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singleapple

成都交警石磊,警号071403扬言“我是交警,我就可以打你”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6-18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昵称好记最重要 发表于 2012-6-18 12: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写得急。错别字太多了。我修改一下。

讲事实的孩纸最可耐!
发表于 2012-6-18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被拖车。要么是因为没有携带行驶证,根据道法是可以处罚的。这个只有自己认栽。要么就是不配合执法被拖车要求到交警队接受后续处理。
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不是被冤枉,就自认倒霉,蚀财免灾。赶紧签字走人嘛,还不影响你的后面的事情安排和约会啊,饭局什么的。最多影响五分钟的心情。学会调节嘛。
呵呵。

发表于 2012-6-18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艾华 发表于 2012-6-17 18: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石磊交警说话的声音听出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哈哈,将军,最阴险的还是属你,只有你那手机才不怕声源与话筒的远近,隔再远都能录到均衡音量咯!

发表于 2012-6-18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到目前为止,这篇帖子已经撤下首页,楼主也再没有出来做解释,编辑也强调必须等交警部门的真相调查结果出来才会继续发声,当时这篇帖子是咋个审核通过的呀?难道只是因为有话题可以吸引点击率?难道这件事就这样算了?
还是那句话,你违反道法、违章了,剥夺别人的路权、影响了别人的安全,那就该被处罚。不能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来曲解事实。
那些觉得被罚冤枉的朋友,当有一天你骑着自行车或者步行的时候被机动车驾驶员因为贪图一时便捷,一盘子拐到了非机动车道或者直接开上人行道而受到惊吓时,你是否也会为他们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而接受交警处罚时为其鸣冤?我想击节叫好居多吧?
整个事件的过程相信大家心头都清楚了,交警有没有骂她,有没有打她,大家也看到了,我只是想仅仅针对这篇帖子所写的来一一厘清,客观一点来看这个事吧。

发表于 2012-6-18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
发表于 2012-6-18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好像是359楼,那个自称是当场驾驶员的帖,写的和singleapple一样真切啊,咋就只在一楼编辑那些说石磊这儿不是那儿不是的帖子,而不把在场证人的帖子也编到一楼去?既然你信singleapple,咋就不信那个旁观证人啊?编进去吧,事情越复杂,点击率越高!今儿没出大太阳,取下您的墨镜儿吧。也不知道能不能通过您审核,不过没事儿,我再发就是了。
发表于 2012-6-18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被成都卓丰科技有限公司诈骗经历
2011年4月左右,接到原成都卓丰科技有限公司(又称成都卓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市场部自称王姓的员工的电话,声称加入卓丰公司后,公司会提供股市信息给本人。一开始不信,暂付2400元,然后移交操盘部操盘手王亮(自称王亮,又对他人称王浩),带着做股票,称成为会员后,三个月为一个周期,提供9只股票的信息,每只保证5%以上的盈利,结果4月21日以9.51元买入“四环生物”,4月28日以7.83元出手,亏损逾2万。
由于亏损较多,对方摸准我急于翻本的心理,王亮乘此建议我参加公司的项目,说由于公司的原因,使我亏损这么多,可以申请优惠为我提供项目,项目的利润非常可观,但是需要报请上级也是王亮的老师的批准,一自称张姓的人配合演戏,最后商定必须汇款三万做保证金,2011年4月29日我通过转账汇入该公司提供的农业银行的账户30000元,但王亮因为我之前只交2400元,要我再交3000元,否则不再提供消息,这时已经入套的我,只好再汇3000元;双方以传真方式于2011年4月28、29日签订了保密协议以及项目合作协议,协议落款为成都卓丰科技有限公司。
不久,王操盘手谎称项目取消了,会退回三万,并让我提供我的汇款方式等等,我信以为真,如实提供我的帐号,但王亮一开始信誓旦旦到后来吱吱唔唔,总是推脱,至今也未退一分钱;同时王又提出公司将启动另一个项目,需要汇款21000元做保证金,本人于2011年6月1日按要求再汇入该公司账户,并再次于2011年6月16日以传真方式签订保密协议和项目合作协议;不久王亮称项目成本超出预算,提出需要追加7千,我没有追加,反而认为我自动退出项目合作,至此加上会员费5400元,从2011年5月至2011年6月1日为止,我共支付给卓丰公司信息服务费56400元,汇入该公司账户(农行6228 4804 6179 1523 016,开户名周希)。
为了要回之前的30000元,本人多次和财务总监周希通话,周希口气狂妄,称公司有专门的律师应对我们。后期财务电话不能再打进,经王亮转交,和公司法人代表崔超飞通过多次电话,后期电话总是回应“超出服务范围”,拒接。
由于投入这些资金后未能盈利,而按照会员协议服务期限没有结束,王亮将我介绍给公司的许姓操盘手,当时的联系电话是02866686362。
目前,该公司法人代表崔也不再接我电话,王操盘手电话总是关机。相关人员电话:王浩(操盘手)手机:15881188606(最近一次通话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崔超飞028-65635866(最后一次通话时间为9月20日)。
本人曾经传真到:02865318528,该公司总机号02865318555。
2011年11月1日,在没有办法联系对方的情况下,到派出所报案,事由为“其他诈骗类案件”,编号20111101 1356 0807 0665。
并且,本人多次在成都公安的相关网站 报案,
同时,为找到我类似的上当受骗者,通过百度等论坛寄望网络找到崔超飞、周希两人,因为按照常理,法人代表、银行帐号必定是真实的自然人,公司可以改头换面、业务员有假名,相信这两个人不会有假。
                              
