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今年初三毕业,户口是龙泉的。参加中考后,我们为了让他多一个录取选择,6月16日,去参加了四川省双流中学的自主招生考试。6月23日,该校的一位老师给我打来电话说,你孩子考了260多分,被双中录取了,但由于你们不是双流的户口,是外地户口,还需要交纳6.5万的“捐资助学”费用,就可以来报名了!
我听了吓了一大跳:什么?考起了还要缴这么多?你双中搞全省自主招生,到底是“选才”还是“敛财”???我想,来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绝大部分都应该是双流以外的户口吧,这样算下来,双中这次收取的所谓“捐资助学”款数目不小哦!!该老师还振振有词地回答:“这是双流县政府的规定,报名来晚了,我们的名额就满了……”
教育主管部门三声五令不准收取所谓的“捐资助学”费用,双中却偏偏要去收取,并称是双流县政府的规定,恐怕是学校自己的规定吧!!??再次质疑:双中到底是“选才”还是“敛财”呢??再说,双中作为一所国家级示范高中,又是“中国百强县”前20强的一所国家级重点中学,学校的营运管理费用、老师的工资等都应该是财政支付吧,干嘛还要家长无奈地去“捐资助学”呢??收取的这笔“捐资助学”款到底何去何从??这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另外,双中自主招生考试每位考生收取100元的报名费,这样算下来,光报名费都好几十万哦,即使你考起了,还要收取这么高的“捐资助学”费用,双中你是不是太黑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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