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cdchx2008

(水改)中日不平等条约今现五大花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8-23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make888在2007-8-23 17:13:00的发言:
15楼是谁呀

我麻辣的一个网友.

绝不是,至少不是只为反映问题才临时抱佛脚注册的.

发表于 2007-8-23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make888在2007-8-23 17:05:00的发言:

中兴的老板感觉累了,想休息不干了,我们怎么办??

你们不是本来就不喜欢他么?就让他休息好了!

(喊他先把公司注册了再说!中兴的老板还犯些公司还没注册的错误,这错误点都没技术含量)

发表于 2007-8-23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改造大多数支持,只是在工作上没做好,反过来想想百姓的利益也不是很过分的,21楼的同志你要理解下

发表于 2007-8-23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从你们第一个人发贴反映五大花园水网改造起,我就开始回贴.

我回贴的目的,就是让你们了解一个个事实,我的每一个回贴也许让有部分人不舒服,但我绝对是以事实在说话.现在你已存认"改造大多数支持,只是在工作上没做好,反过来想想百姓的利益也不是很过分的",那我就在这个基础上继续说下去.

让你们接受一个私人企业来为你们供水,的确不愿意,是我也不会接受,这我理解你们!为了你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你们的确应坚持让他先注册!(实际上我也是从你们口中才知道他没注册的).

至于那个680的价格,说实话,没有政府在后面做工作,用680就想进行一户一表水网改造是不可能的(说个不好听的话,你自己用680也不一定能做下来,并且人家是一个企业,我交各种费税),当然我也希望你们每一个人出的钱越少越好。

发表于 2007-8-23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有人在当狗腿子,帮主人,坑大家

发表于 2007-8-24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我没有住在五大花园,我也不参加水改!680元我也不用出。

只是有的人要没有水用了,也要没有电用了。想想自己的处境吧!

发表于 2007-8-24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wj6789在2007-8-23 21:49:00的发言:

我看对头。最起码他不是住在五大花园里人。我看他像

我说了,我不是政府的人 也不是 中兴公司的人。只是比较熟悉这方面的政策!

发表于 2007-8-23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维持秩序在2007-8-23 21:04:00的发言:
我看有人在当狗腿子,帮主人,坑大家

我看对头。最起码他不是住在五大花园里人。我看他像政府的人 或 中兴公司的人。

发表于 2007-8-24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我没有住在五大花园,我也不参加水改!680元我也不用出。

      只是有的人要没有水用了,也要没有电用了。想想自己的处境吧!

     防火墙,你不要辛灾乐祸,无论你怎样捣乱,正义必胜

      我说了,我不是政府的人 也不是 中兴公司的人。只是比较熟悉这方面的政策!

     你不想在此捞点油水,我不信!

发表于 2007-8-24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维持秩序在2007-8-23 21:04:00的发言:
我看有人在当狗腿子,帮主人,坑大家

 说几句不顺你的话,就是"坑大家"?用不用水,又不是我的事,你不参加关我的屁事!

又想用好水,又不出钱!没那么好的事!

发表于 2007-8-24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红运花园用的本来就是自来水,已经改过一次了签订合同时我们业主的身份证、房产证等复印件都给你们,那你们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怎么不出示给我们看呢?”我们也强烈要求,这种情况作为企业应该主动拿出来才对呀。让人生疑?敢交么?

发表于 2007-8-24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红运花园用的本来就是自来水,已经改过一次了签订合同时我们业主的身份证、房产证等复印件都给你们,那你们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怎么不出示给我们看呢?”我们也强烈要求,这种情况作为企业应该主动拿出来才对呀。让人生疑?敢交么?

发表于 2007-8-24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ke888在2007-8-24 10:25:00的发言:
   现在红运花园用的本来就是自来水,已经改过一次了,签订合同时我们业主的身份证、房产证等复印件都给你们,那你们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怎么不出示给我们看呢?”我们也强烈要求,这种情况作为企业应该主动拿出来才对呀。让人生疑?敢交么?

说实话,你的确可以要求查看!

但要求经办人主动拿出来给你看,你认为可行吗?有公司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随身带有么?

