的老槐树。
  父亲几步冲上来,紧紧抓住我的手,朝我左瞧瞧,右看看,搞得我怪不好意思起来。我喊“爸”。父亲无语。我发现父亲一双老眼泪花闪动。我脑子里闪过冬天老槐树叶在沙沙地落。回来就好,爸今儿做一道‘干泡童子鸡’给你尝尝。我有点受宠若惊。母亲在世时,父亲从不下厨,他对烧菜煮饭可是外行。爸。拿着。给你老买的两瓶“红花郎”。父亲接过,脸儿灿烂,快乐得像个孩子。我心里甜甜的。其实,父亲的快乐就是儿子的快乐!
  回到家,父亲吩咐我杀鸡。我晕。我长这么大,还从未杀过鸡呢。我一手抓住鸡两只脚,用力扯掉鸡颈下一撮毛,菜刀架在鸡脖子上,眼一眯,头一歪,那时的我具有暴力倾向,手上的鸡不能主宰自已,这是做鸡的悲哀。
  我心一横,手用力一拉刀,鸡一声惨叫,“卟嗤”,鸡血喷我一脸。鸡在我手中拼命挣扎几下,不动了。我把鸡头塞进鸡翅膀下,放入盛满开水的木盆里,片刻,鸡竟从木盆里弹起来,神奇般向前冲奔三十来米。我大惊,鸡倏然倒地,再也不动了。我松口气,身后传来我父亲呵呵笑声,“你小子孩子都半大了,连杀鸡都不会。”我被父亲逗乐了,“鸡怎会想死,它还没恋爱呢。”
  半小时后,父亲将他的“干泡童子鸡”端上桌来,是用砂锅盛的。我迫不急待地揭开砂锅盖子,一股浓香窜进我鼻孔。好香。怎么叫“干泡”,不叫“干焖”?整道菜色泽亮丽,搭配均衡,紫嫩脆姜片配青绿嫩山椒,外加未成年地道的山黄鸡主料,我伸筷夹起一块鸡肉,塞入口中,顿觉口齿生香,喷香四溢。我有种荣登帝王的感触,任我狂揽后宫三千佳丽。很久没和父亲同桌进餐、喝酒、聊天,这种感觉亲近、温暖。父亲看上去真的老了,白发苍苍,沟壑布脸。我心里明白,和父亲同桌进餐的次数会越来越少。爸。喝。多喝两杯。看上去,父亲的精神状态不错,但在儿子的眼里,父亲已是一棵满脸苍桑的老树。父亲说“干泡”就是不花钱,这是追求异性的最高境界。也难怪曾经老外婆说,曾经十七岁年轻漂亮的母亲跟着父亲跑,气得老外婆直跺脚。看来父亲是想母亲了。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情愫。爸。喝。父亲依旧甜甜地笑。身旁的老婆娇嗔地说她要吃鸡脚,我冲老婆笑,那你把身子留给我吧。老婆脸儿羞红,像一朵瞬间顿开的迎春花。
  那夜,我喝得酩酊大醉,分不清东西南北。第二天一觉醒来,老婆冲我笑,说我昨夜醉酒错把水缸当夜壶啦,真是天大的笑话。
  清晨,太阳出来了。冬天的太阳暖和,振奋人心。三间青瓦老房已被拆迁,县城顺城大街穿村而过,或许两三年时间,这里将变成城市,记忆中的稻田,果园,花草不复存在,望着在晨光中早练的父亲,我想我应那棵树做点什么。村里许多和父亲同龄的老伯都过世了,人有人的宿命,也是树的人生。老有所乐,老有所养,是我们做儿女应有的美德。现在国家有政策,我接连跑了七八天,把父亲的农业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并自拿二万一千三百八十二元,为父亲买了养老保险,从下月起,父亲每月就能拿到六百元的养老金,生活费用基本够了,我从县社保大厅出来那一刻,长长舒了一口气。当晚,父亲知道此事,乐得舍不拢嘴,赞如今社会好,儿子也孝顺。但我心里仍觉愧对父亲。今后的日子,我会抽更多时间来陪陪父亲,亲情是需要相聚沟通的。年老的树行走在冬日的黄昏里,孤零零的,它是需要小树的问候,大树的关怀的。而我作为树的儿子,又怎能将渐渐老去的父亲弃之于肃瑟凄冷的冬天里!