通过网络已联系到一些人,
种种迹象表明,这个公司依然在为非作歹,改头换面继续着骗人的勾当。
此图表明,该公司改称成都中厚科技有限公司,其中第3条,细节露出了成都卓丰的狐狸尾巴。
我们收集了这些电话,发现这些电话还在使用中,可以想象,他们还在联系客户,还有有一些上当受骗者:崔超飞028-65635866(小灵通)
传真:028-65318528,总机028-65318555。
相关电话:028-66938891、66867163、66595696、65318520、65836696、65318527;
目前,成都卓丰在网上公布的招聘信息中的电话:028-65318527依然使用中,包括崔超飞的028-65318528也在使用中,只是拒绝我的电话
     近日联系了当时的业务员王,她在该公司仅上班月余,因为感觉公司的不正常而辞职,当时的上班地址为青羊区晶爵大厦,据她所说,公司有5家分公司,她所上班的地方大约百余人,目前原公司已经解散但成立了一个新的公司。
2011年4月29日、6月1日分别从本人农行卡,转支30000元、21000千元到对方帐号:农行6228 4804 6179 1523 016,开户名周希。
另,为了成为这个公司的会员,接受该公司所谓的三个月的服务,按他们的常规需汇入5000元,本人第一次给付2400元,第二次应王亮要求汇款3000元。此5000元没有汇款凭据,但有对方传真为证。
至此总计汇款到成都卓丰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农行6228 4804 6179 1523 016,开户名周希)56400元。
在阿里巴巴的网站、成都人才网等网站,近期(2011年12月20日)发现成都卓丰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继续招聘的信息。
原公司网站:(2011.9.27被查封)
卓丰公司联系方式:
崔超飞028-65635866(小灵通)
传真:028-65318528,总机028-65318555。
相关电话:028-66938891、66867163、66595696、65318520、65836696、65318527;
操盘手:王浩15881188606、王亮18228003688、张浩13408084768、欧阳轩13880994599;
成都卓丰科技有限公司(别名:成都卓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街9号,纳税人识别号:510107556417215。”
原汇款帐户如下:
财务总监户名:周希
中国银行开户行:中国银行琴台路支行
卡号:6013823100082653379
农业银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西郊支行
卡号:6228480461791523016
建设银行开户行:金河支行十二桥分理处专柜
卡号:6227003813030236364
邮政开户行:成都市十二桥路支行
卡号:6221886510028810532
工商银行开户行:成都青羊宫支行
卡号:6222024402031134673  
招商银行开户行:成都金沙支行
卡号:6225 881281399955
对公帐户:
户名:成都卓丰科技有限公司
帐号:651000132000037312
开户行: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类似的情况时有发生,“广州72人特大炒股诈骗团伙9个月诈骗上千万”
,足以引起我们的重视,面对这样的犯罪行为,我们不能容忍成都卓丰的存在!
另外,巧的是,在已经联系的几个人中,当时的带股老师都是那个自称王亮(王浩)的人,电话15881188606的那个家伙,这个家伙该受多少年徒刑?作为一个正规的公司,成都卓丰科技有限公司,该不该负起这个责任?
如果你有相仿经历,请加我好友QQ:1786111275,或加入群:194254650,或联系电话:13817903313,一个真实有效的电话
21012年6月18日更新

