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bgschf

[原创]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枉法判决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19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畜生当道,万民遭殃,枉法判决,民脂民膏。

发表于 2007-1-21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真如此,中院真的该死绝换种,唯有如此巴中人民才能安宁。

发表于 2007-1-21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连我们最神圣的法院都这么黑,在没有什么可以相信的了,人民给了他的权利他就拿来发财卑鄙法院没有一个好的,没有钱办不了事情的,我们支持上告中央.

[原创]游黄渡果园 听景阳晨钟

[原创]游黄渡果园               听景阳晨钟

发表于 2007-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一个是好法官哦,人民给他的权利他就拿来发财,比资本主义还有黑,怎么这么多的贪官不上报中央哦,

发表于 2007-1-22 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咦-----怎么开骂了?老夫可有一点儿看不惯了,这可只是一个论坛呀。楼主有冤情可以直接向市信访办或者省高院投诉啊!

        建议丫丫要搞一个“文明网友”的评选活动了!

 

    [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7-1-21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em16][em16][em16][em16][em16]
发表于 2007-1-22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院黑到如此程度,李书记也该出手了吧~~~~~

发表于 2007-1-22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动不动就让李书记管哦,现在是法制社会,不是人制社会,这种事只能依法按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诉。

发表于 2007-1-22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em02]无论如何,网友反映如此强烈,中院是该好好反省一下。[em02][em02]

发表于 2007-1-22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维护法院终极裁判.不然我们信谁呢/////////////////////////////////

发表于 2007-1-22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动不动就叫李书记管哦,现在是法制社会,不是人制社会,如果此事真如楼主所言,也只能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

发表于 2007-1-23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间自有真理在。笔者坚信乌云只能暂时遮住太阳,正义终归是正义,太阳始终是灿烂的。

发表于 2007-1-23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错就改,才能体现法律的公正,况且这当中还有钱权交易。

 楼主| 发表于 2007-1-23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错误的也要维持吗?这样不就强奸了民意?

公平正义何在?

[em05]
发表于 2007-1-24 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系统信息在2006-11-19 19:33:00的发言:

盘盘帽二头撬,吃了原告吃被告。。。。。。。。这就是对人民法院中的法官们的真实写照

[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7-1-24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了解,巴中中院的审判的确有一些问题,特别是个别法官,不给钱不立案,不给钱乱判案,有关部应该是了解的.真的没有人管的了?

发表于 2007-1-24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在强权下,总是那样苍白无力。巴中中院就不要再强奸民意了。

发表于 2007-1-25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郁闷,无语。

发表于 2007-1-25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名资深律师看了判决后说:“如果说佘祥林案是中国刑事案件中最大的冤案,那么此案无疑成为中国民事案件中最大的冤案”。

    如果事实不假,可以向《今日说法》推荐

发表于 2007-1-25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