 楼主| 发表于 2012-3-12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发表于2O11年《检察文学》第2期,后入选《检察文学优秀作品选》一书。定价:38O元/每本。

 楼主| 发表于 2012-3-12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diandi312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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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2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张爱玲的文字】
                   杨唯安
        最近,老是念起张爱玲。念起她的文字,她的作品。究其原因,没有理由。一句话,喜欢。就是喜欢。其实,我不是一个特怀旧的男人。但有些东西偏不能遗忘,总令我记得。不管时光匆匆流逝,依旧深刻记得。记得张爱玲的名字,张爱玲的作品,就像记得自已一生深爱的女人。简单而直接。
        昔日旧上海的风尘,犹如黑色的胶质影带,在她灰色的文字里游戈、沉积,最后凝固在欣赏者心页,这是一条挥之不去的情思。张爱玲,一位出生在官宦世家的奇女子,从小就开始接受中国诗书琴画的熏陶,她骨髓里浸透着中国风。小说技法又融入西方蒙太奇意识流。文字轻盈、飘逸、内秀,富有东方女性特有的兰心气质和感性色彩。也是近代女性写手标榜的典范。有时她的文字子略显幽暗,怀旧,如一朵紫色的花,缓缓舒展开放,让人觉得慵懒,颓废,仿佛阳光在她文字里是多余水份。所有的一切都与现实、梦幻、想像中交织纠缠,最后沉入读者感情的心底。
        张爱玲生前的作品影响力不大,一生在漂泊、孤 寂、冷寞里度过。最终孑然一生,孤死在美国一间公寓里。 张爱玲走后,人们像考古般挖掘她的作品。一本本尘封多年的文字相继问世,其热浪狂袭整个华人圈,令无数型男怨女痴迷追捧。我也是不打折扣的张迷。对于女人有特殊的爱好,不是她俏丽的容颜,诱人的身段,而是女性的智慧和文字魅力。
        我依稀还记起在某个湿润润的清晨,旧上海浩瀚的画卷在我眼前徐徐展开,一位高贵、优雅、身著紧身青花瓷旗袍的女子,从我面前款款走过…我为此女子痴狂。旗袍是张爱玲笔下女人生动、时尚的道具,也是女人掩藏粗俗的一把小油伞。伞下女人准是风情万千。张爱玲文中女人大多旗袍加身,气质、风韵才会立马呈现。脚下一双黑色高跟鞋踢踏踢踏响过幽暗的青石板小街…
        那一刻,一位手撑黑伞的英俊男人穿街而过。四目相撞,一切都在情理中发生。男人心随着女人摇曳的身姿开始悸动、跳跃,在记忆和梦里,去追寻张爱玲笔下优雅美丽的女人。这就是张爱玲文字铸就的魔力,控制读者对她文字产生痴迷,不能自拨。但纵观张爱玲的一生,她的爱情是灰色的。故事正如她自已。从浓烈开始,到各自默默离开,无须言语。一条小街,街头相望最甜,中间邂逅最美,街尾离别最痛。爱是一种感觉。一生记得就值得。所有一切将被时间冲淡。爱突兀而来,悄然而去。繁花散尽。看不见规律,触不到细节。如四季轮换,无法阻止,也无法复制。寂寞如无边的沙漠一样空旷、荒凉。张爱玲灵笔生花,张驰有度,把爱的真相,恨的缠绵,命运的多舛,演绎得淋漓尽致。文中男女相爱被套上沉重枷锁。从她的《倾城之恋》,《色戒》,《金锁记》,她的文字风格未变,改变的只是她对世界的重新认识。
        张爱玲相信爱情是真诚的。但结局是无人知道真相。或许不知道的东西才是美。我喜欢张爱玲的文字,更喜欢她散文式的叙事风格,闲适的生活态度。该忘记的却还记得,不该忘记的却早已忘记。女人文字存在有它存在的理由,男人不应该在张爱玲文字前加个“小”字,这是对她不尊重。我会像迷恋自已的文字一样迷恋张爱玲的文字,简单,执著,而多情。

 楼主| 发表于 2012-3-12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degeheeee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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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2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水中的花朵】
                     杨唯安
  九十年代初,谭咏麟的一曲《水中花朵》深深地撞击着我的心灵。多年来,每次聆听这首歌,心中都有不同的感受,升起一种莫名的情愫。“感怀那凋零的花朵,尘世中无处寄托”,那种挥之不去的淡淡忧伤,缕缕轻愁,丝丝心痛,点点思念,默默惆怅,滴滴记忆,仿若潺潺秋水缓缓流过我静静的心田。
  诚然,世间的花朵是美丽的,花的盛开只为留下一抹红。无论是天上的花儿,地上的花儿,还有水中的花儿,有谁不在为自己的美丽盛开?花美惹人爱,花香迷人醉。爱美人之性,爱花男之病;花朵再美,经过季节的转换,岁月的更迭,也会凋零。似佛一觉醒来,窗外早已阳光灿烂,但昨夜林子里飞花缤纷坠地,谁也不知一夜春风吹落繁花多少?花儿注定开得灿烂,落得悲凉,或许赏花的人还是那人,但眼前的花非原来的花了。我想花朵脱离枝头纵有千般不舍,在风中也是一首绝唱,既使侥幸坠落水中,花随水走,也会一路悲怆,惹得伫立青青河岸的人反复吟唱“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这印证了一 句俗语“人有千种,花有百样”,花不能改变花的宿命,人又岂能奈何!
