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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706805783

死了人,不立案,官不管,民自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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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犯罪嫌疑人,
发表于 2012-7-3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山清水秀,人杰地灵-----邓爷爷的家乡,竟然屡屡出现这样的事情,广安的无辜的人民到底招惹谁了,这些维护人民权益,人民安全的政府们,为什么会这样??大家顶起来,官不管,就自己办吧,事情大了,才会有人管的。

发表于 2012-7-3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学会利用法律,这个社会如果用自己的办法,估计都要遭进去耍
发表于 2012-7-3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了就帮着顶一下

发表于 2012-7-3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理解楼主失去亲人的悲伤,但也不能无端猜疑交警部门的办案能力,毕竟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肇事者在光天化日之下不可能故意撞死一个素不相识的老人,所以楼主应等待交警部门的结论,而不是在网上随口乱说

发表于 2012-7-3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的力量够强大吗?这个社会太黑暗了,老百姓的日子没法过了,法律是针对弱者的。
发表于 2012-7-3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o:@:@:@:@:@

发表于 2012-7-3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会太黑暗,法律是针对弱者的。
发表于 2012-7-3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必须顶,太黑暗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7-3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王耿直 发表于 2012-7-3 16: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很理解楼主失去亲人的悲伤,但也不能无端猜疑交警部门的办案能力,毕竟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肇事者在光天化日 ...

估计说到你了,但我想这个事情没有落到你身上,要是落到你家或者你哪个亲人身上,或许你不会这么认为。
谁都知道,目前国家法律针对交通事故处理很简单,说真的,一个买车的人都可以随便撞死一个人,因为只要你购买了保险,其实国家都强制要求购买了的,所以你可以随便撞死人,然后依然逍遥法外,但这个实践,目前还不能说是个交通事故,所谓交通事故是在交通道路上发生的事故,一条没有受到交通管制的路还不属于交通道路,所以,这个人涉嫌意外伤害他人致人死亡,别以为或者在交通部门工作过几天,把老百姓都麻得过农火里火。

发表于 2012-7-3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你先捅到中国之声的微博上去上面的微博每天都会看的:D

发表于 2012-7-3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但这个实践,目前还不能说是个交通事故,所谓交通事故是在交通道路上发生的事故,一条没有受到交通管制的路还不属于交通道路,所以,这个人涉嫌意外伤害他人致人死亡,别以为或者在交通部门工作过几天,把老百姓都麻得过农火里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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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在公路上发生的机动车事故都是交通事故,我看照片,出事那条路已修好还没正式通车,只不过有个缺口,车子可以通行,但国家对建设中的公路属于公路早有文件规定,所以楼主说的没有交通管制的路不是道路只是一家之言,同时,看驾照和行驶证,司机是一个开新车的新手,应该严惩以警醒那些新上路的“马路杀手们”
发表于 2012-7-3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嘛,我捐献一根铁棒棒

发表于 2012-7-3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咋个的呢

发表于 2012-7-3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也只是泛泛而且,引起民愤;渲染色彩。ls的更是怕天下不乱,如果大家都实际主动地去寻找事实,相信事情也就容易解决得多。交通肇事不是你一个人遇到的,天天都可能在发生,但是也都基本处理好了的噻。

 楼主| 发表于 2012-7-3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这个是没有人来处理哦,该立案不立案,那都这么把老百姓忽悠起走,事情好多都这么解决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7-3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真的,以前一直认为是国家培养了我们,我们要相信国家,相信党,可一些事实不得不让我们心酸、失望。

发表于 2012-7-4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发表于 2012-7-4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请节哀,这个事情也不可能处理的那么快,我有个亲戚同样也是车祸遇害,都是去年的事情了,官司都打了一年了,现在都还没解决。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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