发表于 2012-6-18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转一篇过来:http://www.mala.cn/thread-4773862-1-1.html
    为何一篇名为《疯传成都一交警称"我是交警就可以打你" 警方称正在调查》的帖子在麻辣社区内发表后不久便立即在某新闻网站上转发,帖子还迅速引起网友关注,该贴在xx社区上一天的浏览量已超过两万,更引来128条网友回复,同时在微博上也成为当天热门话题,在网络中抄的沸沸扬扬,确实把石磊刻画成了一名万恶的坏交警,但是随着四川新闻视频的播出之后,谣言不攻自破,但是,即便是这样,还有人不愿事件真相在麻辣社区中败露,恶意删除网友发帖,企图掩盖真相,幸好网友在发表之后立即截图取证,果不其然,发表支持石磊的正义之词后,帖子立即在麻辣社区中被删除,然而反对石磊的帖子却被大家疯传狂评,当然麻辣社区我是觉对顶的,因为这就是反应我们群众心声的地方,但是某些能够有权限删除麻辣社区帖子的人就需要被我们来质问,请问他是在掩盖什么?他是在保护谁?下面我就来还原一下成都交警石磊是如何被抹黑:
1.2012年6月15日凌晨4时许,麻辣社区内出现《疯传成都一交警称"我是交警就可以打你" 警方称正在调查》
2.2012年6月16日8时36分许,四川新闻网主页出现《疯传成都一交警称“我是交警就可以打你” 警方称正在调查》
3.随后,全国各大网站相继转发四川新闻网主页出现《疯传成都一交警称“我是交警就可以打你” 警方称正在调查》
4.四川新闻现场曝光事发现场视频,交警没有任何过激言行,谣言不攻自破

发表于 2012-6-18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6-18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为了点击率,请你不要删我的帖子

发表于 2012-6-18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mala.cn/thread-4773862-1-1.html

为何一篇名为《疯传成都一交警称"我是交警就可以打你" 警方称正在调查》的帖子在麻辣社区内发表后不久便立即在某新闻网站上转发,帖子还迅速引起网友关注,该贴在xx社区上一天的浏览量已超过两万,更引来128条网友回复,同时在微博上也成为当天热门话题,在网络中抄的沸沸扬扬,确实把石磊刻画成了一名万恶的坏交警,但是随着四川新闻视频的播出之后,谣言不攻自破,但是,即便是这样,还有人不愿事件真相在麻辣社区中败露,恶意删除网友发帖,企图掩盖真相,幸好网友在发表之后立即截图取证,果不其然,发表支持石磊的正义之词后,帖子立即在麻辣社区中被删除,然而反对石磊的帖子却被大家疯传狂评,当然麻辣社区我是觉对顶的,因为这就是反应我们群众心声的地方,但是某些能够有权限删除麻辣社区帖子的人就需要被我们来质问,请问他是在掩盖什么?他是在保护谁?下面我就来还原一下成都交警石磊是如何被抹黑:
1.2012年6月15日凌晨4时许,麻辣社区内出现《疯传成都一交警称"我是交警就可以打你" 警方称正在调查》
2.2012年6月16日8时36分许,四川新闻网主页出现《疯传成都一交警称“我是交警就可以打你” 警方称正在调查》
3.随后,全国各大网站相继转发四川新闻网主页出现《疯传成都一交警称“我是交警就可以打你” 警方称正在调查》
4.四川新闻现场曝光事发现场视频,交警没有任何过激言行,谣言不攻自破

