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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yz100

一名成都市警风监督员的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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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5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这位特邀警风监督员没被逮,如

果石磊聪明点,可能就没这帖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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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5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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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6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显不标志   罚款是目的.

发表于 2007-1-26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是家里有啥人得急病了,等着钱急用,要不,咋会拿自己人开刀呢[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7-1-27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朋友绝,你要看驾照嗦。老子把玻璃升起来,把驾照隔到玻璃给你看,我看你收啥子。反正老子的驾照是真的,怕锤子。

发表于 2007-1-27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有许多地区警察罚款是既有任务又有创收提成的,如果真正实行收支两条线,将警察的罚款与警察的经济收入脱勾的话,这种乱罚款行为就会收敛得多!

发表于 2007-1-28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你为什么不在前面指挥误入车道的驾驶员,把“违章”消灭在路口上,而要躲到后面来罚款

发表于 2007-2-3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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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3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金车管,银事故,没得名堂站马路

 楼主| 发表于 2007-2-4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原创]成都交警的“罚款陷井”之二

 成都交警的“罚款陷井”之一》的贴子发表后,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切关注。但鉴于有许多网

友未看到“之二”、“之三”、“之四”,为了便于大家进一步了解事情真象,以便更好地帮助成都交警进一步端正警风,

改进工作,现我把这三稿篇贴子补充发表于后:

 

 

成都交警的“罚款陷井”之二

我在《成都交警的“罚款陷井”》一文中,提到的粗暴,野蛮执法的交警石磊,不是个别现象。上月,我驾车路经东三环的内测辅道上,发现前面有围观人群堵车,我只好把车停在路边前去观看。原来是一个开奥托的司机在与两个交警在争执。听奥托司机说:“我驾车控制的速度只有40码,可他们(指交警)非说我超速。我说,你们执法的依据是什么?他们拿不出依据来,只是靠眼观目测,他们的眼睛神了,超过了电子眼,但电子眼也有生病的时候,这是不是太主观随意了。”无论奥托司机怎样申辩,交警还是罚了他100元,扣三分。

对这样的小违规,这样“严格执罚”是不是太过分了。

老百姓出门,特别是外地人、外地车辆进成都,首先看到的是交警,与交警打交道。因此,成都的交警的行为举止文明与否,规不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成都市的文明程度和型象。成都有的交警的执法理念不对头,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有时甚至是野蛮执法。这种执法环境将执法与被执法双方摆在对立位置上,形成了一种被执法者缺少法制观念而人格得不到尊重、执法者强调执法主体而我行我素、形象受到影响的被动局面。成都交警应当好好向济南交警学习,组织民警端正法治理念,重温各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尽早推出人性化执法规范:执法时必须亮证,对违法者应加强服务文明执法和充分尊重执法对象,使交警道路执勤执法更加人性化、理性化、规范化,强化交警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勤务形象。

成都市公安局第三届特邀警风监督员范玉章

2007年元月21日

 

成都交警的“罚款陷井”之三

一等警察交警队,上了马路就乱收费

我在网上发表了“之一”、“之二”之后,在广大网友中产生了很大反响,感谢各位对我的鼎力支持。其实,我,作为成都一个普通市民,一个普通的交通参与者,我只是为广大普通的交通参与者和广大市民,说了几句公道话而已。这样的公道话,我今后还要继续说下去。

目前,成都市交警在执法中存在着大家有目共睹的问题。广大群众送给象石磊这样的成都交警一句这样的顺口遛:“一等警察交警队,上了马路就乱收费”。

据悉,最近公安部为规范交通警察在道路上的执勤执法行为,进一步维护交通参与者和交通警察的合法权益,出台了《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交警文明执法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范》于07年1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要求交警除执行堵截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等特殊任务外,不得在行车道上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并严禁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车辆号牌。)

《规范》,突出了从严执法、文明执法和充分尊重执法对象等特点,使交警道路执勤执法更加人性化、理性化、规范化。

象石磊这样的成都交警,上了马路就随意拦截车辆,乱开罚单,乱收费的行为,显然是与《规范》的精神,是严重背离的,因此是一个很不合格的交警,应该很好的“规范”一下。

交警在公安各警种中是一个比较讲究外在形象的特殊警种,交警的执法行为如何直接关系其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许多地方都把交警的形象视为城市的形象代表,外地人进入一个陌生的城市首先接触的就是交警,因而交警的执法行为不仅影响着这个城市的形象,也能折射出这个城市的投资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说,规范交警执法行为,不仅是公安队伍自身建设的需要,也是打造城市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课题。