发表于 2007-8-24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维持秩序在2007-8-24 13:06:00的发言:

     

     防火墙,你不要辛灾乐祸,无论你怎样捣乱,正义必胜

   你不想在此捞点油水,我不信!

 我只是告诉别人一个真象!

我说过,我和这此水改毫不相干!(我联五大花园在那都不知道!)

 楼主| 发表于 2007-8-25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防火墙先生,我不关心你的身份是什么?这不重要?对于你的观点我不认同.

这篇文章是我在尊重事实和历史的基础上,通过法理,从法学的角度论证其合法性?

其中的法律条款不是我臆造的,而是在法律文本上看得到的.

我本科也是学法律的,也跟一年的律师,对于法律知识还是非常了解.

这篇文章我并不是一写完,就拿来发贴,而是请专业律师过了目的,得到了他们的认可.

一个律师(应天缘律师)可能有所偏差,那么四川省消协律师顾问团总不会偏差吧!

这个贴子已被北京消费日报社看到了,才不久给我打了电话,他们表示强烈关注

要求我把手上掌握的所有资料发到他们信箱去.

而且他们也给我提供中纪委的信箱,还有联系人.

 楼主| 发表于 2007-8-25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jubao.gov.cn/xf/index.html

中纪委网上举报,大家都上去举报,举报的人多了,自然就会引起重视.

我的贴子已经发过去了.

发表于 2007-8-25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防火墙的发言:

你整个贴子,只有关于水公司没有注册一事还可以拿出来晒一晒,别的事,上了法庭,不及一击!

防火墙,你应明白,供水问题只不过是业主与水公司之间的事,既然与你无关,你为什么要处心积虑地劝告大家与一个非法公司签约呢?你目的何在?

发表于 2007-8-25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防火墙的说法

水改中换表一事,应该理性看待,而不是非要政府听命于自己的个人想法,必须要求对方按个人意见来做,那样也太自私了。

发表于 2007-8-25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cdchx2008,我也支持你的投诉.只要你不要把我当成那个水公司的马甲就好!

我说过,我因为工作原因,对这方面的政策有所了解.开始发贴,只因为以为你们不了解国家对一户一表改造政策,纯属从政策上想让你们了解一点专业知识。

如说法律总体知识,我肯定比你差远了,你所引用的法律条款肯定不是你臆造的。但人有专攻,就这事,你最开始所引用的几个法律法规,却真的有很大的误差,或说根本不实用.(比如说"贸易结算用表"的定义,为什么换水表和网改的区别,一户一表用户和合表用户的区别,对及对水网改造单位委托的问题)

   关于政府官方情况说明,并不是没有一点道理.对这类改造,单从法律上讲,是二个平等法律关系的合同,(好象一点都不关政府的事)。但如政府真的不管,你说会进行这个改造吗?所以说对这种事,政府长期的态度是只要不违法就不正面表态,但在后面却要大量工作.所以我曾说过,政府是不可有在你们的供水合同上签印的。但你们却可以去反映,不让那个还没法人资格的公司来供水。

我个人认为现在事到如今,现在对你们最有用的,也是他们最弱的地方就是,他是一个还没注册的公司。希望你们能从这点作为这事的突破口!

我也是一个普通的消费者,也在论坛上发表反映过类似(广电、电信、天然气)的问题。你的确可能面对一场战斗,如在战前你需要做一次演习,如你是这场战斗的红方,那你就把我当成你真正战斗前的蓝方,为你在真正面对面作战前做一次演练。

最后我真心的希望你们在这场战斗中取得最大的胜利!

发表于 2007-8-26 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楼上的可能你现在都还没明白这次水改的真正(法律上)意义。

关于收费问题,物价局肯定是有一个指导价的。(或定价原则的)

并不是每一次收费都要进行听证的(只有在新调价新收费时才会进行听证),而这次(种)收费,只是执行问题。因此是不用听证的,最多可以下收费的下线上砍点价!

关于“一纸通告”的事,只能说水公司或政府个别部门在事前做的工作不够细致罢了!还没有做到家喻户晓!

至于有没有“暗箱操作”我也不知道。只是希望不要太过份了(说实话,这种事在中国多多少少都有那么一点)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