发表于 2012-6-18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心中的一束光 发表于 2012-6-17 12: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以这样子啊?!!
但是如果是一般市民去要,交警不给,我还拍照拍视频......他们得不得直接打人还把我 ...

你真的可以去要视频,如果不给你就证明他们有问题撒。我才不相信他们敢把你枪毙了哦。

发表于 2012-6-18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谈成都交警石磊

“成都交警部门:情况尚在调查,将尽快给网友答复……”
今天无意中在某新闻网站上看到了一篇名为《疯传成都一交警称"我是交警就可以打你" 警方称正在调查》的报道,看了标题之后我瞬间就联想到两年前《双流最牛交警称“只为领导服务” 已被停职处理》、今年上半年《成都交警:“纳税人交的钱 跟我没一点关系”》,这几篇文章我都翻来覆去、逐字逐句的看了很多遍,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1.人物:执行公务的交警,参与交通的群众;
2.事件:交警发现交通参与者有交通违法行为并对其纠正,违法行为人为 处罚有诸多理由妨碍交警执行公务。
3.经过:交通违法行为人蔑视法律和执法交警,用语言和动作挑逗交警,捕捉交警在此过程中出现语言及行为漏洞,从而利用网络、媒体将事态扭曲、扩大,造成公安机关在公众心中形象尽毁。
“网友发帖……”
“网传成都交警……”
“网友xxx在帖子中详细描述了自己……”  
“该帖迅速引起网友关注,截至今日22:20,该贴在xx社区上一天的浏览量已超过两万,更引来128条网友回复,同时在微博上也成为当天热门话题。”
……
既然情况尚在调查,说明事情还不清楚,对错还无法辨别,那么为何要作为新闻发表,而且加上如此标题,还要置顶,依我看来,这是一种不分青红皂白的落井下石,也许就是这些“网传、网友描述”等看似简单的文字组合,会让一名铁面无私、公平正义、刚正不阿的好交警从此一蹶不振、甚至断送一切。虽然这些字眼也巧妙地避开了剧情与作者的干系,表面上看来是在陈述或转述一些事实或传言,但我认为它却是一把刀,一把无形的刀,一把可以将人逼上绝路的刀,一把可以置人于死地的刀,然而可以任意操纵这把刀的人就是这些转述者……
成都作为省会和中西部地区特大中心城市,是西南地区科技、商贸、金融中心和交通及通信枢纽。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些年来,随着成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道路交通发展迅猛,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不断改善,道路里程不断增加,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同时,机动车保有量、机动车驾驶员数量、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数量飞速增长,使交通管理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然而这些可能常人是永远也感受不到的。
“老子是交警,老子执行公务,你碍着我了,就可以打你”
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如果肆意违法,何以继续立足。作一名合格的交警,需要经过非常严格的选拔程序,从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流程,任何一项不合格,都不能成为交警,进入交警队伍后还会有定期的执法能力测试及随时面临各项业务考核、监督,任何人在执勤执法方面语言、行为不规范,都将面临极为严厉的处罚。我坚信,这样的话,绝对不可能从石磊说出,更不可能从任何一名成都交警口中说出。
“由于没有看到明显标志,驾车路线出现错误”,交警石磊将其拦下进行处罚,违法者还想以成都特邀警风监督员的身份来逃避处罚,结果被这样一位刚正不阿、铁面无私的交警处罚后心存报复,还好意思在某知名论坛上连续发表《成都交警的“罚款陷井”》系列文章,扭曲了事实、颠倒了黑白,损害了交警在公众中的形象,我需要质问您,您的特邀警风监督员身份是用来监督交通警察执勤执法的?还是用来逃避交通警察处罚的?