范玉章07年元月22日

 

成都交警的“罚款陷井”之四

说说成都交警的“电子眼”

现在的成都,什么地方最打拥堂?据笔者了解,有两个地方最打拥堂:一个是火车站的售票大厅,那里人山人海,现正临近春节,许多人要赶到年前买火车票回家过年。再一个就要数成都交警各交警队的电子警察罚款收费处了,那里也是人山人海,人们排着长长的队,在等待交电子眼罚款。

但是两者不同的是,成都火车站也只有春节和“五一”、“十一”两个黄金周,才打拥堂。可成都交警的五个电子眼罚款处,一年四季“生意”都火爆,都打拥堂。

首先声明,笔者并不反对安装电子眼。作为一种高科技监控手段,它可以解决警力不足,实现无人值守,,并随时监控道路安全的违章行为,对于确保城市的交通安全和畅通,有着很大的好处。

但是再先进的高科技,离不开人的操控和使用。如果操控和使用它的人出了“偏差”和“毛病”,先进的高科技,就会走向反面,成为公路上的“隐形腐败”和“新三乱”。

成都的车再多,它们跑的再欢,也有国家的“交通法”、“道路管理条例”管着。车辆每年还要经过交管部门严格的年审,才能上路;上了路还有遍布全市大街小巷的交警和电子交警监控着。

但是作为监控车辆行驶违章行为的电子眼,谁来对它们进行监控?电子眼“上岗”,经过国家权威部门、技术监督部门的严格检测合格了吗?电子眼是否也应象机动车一样,也要实行年检?电子眼作为一种高科技的产品,有没有假冒伪劣产品?还有,电子眼的安装和使用情况,让老百姓知晓过吗?开过民主听证会吗?

非常遗憾的是,上述这些问题,成都交警一个也未向市民交代过。这就形成了警方和百姓信息的严重不对称。成都交警用一种老百姓根本不知情,是否经国家质检部门认可和年检合格的电子眼,来对社会行使公权。这种公权,是极不平等的,是缺乏公信力的和极不负责任的。

据成都媒体最初报道的,成都市内安装了200多个电子眼,这是成都警方一年前公布的数据,但现在实际上安装的电子眼,早已远远超过这个数了。那么,我们姑且就说说这200个电子眼吧。由于它们上岗前未经过技监部门的检测,上岗后,又未经过技监部门的年检,因此谁都不能保证它们都是合格的。那我们还是打高了些说,假设它们中的绝大部分都是合格的,其中只有极少数,例如只有百分之五不合格。那么这百分五的不合格的电子眼,天天在那里违规操作,“带病执法”,一年下来,不知道要制造多少冤假错案?

成都的电子眼过多过密。很多路段不到300米就设个电子眼。有的冷避的路段和路口,不该安电子眼的地方,也安了电子眼。例如,成都花园门口的路段,并非道路交叉的十字路口,也非繁忙的路段,只是一个住宅小区的门口,也安了电子眼。

成都现在私家车拥有量在全国排名第三,我国现正在步入汽车时代。可是,由于电子眼过多过密,在人们心中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障碍,驾驶员一出门,就成天心惊胆颤,害怕闯到“鬼”(电子眼)。在成都开车的人,可以说,没挨过电子眼罚的只能是稀罕的“熊猫”了。电子眼成了人们出行的一大严重干扰。如果,一种公权和执法,是冲着扰民来的,是针对大多数老百姓来的,那未这种公权和执法的科学性、公正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就值得大打问号了。

范玉章07年元月23日

 

 

成都交警的“罚款陷井”之三

一等警察交警队,上了马路就乱收费

我在网上发表了“之一”、“之二”之后,在广大网友中产生了很大反响,感谢各位对我的鼎力支持。其实,我,作为成都一个普通市民,一个普通的交通参与者,我只是为广大普通的交通参与者和广大市民,说了几句公道话而已。这样的公道话,我今后还要继续说下去。

目前,成都市交警在执法中存在着大家有目共睹的问题。广大群众送给象石磊这样的成都交警一句这样的顺口遛:“一等警察交警队,上了马路就乱收费”。

据悉,最近公安部为规范交通警察在道路上的执勤执法行为,进一步维护交通参与者和交通警察的合法权益,出台了《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交警文明执法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范》于07年1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要求交警除执行堵截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等特殊任务外,不得在行车道上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并严禁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车辆号牌。)

