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1:水坑深度是否在合理的技术范围内,不是说高速公路就一点水都不能积,有标准的. 2:报告事故后公路管理方是否及时到位,是否作为. 3:从事故介绍看,驾驶员可能有较大责任.可能存在超速情况,而且在有水坑就在高速情况下打方向,而且是在下雨天,缺少职业水准. 4:驾驶员第一次撞上护栏后缺少经验,当车已经横在车道上的时候还让乘坐者坐在车里,是高速公路行车大忌. 比较同意这位朋友的看法。我10月5日夜从雅安回成都在高速路上,中雨,过一个路段时也有较深的积水,过时(速度约80~100km/h)有发飘的感觉(我没有打方向,直接过去的,万幸!)。那一晚成雅高速也发生了严重的追尾事故,我们在雅安收费站门口等了近二个小时高速路才重新开放,但回成都后好象没有看到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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