石磊的言语也许过于坚硬,也许并不幽默,不是您喜欢听的语气,但这难道不是成都交警严格执法零容忍的体现吗?
交警执法不是儿戏,不需要幽默,它是严肃的,不需要征求违法者是否同意;只要是交通参与者,就必须听从交警指挥,就必须接受交警的检查;只要是违反了道交法,就应该无条件接受交警的教育和处罚。任何交通参与者不享受违反道交法而免于教育和处罚的特权。
“小女子今天下午5时左右,驾车走益州大道欧尚门口红绿灯处误以为有停车场入口而转入非机动车道准备驶入,结果发现该入口为人行入口,只好右转寻找停车场……”
短短1篇帖子,750个字,就承载着1个谎言,3项交通违法行为,1项治安违法行为,1项刑事犯罪行为。
我想除了当事双方由我这个第三方的旁观者来还原此事件真实经过是再好不过了。因为当事小女子说:“由于当时过度紧张害怕,没有想到把其恶劣行径拍摄下来,但幸好有天网,应该都摄下来了,同时也有在场证人可以作证”,
在这里,本人慎重的告诉您,本人就是现场的一名观众,本人现在就保留自己作证的权利,本人不仅目睹了整个事件的过程,还有录像资料,如果谁需要,我可以提供。
首先,当事车辆驾驶人至少从外观来看的确是一名男子,而非女子,当时车辆乘坐人员从外观来看的确是一名女子。不知为何发帖人要自称“小女子”,还要谎称自己在开车;
其二,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进入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驾驶机动车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都是交通违法行为,女乘坐人员不但没有认识到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反而质问交警是在针对她们,称别的车都不处罚,偏偏处罚她们,其中的无理取闹和谩骂的言语就不再细谈,大家是可以联想到的。
其三,交警称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违反了道交法,交警需要依法扣留机动车辆,在得知交警要扣车后,当事女乘坐人员立即坐上车内,交警请她下车的过程中根本没有说任何过激的言论,那名女子拒绝下车,自称在车内找驾驶证和行驶证,但是那名女子一直坐在驾驶室位置上没有任何寻找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动作,交警告诉她如果找不到就请下车,不要妨碍交警扣留车辆,否则公安机关可以妨碍公务处罚,但女子一直称自己在车内找证件,却一直坐在驾驶室没有任何寻找证件的动作。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妨碍交警执行公务。
其四,后来女子在车辆坐了大概5、6分钟才下车,在整个过程中现场3名交警没有一位说过帖子中所述的过激言论、也没有任何交警与当事女子发生肢体接触,而且最后也是小女子自己下车的,帖子说的交警强行将其拖下车,并称“老子是交警,老子执行公务,你碍着我了,就可以打你”,简直是无稽之谈,该贴在某社区论坛中发布之后在网络上引起了强烈的连锁反应,严重扭曲了事实真相,捏造事实诽谤公安机关交警执法部门,是极其恶劣的诽谤行为,情节极其严重,给公安交警执法部门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强烈要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查询发帖人IP地址,找到发帖人,严加处置。
事情很简单,就这样结束了,交警依法查处驶入机动车道的机动车、依法扣留驾驶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面对乘车人的无理取闹没有丝毫过激行为。
“成都交警部门:情况尚在调查,将尽快给网友答复”
相信真相一定会水落石出的,也相信公理尚在人间,成都的交通大家有目共睹,如果没有交警的艰辛付出,状况将不堪设想。再此本人更愿意相信成都交警都会一直像石磊那样一如既往的坚持下去,刚正不阿、公平正义、不畏强权、铁面无私、木鱼石心,敢于、勇于向一切交通违法宣战,面对交通违法者严格执法零容忍,为成都缓堵保畅、为成都经济发展、为成都百姓安全出行而不懈努力!
我仔细看了,《疯传成都一交警称"我是交警就可以打你" 警方称正在调查》发帖时间和被某新闻网记者发现此贴间隔时间不长,没有超过24小时,说明关注交警的新闻都很吸引公众的眼球,我也希望这篇肺腑之言能够吸引一下公众的眼球……