  因此我常想,心仪的玫瑰,叶子翠绿,花朵艳红,常青的是叶子,不是如火的花朵。大片浓烈的色彩渲泄,就像凡-高的油画,让人痛苦不堪,觉得累。那肆无忌惮的火焰,一清二楚的芒刺,感觉身心不是在燃烧,而是在滴血,像某年某月某日某个女人。尘世中有多少女子能一生红丽而不失优雅呢?人总会在半醒半梦之间呢喃:落花一片天上来,花不停留人自留;有时我看花,花儿开得遥远,但又仿佛带着风的凉意,触上额头;天上花白如飘絮,轻如雪绸,缥缈而虚无,令人望其影攥不住根,地上花生得踏实,开得硬朗,但缺少一点灵动和秀美,与意境中的花朵有一定距离。因此,我常眷起水中的花朵来。
          当然,水中的花朵极少,令我记忆深刻的应是莲花。莲花不算水中漂浮的花朵,它不像浮萍随波逐流,它有茎,有叶,还有根。儿时家乡的荷塘十里飘香,清晨暖暖阳光如倾泻的金箔覆盖荷塘。荷塘里氤氲水霭,袅袅升腾,一条月牙小木船破水而来。轻风吹拂,荷叶摇曳,水面粼波闪烁。莲香手持长篙,四平八稳地立于船尾,长篙一撑一回出入水里,哗哗的水声伴着小木船有节奏地前行。两只受到惊吓的野鸭,呼呼两声从荷丛中掠起。
          莲香放下竹篙坐在船尾,用浑圆如藕的手擦脸上的汗,头发上湿漉漉的露珠,两条长长的麻花辫垂在船椽上。那时,我准会坐在荷塘边的青石板上,赤脚打起水花,然后望着莲香入迷。我喊:“莲香,我要吃莲子。”莲香起身站在船朝我甜甜地挥手。“嗯”…水嫩嫩的声音从风中飘过来,尾音长长的,美极了。我这一喊一迷就五年,莲香从一个小女孩变成一位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她清纯美丽,气质如莲。我想她应是水滋润的结果,或许她就是水做的女子。那样纤秀,那样水灵,那样清润,令我有狠狠想捏一把的企望,仿佛一捏就能滴出湿漉漉的水来;风中的荷花,摇曳在荷塘,婀娜生姿,它是一种柔弱妩媚的粉白花,有着像月光锻就的质被,入水便能溅起万点光晶。
  记得我上高二那年寒假,我从县城回到乡下。我找遍整个村子,也没看见莲香。村里人说她去了深圳。我默默望着村口,一脸惘然,心里空落落的。似乎心中的荷塘还是原来的荷塘,而莲香已不是原来的莲香了。 至今二十多年的时光飞逝,蓦然回首,家乡的荷塘已不复存在,而梦里的荷塘依旧十里飘香。儿时我最爱玩弄碧绿如翠的荷叶,左右手错落有致地摇晃,荷面一滴晶滢剔透的水珠来回滚动,真像一粒滑动的珍珠在青草地上熠熠闪光。我嗅到青草的味道和泥土的芬芳。
  莲香前年回来那天,村里炸开了锅。都说莲香出去闯对了,嫁了个有钱的丈夫,莲香穿金戴银的。本想去见莲香,但回头想想,我和莲香已属两个世界的人,她曾经留给我那段清纯记忆,我不想被打破,否则对自已是件残酷的事情。后来父亲告诉我,莲香去看望过他,还问了我的情况。但在我记忆里,只有儿时的十里荷塘,那个如莲的莲香。每次在城市的人工池里望见莲花,总觉得缺点什么,那被许多人手捏过,被尘世的尘埃和空气污染过的莲花,怎能与我心目中的莲花相题并论。心中失落惆怅之际,我突然迷上了养金鱼。透明的水晶玻璃缸里,几尾金鱼在舞蹈,一片,一片,像火,更像花。金鱼是开放在水中的花朵,我为何要一生守住那朵莲呢?

