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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张笛

免费法律咨询专帖(有问必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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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8 20:39
请问对于取保候审人员,法律法规有无明确规定期限?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是否有审理时限?审理时限是多长时间?如何计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8 23:04
请问发帖要不证据可以随便发吗?会负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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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28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7-4-28 20:39
请问对于取保候审人员,法律法规有无明确规定期限?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是否有审理时限?审理时限是多长时间? ...

你好!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有具体规定的,自诉案件公诉案件及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期限有所不同。具体建议参考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具体说明。

发表于 2017-4-29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我想问一下,征地时卖土地的钱算是安置费还是土地补偿费或者就叫卖土地的钱,安置费和征地补偿费是一个意思 吗,看看我下面这个文件上面就说了征地之日起,3个月内的新生儿,能不能分得卖土地的钱。还有一个问题,那么在征地过程中死亡的人,也就是从征地开始到签定合同止死亡的人,能不能分得卖土地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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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9 21:18
请问帖子点击量下核实查无此事会受到什么样后果?

发表于 2017-4-29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1439451226 发表于 2017-4-29 18:17
你好我想问一下,征地时卖土地的钱算是安置费还是土地补偿费或者就叫卖土地的钱,安置费和征地补偿费是一个 ...

估计上面那个描诉不太清楚,我在补充一下吧。你好我想问一下,征地时卖土地的钱算是安置费还是土地补偿费或者就叫卖土地的钱,安置费,看看我下面这个文件上面就说了征地签定合同算起,3个月内的新生儿,可以享受安置,但是能不能分得卖土地的钱呢。还有一个问题,那么在征地过程中死亡的人,也就是从征地开始到签定合同止死亡的人,能不能分得卖土地的钱。,注意土地是分在儿子一起的,所以承包权还在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30 05:30
请问各级政府我们问的问题能否答复?15281697148联系人杨小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 07:53
为什么群众的举报得不到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 19:35
踏板车走内道是占道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 15:02
这样的房子可以贷款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 19:49
我在巴中滨河世纪城买房两年多了,他们一拖再拖,未按时交房,现在租房很贵,现在不知该咋办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3 23:54
为什么就是没有人杳江北龙泉社区????

发表于 2017-5-4 13: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电瓶车和小车出了交通事故电瓶车骑车人当场死亡,电瓶车是黄灯最后一秒过的斑马线,小车绿灯直行在十字路口小车撞上电瓶车并从死者身上前后轮胎压过才停车,肇事者是在路政大队上班,十一点过五分出的事,现在交警划分同等责任,死者女性才25岁,还有3个小孩,大的才二岁多小的双胞胎才二个多月,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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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6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7-4-19 16:53
你好,我想问一下现在什么情况的人才能新批土地建房子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有关部门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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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6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7-4-30 05:30
请问各级政府我们问的问题能否答复?15281697148联系人杨小玉。

你好!有问题可向信访办反映。

发表于 2017-5-7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下 尊敬的律师,

   在一切前提成立下, 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 当月被克扣工资,应该买的保险,误工费,加班费,,这些 都可以同时主张的 ,对吗, 是不是呢

发表于 2017-5-7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下 尊敬的律师,

   在一切前提完全成立情况下, 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 当月被克扣工资,应该买的保险,误工费,加班费,,这些 都可以同时主张的 ,对吗, 是不是呢,, 这些项目的 主张, 互相不矛盾的吧, 是吗

发表于 2017-5-7 22: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村干部强行挖地,农民不同意还要被打  可以举报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0 10:35
   律师你好,中考是国家法定考试,我今天就中考加分的相关事宜求助于你。急待你的专业回复!我是成都市天府新区的一名初三学生家长,5月5号分别给市长热线、市长信箱去电去信咨询今年中考加分的相关事宜,却至今没有得到相关部门权威的回复。时间在一天天流逝,这项工作的审核时间马上就要临近结束,我该求助于哪个领导?哪个部门?真的是心急如焚、困惑无助!想到这个栏目的创办宗旨:“
关心民生疾苦,关注群众呼声,让老百姓说话”,我今天抱着一线希望,求助于四川手机报“麻辣社区”,但愿能够借助你们的力量,使问题得到很快的解决。以下是写信的内容:
        尊敬的领导:
        你好!非常抱歉在你百忙之中打扰你。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也是每个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升学读书问题更是牵扯到千千万万个父母的心。我今天来信主要是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家孩子在2015年被成都市教育局评为成都市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的落款时间为2015年12月。今年加分的相关规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按理说我家孩子是应该享受今年的加分政策的。但是这几天在办理这个事情的时候,却被天府新区社事局教体处的相关工作人员告知:市招办要求,今年的这项加分必须要和荣誉证书一起出具审批文件,而且要以批文时间为准。一番查找之后才发现:审批文件是成教函【2016】43号文,而且时间是2016年4月26日,这样一来,荣誉证书和批文的两个时间节点就不吻合,而且如果以批文时间的话,小孩就不能享受加分。但是我就不明白了:为啥证书都拿到手了,才发批文呢?后来我又分别打电话咨询了成都市教育局宣教处、市教育局招办、市教育局普一处、普二处,他们相互推诿之后,我根本不知道这个困惑最后到底该找谁来解决?如果说批文都没下,为什么要发荣誉证书来忽悠孩子和家长?如果说荣誉证书的发放时间是一个错误,那为什么这个错误的结果要让无辜的孩子和家长来买单?难道说荣誉证书上市教育局的公章不具备法律效力?难道说因为市教育局各部门之间的衔接原因就要这样忽视对学生和家长的伤害?升学在即,作为一个考生的家长,我真的想不明白!真的很揪心!据学校老师说加分事项5月8号就要截止,这件事情非常急!!(后来在我的一再请求下,学校同意在5月11日,也就是明天上午上报相关材料)
        另外我想说的是:对于初中三年的小孩而言,一般情况下,最快也要初一先评“区级”的优干三好,然后初二或者初三才有资格评“市级”的优干三好。如果要符合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的时间节点,小孩必须初一就评“市级”的优干三好,这种情况在学校里几乎就是不可能的,因为大多数学校都会把评选指标放在初三。从这个角度来分析,这个时间节点也是不符合逻辑的。
        感谢你在百忙之中抽空解决我的困惑,顺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0 11:18
我是梓潼县新丰三组的那我们现在的我们我是那里的村民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呢我们现在是一无所有一分的也什么都没有给我们买所有的都卖完了我们现在才就是给我们分了几千块钱1万块钱都不到请问我们现在该如何怎么办呢他们的良心太黑啦我们现在的想法是你们政府应该向民人民的名义那部电影你们应该都好好看看把所有的贪官污吏通通给扒光粗跟该是我们这是我们群中的就必须归还与我们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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