发表于 2012-6-18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谈成都交警石磊

“成都交警部门:情况尚在调查,将尽快给网友答复……”
今天无意中在某新闻网站上看到了一篇名为《疯传成都一交警称"我是交警就可以打你" 警方称正在调查》的报道,看了标题之后我瞬间就联想到两年前《双流最牛交警称“只为领导服务” 已被停职处理》、今年上半年《成都交警:“纳税人交的钱 跟我没一点关系”》,这几篇文章我都翻来覆去、逐字逐句的看了很多遍,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1.人物:执行公务的交警,参与交通的群众;
2.事件:交警发现交通参与者有交通违法行为并对其纠正,违法行为人为 处罚有诸多理由妨碍交警执行公务。
3.经过:交通违法行为人蔑视法律和执法交警,用语言和动作挑逗交警,捕捉交警在此过程中出现语言及行为漏洞,从而利用网络、媒体将事态扭曲、扩大,造成公安机关在公众心中形象尽毁。
“网友发帖……”
“网传成都交警……”
“网友xxx在帖子中详细描述了自己……”  
“该帖迅速引起网友关注,截至今日22:20,该贴在xx社区上一天的浏览量已超过两万,更引来128条网友回复,同时在微博上也成为当天热门话题。”
……
既然情况尚在调查,说明事情还不清楚,对错还无法辨别,那么为何要作为新闻发表,而且加上如此标题,还要置顶,依我看来,这是一种不分青红皂白的落井下石,也许就是这些“网传、网友描述”等看似简单的文字组合,会让一名铁面无私、公平正义、刚正不阿的好交警从此一蹶不振、甚至断送一切。虽然这些字眼也巧妙地避开了剧情与作者的干系,表面上看来是在陈述或转述一些事实或传言,但我认为它却是一把刀,一把无形的刀,一把可以将人逼上绝路的刀,一把可以置人于死地的刀,然而可以任意操纵这把刀的人就是这些转述者……
成都作为省会和中西部地区特大中心城市,是西南地区科技、商贸、金融中心和交通及通信枢纽。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些年来,随着成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道路交通发展迅猛,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不断改善,道路里程不断增加,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同时,机动车保有量、机动车驾驶员数量、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数量飞速增长,使交通管理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然而这些可能常人是永远也感受不到的。
“老子是交警,老子执行公务,你碍着我了,就可以打你”
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如果肆意违法,何以继续立足。作一名合格的交警,需要经过非常严格的选拔程序,从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流程,任何一项不合格,都不能成为交警,进入交警队伍后还会有定期的执法能力测试及随时面临各项业务考核、监督,任何人在执勤执法方面语言、行为不规范,都将面临极为严厉的处罚。我坚信,这样的话,绝对不可能从石磊说出,更不可能从任何一名成都交警口中说出。
“由于没有看到明显标志,驾车路线出现错误”,交警石磊将其拦下进行处罚,违法者还想以成都特邀警风监督员的身份来逃避处罚,结果被这样一位刚正不阿、铁面无私的交警处罚后心存报复,还好意思在某知名论坛上连续发表《成都交警的“罚款陷井”》系列文章,扭曲了事实、颠倒了黑白,损害了交警在公众中的形象,我需要质问您,您的特邀警风监督员身份是用来监督交通警察执勤执法的?还是用来逃避交通警察处罚的?
石磊的言语也许过于坚硬,也许并不幽默,不是您喜欢听的语气,但这难道不是成都交警严格执法零容忍的体现吗?
交警执法不是儿戏,不需要幽默,它是严肃的,不需要征求违法者是否同意;只要是交通参与者,就必须听从交警指挥,就必须接受交警的检查;只要是违反了道交法,就应该无条件接受交警的教育和处罚。任何交通参与者不享受违反道交法而免于教育和处罚的特权。