 楼主| 发表于 2012-3-12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的味道】
            杨唯安
  我生性嗜吃,又死要面子,凡遇朋友生日宴客,庭府乔迁,总学旧时大家闺秀吃饭斯文有礼,其结果是亏待自已的口腹之欲,也愧对厨师奉献的精点美食。平时看见吃饭乏味的人,一餐三两口应付了事,心里免不了生起无限感慨。吃岂能简单?没有好胃口哪来好精神?没有好精神哪能“干革命”?尽管有时囊中羞涩,我也从不虐待自巳的胄口,每次走进餐厅、食肆、吧屋,样子像走进教堂,总是带着虔诚期待的心情,希望获得味蕾的一次意外惊喜。
  其实,说句大实话,人生一世“吃穿”二字。生命的意义直指人的肠胃。“穿”只是人的外衣。人从娘胎里挤出来就是裸体。人不吃则不能生。吃关联的是文化,也是一个国家贫富的“象征”。“品”字三张口,对我来说,知味、辩味、懂味、说味、回味…便是品味人生的全部,也是人身体健康的标志。
  如果一个人的耳朵听不懂李斯特、贝多芬,别人会认为你不够高尚;如果一个人读不懂齐白石、梵高,别人会认为你缺乏艺术修养;如果一个人不懂吃,不谙中国博大精深的饮食文化,别人会认为你是食盲。说得更明白点,食物的味道,就是人生的味道。“酸、甜、苦、辣、咸”均在厨师的精彩演绎中。“色、香、味、形、美、养”是对食物艺术品位的总称。发展才是硬道理。创新,创新,再创新!变化无穷的菜肴犹如五颜六色的灿烂人生。视、听、味、触,这五种人类最基本感觉之中,我大胆妄言,味觉居首。吃是那么直截了当,那么令人痛快淋漓。
  所谓形美不美,全在大厨一把刀,所谓味绝不绝,全凭高汤熬得好不好。因为人生如刀,插进去是人生的痛,抽出来是生命的彩。纵使血红丹心似酒,岂奈春花秋月如潮。为人处世就如煲汤,火候是最难掌握的气度,汤汁是和睦相处的调料。不过,有时美味不是调出来的,而是要“入”,这样的食物才会散发原始的质香。所谓一点一滴,一片一丁,一生一熟,最终直指生命的精髓→血液。
  我曾到过美丽的“童话世界→九寨沟”,令我刹间忘记了红尘俗世的惊艳繁华
;我曾登顶雄奇壮丽的泰山,令我想起秦始皇雄才大略君临天下,我曾涉及天寒地冻的天山,望见洁白绽放的雪莲,美得令我说不出一句话。不过这一切的一切,随时光飞逝,在我脑海里再也寻不到一丝的记忆,唯独某种菜肴的滋味,缠绕心灵深处根深蒂固,叫人久久难以忘却。
  我常用味觉记忆城市,某个名人。刀郎的《二零零二年的第一场雪》,曾下遍大江南北,但我认为只是邻家小女孩音响里的噪音,不是生活主题。“民以食为天”,中华五千年历史凝练而成。孔子在《论语.乡党》中写道:“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可见我们的祖先对于吃也是津津乐道,讲究非凡。《诗经》、《礼仪》等作品中也有大量关于饮食的美文记载。
  我不是美食家,但我曾经是厨师,专做燕窝、鲍鱼、鱼翅等高档食材。我关注吃,美食家也不懂做菜。饮食离不开文化。饮食因文化更是活色生香。明清的蒲松龄、陆树声、袁宏道、纪晓岚都是撰写美食美文的行家。近代梁实秋的《雅居谈食》,张晓风的《酸梅汤》,林文月的《饮膳札记》,唐鲁孙的《天下味》,更是将饮食与文化的关联提升到一种至高无上的境界,令人读罢食欲蠢动,咀嚼再三,余味绕舌三日不绝。还有香港的蔡澜,饮食文章写得俗,但真,现场感强,商业味浓。显然文人写食早将食物艺术化、哲理化了。谁叫吃生来就是一种享受,跟环境,心情和气芬有关,总令人乐不此疲地追求和珍藏。