《规范》,突出了从严执法、文明执法和充分尊重执法对象等特点,使交警道路执勤执法更加人性化、理性化、规范化。

象石磊这样的成都交警,上了马路就随意拦截车辆,乱开罚单,乱收费的行为,显然是与《规范》的精神,是严重背离的,因此是一个很不合格的交警,应该很好的“规范”一下。

交警在公安各警种中是一个比较讲究外在形象的特殊警种,交警的执法行为如何直接关系其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许多地方都把交警的形象视为城市的形象代表,外地人进入一个陌生的城市首先接触的就是交警,因而交警的执法行为不仅影响着这个城市的形象,也能折射出这个城市的投资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说,规范交警执法行为,不仅是公安队伍自身建设的需要,也是打造城市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课题。

范玉章07年元月22日

 

成都交警的“罚款陷井”之四

说说成都交警的“电子眼”

现在的成都,什么地方最打拥堂?据笔者了解,有两个地方最打拥堂:一个是火车站的售票大厅,那里人山人海,现正临近春节,许多人要赶到年前买火车票回家过年。再一个就要数成都交警各交警队的电子警察罚款收费处了,那里也是人山人海,人们排着长长的队,在等待交电子眼罚款。

但是两者不同的是,成都火车站也只有春节和“五一”、“十一”两个黄金周,才打拥堂。可成都交警的五个电子眼罚款处,一年四季“生意”都火爆,都打拥堂。

首先声明,笔者并不反对安装电子眼。作为一种高科技监控手段,它可以解决警力不足,实现无人值守,,并随时监控道路安全的违章行为,对于确保城市的交通安全和畅通,有着很大的好处。

但是再先进的高科技,离不开人的操控和使用。如果操控和使用它的人出了“偏差”和“毛病”,先进的高科技,就会走向反面,成为公路上的“隐形腐败”和“新三乱”。

成都的车再多,它们跑的再欢,也有国家的“交通法”、“道路管理条例”管着。车辆每年还要经过交管部门严格的年审,才能上路;上了路还有遍布全市大街小巷的交警和电子交警监控着。

但是作为监控车辆行驶违章行为的电子眼,谁来对它们进行监控?电子眼“上岗”,经过国家权威部门、技术监督部门的严格检测合格了吗?电子眼是否也应象机动车一样,也要实行年检?电子眼作为一种高科技的产品,有没有假冒伪劣产品?还有,电子眼的安装和使用情况,让老百姓知晓过吗?开过民主听证会吗?

非常遗憾的是,上述这些问题,成都交警一个也未向市民交代过。这就形成了警方和百姓信息的严重不对称。成都交警用一种老百姓根本不知情,是否经国家质检部门认可和年检合格的电子眼,来对社会行使公权。这种公权,是极不平等的,是缺乏公信力的和极不负责任的。

据成都媒体最初报道的,成都市内安装了200多个电子眼,这是成都警方一年前公布的数据,但现在实际上安装的电子眼,早已远远超过这个数了。那么,我们姑且就说说这200个电子眼吧。由于它们上岗前未经过技监部门的检测,上岗后,又未经过技监部门的年检,因此谁都不能保证它们都是合格的。那我们还是打高了些说,假设它们中的绝大部分都是合格的,其中只有极少数,例如只有百分之五不合格。那么这百分五的不合格的电子眼,天天在那里违规操作,“带病执法”,一年下来,不知道要制造多少冤假错案?

成都的电子眼过多过密。很多路段不到300米就设个电子眼。有的冷避的路段和路口,不该安电子眼的地方,也安了电子眼。例如,成都花园门口的路段,并非道路交叉的十字路口,也非繁忙的路段,只是一个住宅小区的门口,也安了电子眼。

成都现在私家车拥有量在全国排名第三,我国现正在步入汽车时代。可是,由于电子眼过多过密,在人们心中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障碍,驾驶员一出门,就成天心惊胆颤,害怕闯到“鬼”(电子眼)。在成都开车的人,可以说,没挨过电子眼罚的只能是稀罕的“熊猫”了。电子眼成了人们出行的一大严重干扰。如果,一种公权和执法,是冲着扰民来的,是针对大多数老百姓来的,那未这种公权和执法的科学性、公正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就值得大打问号了。

范玉章07年元月23日

 

发表于 2007-2-6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地方的情况是真实有效的。

我去过那里,

有那路、

那车、

那警察、

发生那样的事、

产生那样的结果。

发表于 2007-3-18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乱求说,早就是收支两条线了.你以为收支两条线就不提成嗦,照样提成,有的是办法,***把**都搞得定,把罚款提成搞不定嗦.你哥子真是幼稚园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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