“小女子今天下午5时左右,驾车走益州大道欧尚门口红绿灯处误以为有停车场入口而转入非机动车道准备驶入,结果发现该入口为人行入口,只好右转寻找停车场……”
短短1篇帖子,750个字,就承载着1个谎言,3项交通违法行为,1项治安违法行为,1项刑事犯罪行为。
我想除了当事双方由我这个第三方的旁观者来还原此事件真实经过是再好不过了。因为当事小女子说:“由于当时过度紧张害怕,没有想到把其恶劣行径拍摄下来,但幸好有天网,应该都摄下来了,同时也有在场证人可以作证”,
在这里,本人慎重的告诉您,本人就是现场的一名观众,本人现在就保留自己作证的权利,本人不仅目睹了整个事件的过程,还有录像资料,如果谁需要,我可以提供。
首先,当事车辆驾驶人至少从外观来看的确是一名男子,而非女子,当时车辆乘坐人员从外观来看的确是一名女子。不知为何发帖人要自称“小女子”,还要谎称自己在开车;
其二,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进入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驾驶机动车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都是交通违法行为,女乘坐人员不但没有认识到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反而质问交警是在针对她们,称别的车都不处罚,偏偏处罚她们,其中的无理取闹和谩骂的言语就不再细谈,大家是可以联想到的。
其三,交警称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违反了道交法,交警需要依法扣留机动车辆,在得知交警要扣车后,当事女乘坐人员立即坐上车内,交警请她下车的过程中根本没有说任何过激的言论,那名女子拒绝下车,自称在车内找驾驶证和行驶证,但是那名女子一直坐在驾驶室位置上没有任何寻找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动作,交警告诉她如果找不到就请下车,不要妨碍交警扣留车辆,否则公安机关可以妨碍公务处罚,但女子一直称自己在车内找证件,却一直坐在驾驶室没有任何寻找证件的动作。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妨碍交警执行公务。
其四,后来女子在车辆坐了大概5、6分钟才下车,在整个过程中现场3名交警没有一位说过帖子中所述的过激言论、也没有任何交警与当事女子发生肢体接触,而且最后也是小女子自己下车的,帖子说的交警强行将其拖下车,并称“老子是交警,老子执行公务,你碍着我了,就可以打你”,简直是无稽之谈,该贴在某社区论坛中发布之后在网络上引起了强烈的连锁反应,严重扭曲了事实真相,捏造事实诽谤公安机关交警执法部门,是极其恶劣的诽谤行为,情节极其严重,给公安交警执法部门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强烈要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查询发帖人IP地址,找到发帖人,严加处置。
事情很简单,就这样结束了,交警依法查处驶入机动车道的机动车、依法扣留驾驶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面对乘车人的无理取闹没有丝毫过激行为。
“成都交警部门:情况尚在调查,将尽快给网友答复”
相信真相一定会水落石出的,也相信公理尚在人间,成都的交通大家有目共睹,如果没有交警的艰辛付出,状况将不堪设想。再此本人更愿意相信成都交警都会一直像石磊那样一如既往的坚持下去,刚正不阿、公平正义、不畏强权、铁面无私、木鱼石心,敢于、勇于向一切交通违法宣战,面对交通违法者严格执法零容忍,为成都缓堵保畅、为成都经济发展、为成都百姓安全出行而不懈努力!
我仔细看了,《疯传成都一交警称"我是交警就可以打你" 警方称正在调查》发帖时间和被某新闻网记者发现此贴间隔时间不长,没有超过24小时,说明关注交警的新闻都很吸引公众的眼球,我也希望这篇肺腑之言能够吸引一下公众的眼球……