  我喜欢美食,更喜欢琳琅满目的菜单,中国人写的菜单如诗,隐晦,含蓄,透射出意境深邃之美。一道好菜令人流连往返,一道好菜名令人浮想联翩。名菜不是忆名人就是引典故,菜好不好,能不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一是口感,二是气芬,三是联想。西方人的菜单旨在显示食材,所写食谱甚是精准,盐放几匙,水加几克,一分一离绝不含糊。而中国文人对写食情有独钟。嗜辣的苏轼,恋苦的陶渊明,尚甜的秦观,爱品红酒的才女张爱玲,都曾在食物里怀旧,徘徊。似乎他们活着只有四样东西:烟酒、吃、诗和爱情。我也不例外,但不是文人。
  每天从酒楼海鲜档口走过,望见池中活泼乱跳的海产,虾身条纹、色泽,闪着新鲜刺眼的光芒,我仿佛欣赏到一场精彩绝伦的芭蕾舞剧,让我在高雅的艺术中沉醉,渐渐走到大海边,闻到了海洋的味道,令我念起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那一刻,心静如海水。偶然身旁走过一位鲍鱼公主,水灵的江南碧玉,梳着乌亮的发髻,一双单凤眼古典得令我想起曹植的词…
  每天游走在繁华的都市,街道两旁的烤蕃薯香味扑鼻而来,令我想起童年的饥饿记忆,苦难中蕴育幸福。时下虽有“朱门狗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现象发生,但食物的味道就是生命的味道。试问人人馋为何物?一切尽在世间美味佳肴!

 楼主| 发表于 2012-3-12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的味道》发表于《味来健康》杂志。

 楼主| 发表于 2012-3-12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棺】
         杨唯安
        土地是一口地棺,人想明白了,与它不期而遇,也是一种节日。---题记
  杨五爷蹲在地上,抽完他人生最后一只烟,直起身来,用手拍拍身上的泥土。然后,他抬头望望天,低头看看黑松林下熟悉的村庄、农舍、供他生活了七十五年的那片土地,村中那条笔直常未成型的石谷子街道…
  杨五爷一声不吭,脸上无丝毫表情。他缓缓转过身去。身后的一切都将成为过去。脚下是他为自己挖下的一个土坑。土坑不大,一点八平方米,足以盛下杨五爷厚重的一生,单溥而精瘦的身体。老伴下去了多年,自己也应该下去和老伴见面了,聊聊天,拉拉家常,那感觉多亲切。曾经自己的祖先睡进了这里,今天自己也将睡进这里。人不管生前多富有,一生的争名夺利,最后还得回到这里。一点八平方米就够了,什么也带不走。这是人的宿命,许多人一生想不明白。
  杨五爷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白色的药瓶,药瓶里装有足以让他安静睡去再也睡不过来的安眠药。那是他从各个药店拼买来的。杨五爷把一瓶安眠药全倒进了嘴里,然后,将一瓶“哇哈哈”矿泉水饮个底朝天,自己慢慢睡进土坑里,双手放于胸前,合上眼,安详地睡去。
  杨五爷今天穿了一套崭新的中山服,脚上也换了双新布鞋。曾经经典的山羊胡子也剃掉了。今天的杨五爷看上去很干净,或许他一生都没这样美过。 那时的黑松林很静,听不到一丝风声,一声鸟鸣。像一幅静美的画。人不能生如夏花之艳丽,却能死如秋叶之静美,那是一种境界。
  那夜,意外刮起了一场大风,吹得松针沙沙地响。后半夜,风愈刮愈猛,刮出一场罕见大雪。笫二天清晨,曾家沟村披上了一件白白的银装。一个干净美丽的世界!杨五爷身上覆盖了一层厚厚的积雪。他干干净净地来,又干干净净地去。这也算是一种最好的结局。三个前来黑松林打雪仗的孩子,发现了杨五爷的尸体。曾家沟村人很快知道了,曾家沟村距县城两里之遥,县城里人也传开了。 两小时后,黑松林挤满三四千人,说得更准确些,前两任县长死去也没有这么多人来送行。人群中的小孩听说杨五爷死了,像自己死了亲人般啼哭。曾家沟村人更是悲痛不已。都说 这是土地惹的祸!