发表于 2012-6-18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昵称好记最重要 发表于 2012-6-18 12: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写得急。错别字太多了。我修改一下。

我被删了四次

发表于 2012-6-18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急。错别字太多了。我修改一下。


我昨天发了一个回复。因为我是在场的当事人。我写得很详细。也提交了。说是在审核中。
按理说是比较公正的,我是旁观者看到的。但是不知道是对网站方不利还是什么原因(没有给我审核发出来)

我看到的就是:石磊没有动手打人,没有接触。而且我到的时候,看到两个警察围倒楼主那辆MG6的车子,车内坐着一个女子,穿着比较时尚。其中一个警察拿着手机对着那个女的在摄像。我当时就想:肯定是遇到歪人了,警察都在摄像取证了,就是怕被说成警察打人啊之类的,我要是警察我也会这么想,这样做,我个人认为警察而且是两个警察在执法的情况下,出现动手打人,或说脏话骂人的概率是很低的,你会不会录像的情况下说脏话嘛?而且就我的理解,如果你不配合执法,警察是有权利扣留你24小时,甚至使用约束你行为的手段(比如拷你,你还不是认了,你去投诉嘛?)。我们作为弱势群体,一般想的是计算较劲的本钱有没有?如果没有关系和后面,去硬碰硬扭倒费,整个以妨碍公务拘留几天何必嘛(这样的例子太多了,没事多看商报华西吧)
  
一般的屁民被交警逮倒,不管是老板还是什么的,都是拿个抱,拿起驾照行驶证屁颠屁颠的跟在交警后头签字领罚单。再不济,你也要下车嘛。要是在美国,警察都可以开枪了(因为美国人允许持有枪支)。   我觉得不管是什么原因,那个女的是把交警激怒了,后来才拖了车。
   我不知道那个叫石磊哇什么的,但是他是噪门比较大就是了。
  我在网上看了那个新闻播了那个视频,开车的人是女的还是男的我不清楚。因为我到的时候,车已经停在那儿了。但是是个女的坐在车内。视频有一辆雪铁龙C2是我朋友的车。她也被罚了。我跟她说你走非机动车道。被逮了就安心认罚了吧。以后长记性,路口有警察就不要走非动机车道,交警不逮你则罢,逮你就要挨起。
     有一点我不解的是:视频中那个女的说自己的脚崴了,不知道是啥时候崴的?是扯朵子故意磨蹭来挑战交警的底限和执法的权威,还是真的崴了?那崴了还能开车?如果不是你开的车,你只是帮那个男的出气,你去扭倒闹搞个铲铲啊,你又不是当事人,除非你是官二代,关系通天。富二代又可以不用在乎这一百块钱三分了,一天就算开一万张罚单也给得起这个钱噻,又不用跟交警较劲了。

   我的观点是:如果你违法事实成立,不管是他专项找钱的形式来处罚,还是设了陷阱来罚款(成都这样的太多了,就是在路口转弯处逮侵走非机动车道的)。只要你的违法事实行为成立,证诚确凿,就不用和交警大吵大闹了。整凶了给你拖车或扣个妨碍执行公务的帽子,你何必嘛,为了一百块钱。法律规定可以投诉,可以申诉,你可以事后慢慢理抹。

  希望网站能把这个发出来。我可以作证,客观公正的描述我看到的。两边我都不认识,而且我也是开车的。公道正在人心。
网站要是再黑我的,不让我发出来。只能说你们的立场有问题。我表示BS之。



很佩服你的勇气!
发表于 2012-6-18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lyhzxczx 发表于 2012-6-18 22: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被删了四次

水军的帖子就是拿来审核和删除的~~亲,苦了你了~;P

发表于 2012-6-19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也没人和我联系啊:o

发表于 2012-6-19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视频 不是有8分钟吗  回复的时候一并带上哈  说话的口气真的很牛B哦  执法不是执罚  纠错而不是一味的罚款

发表于 2012-6-19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