  杨五爷何许人也。土生土长的曾家沟人。听老辈讲,杨五爷出生时掉在红薯土沟里,浑身沾满泥土,因此,杨五爷从小就对土地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杨五爷小时读过三年私塾,写一手好字,打一手好算盘。七六年当上生产队长,一干二十几年。乡里县里领导提起杨五爷,都会竖大拇指啧啧称赞。 八零年曾家沟人还没有乡村公路,村民修房造屋,买卖农资得靠肩挑背磨。杨五爷看在眼里,痛在心里,打报告给乡上, 上面领导以没钱为理由,把他的报告扔进废纸篓。杨五爷一气之下,五上县长办公室,软说硬磨不奏效,就耍赖不走,搞得当时的县长怕了他,从紧张财政中抽调四万元给他。半年后,一条崭新的乡村公路盘绕曾家沟村。村民都夸杨五爷真牛!
  杨五爷当生产队长期间,总是两袖清风,不贪一分钱一粒粮,每年各家各户的各种税费、提留都一一张榜公布,村民放心,他自己也安心。二零三年是个转折年,曾家沟村被划为城市规划区。村民认为在今后土地买卖中有油水可捞,在五月选举中,曾姓小伙取代了杨五爷。乡里给杨五爷发了一条慰问毛巾,一个茶盅,茶盅上印有五个红字:“为人民服务”。 那夜,杨五爷回到家里,一口喝下一瓶老白干,醉得分不清东西南北…
  不当生产队长后,杨五爷还是社员代表。但农民永远是弱势群体。耕地三万六每亩,非耕地一万八每亩,难道非耕地上建造的房屋半价销售?杨五爷每次在听证会上据理力争。农民失去土地怎样生活?土地就是农民的衣食父母!如果你要问,为何我双眼噙满泪水,因为我们爱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杨五爷的话并未感动太多的人。生产队长在利益的驱使下,依旧将土地低价出售。县城像一个怀孕女人的子宫天天长大,吞噬着村庄和农田。
  去年夏天,县城顺城大街穿村而过。这本是件好事,但拆迁办对农民房屋折迁态度强硬,规定每户地平方一百二十平方米。超出每平方米按一佰八十元计算,有合法手续的按四佰柒十元每平方米计算。当时县城商品房市价二仟每平方米,房子越多亏得多。如果实行统征,每人享有三万八千元,扣养老保险金每人二万,每人剩下一万八千元,如果你享受一百二十平方米楼房一间,你把全家所有人的钱返回还不够。这样你便真成了无钱,无地,无职业的城市人。男人要六十岁,女要五十五才领养老金,中间二三十年农民怎样生活?杨五爷将这套生活经计算得很清楚,他明白做农民的艰辛。开发办在同农民房屋拆迁未谈好,土地征用未落实的情况下贸然破土动工,村民结伙拦住他们的推土机,开发办人又是录像,又是报警。警察来带走了两位年轻的村民。杨五爷大怒,他们违法在先,没有土地进场许可证,我们只是在保护队里的土地。
  笫二天,三百号村民涌在公安局门口要求放人,可两村民还是被拘留十天。从此杨五爷开始了他的信访之路,他不相信世上无公理。从县里到市里,都没有得到满意答复。杨五爷回到家中,望见开发办的摧土机像一头疯牛,摧毁着一家家要拆迁的农房。杨五爷心一阵抽痛,他明白村民迫于上面压力,心里怕才签下合同。杨五爷越想越气,决定明日上北京。笫二天早上,杨五爷从县城赶车上成都,在成都火车北站客运中心广场下车后,被两个陌生男人拽进一辆小车,送回县城,将他关进了精神病医院。
  一月后,杨五爷被放了出来,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后来便发生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杨五爷走了。但曾家沟村民与开发办的战争还会继续。我也是曾家沟村人,或许两年后,这里早已变成繁华的街市,我也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城市人。我眼前的村庄、土地将会变成一种难忘的记.忆,但我依然会怀念我是农民日子,怀念把土地当生命爱惜的杨五爷子。

 楼主| 发表于 2012-3-12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 乳娘】
              文/杨唯安
         我出生那年,正值文化革命,家里经常揭不开锅。成天靠吃菜脚叶、牛皮菜、山野菜过日子的母亲,怎能挤出白花花的奶水来。因此,前来救命的是我的乳娘。她叫蓝采花,生产队长的婆娘。那时的生产队长比解放前的地主更疯狂,村民大多怕他。乳娘被养得丰乳肥臀,白白胖胖。
          听婆婆讲,乳娘是土生土长的曾家沟人,和我父亲是俩小无猜的玩伴。乳娘一直暗恋着我父亲。后来父亲和我母亲成亲后,乳娘伤伤心心哭过好几场,一气之下,嫁给了生产队长。 我想乳娘喂奶给我吃,原因有三点,其一,她善良有母爱,其二,她想我父亲一生欠她一个人情,其三,生产队长平时整人害人太凶,村民王石匠被他搞得死去活来,忍无可忍之下,一根二尺来长的尖钢钎,插进了生产队长的裤裆,生产队长痛得哇哇乱叫,两只鸟蛋顷刻完蛋。因此,我四岁那年,乳娘向我父母提出,要抱养我做她家儿子。我父母当然舍不得,于是生产队长更加憎恨我父亲。那时我家成份不好,是富农。父亲跪过高板凳, 挨过红卫兵皮鞭抽。人人鼓吹亩产万斤苕,千斤稻,三更半夜吆喝村民去赶麦苗上的露水,挖地要挖三尺深,搞得人们怨声载道。乳娘为这事天天同生产队长争吵,暗地偷偷送些苕饼麦馍给我父亲。父亲后来常讲,那两年不是乳娘帮助咱家,日子将会更加难过。
           后来村里发生一件怪事,乳娘奇迹般怀上了孩子,生产队长气得横目瞪眼的。可他无后,老了谁养?谁给他戴绿帽子,他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乳娘生下男婴。乳娘给男婴取名水生。
          水生两三岁时,我常带他到村子里四处玩。水生长得眉清目秀的。村里人都说长得像我父亲。这个问题至今仍是一个谜。谁知水生七岁那年,伙同几个玩伴偷跑去水桷凉亭洗澡,不慎溺水而亡。
          从那以后,乳娘变成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成天披头散发的,手里抱着一个稀脏的布娃娃,嘴里哼着革命歌曲。村里人叫她蓝疯子。每次我望见孩子们朝她掷石块,抛牛粪,我就喊:“你们别打她,她是疯的。”我冲上前去挡在乳娘前面。想骂:“狗娘养的!”
           水生走后,生产队长一下苍老许多。八四年冬天,乳娘患了乳腺癌,被迫切除右乳房。一半平原一半山峰的乳娘成为乡下男人最大的笑柄。你说这蓝采花年轻时是不是被男人摸得太多,才落下这病?那时的我火冒三丈,真想冲上去,给那乱讲的家伙两耳光,吼道:“放你娘狗屁!”
         亲生母亲走后,我一直把乳娘当亲娘。妻子榕说,我是喝乳娘奶水长大的,人不能昧了良心。妻子榕经常送些油盐酱柴米过去。有一次,我买了一箱牛奶送过去,乳娘蹦蹦跳跳的,快乐似个孩子。她用吸管吮吸着牛奶,嘴里直嚷着:“好香…好香…”那一刻,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我暗想,牛奶再香也不及您老的奶香啊。我仿佛觉得自己还是一个婴儿,躺在乳娘温暖的怀里,静静地吸吮她甘醇的乳汁,一点一点地成长…

发表于 2012-3-12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喜欢你的文字,美丽而又真诚,忧伤而又坚毅,蚂蚁虽小,却能艰强地走过大地!拜读。

发表于 2012-3-12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唯安 的帖子

很欣赏先生笔下之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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