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中考是国家法定考试,我今天就中考加分的相关事宜求助于你。急待你的专业回复!我是成都市天府新区的一名初三学生家长,5月5号分别给市长热线、市长信箱去电去信咨询今年中考加分的相关事宜,却至今没有得到相关部门权威的回复。时间在一天天流逝,这项工作的审核时间马上就要临近结束,我该求助于哪个领导?哪个部门?真的是心急如焚、困惑无助!想到这个栏目的创办宗旨:“
关心民生疾苦,关注群众呼声,让老百姓说话”,我今天抱着一线希望,求助于四川手机报“麻辣社区”,但愿能够借助你们的力量,使问题得到很快的解决。以下是写信的内容:
尊敬的领导:
你好!非常抱歉在你百忙之中打扰你。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也是每个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升学读书问题更是牵扯到千千万万个父母的心。我今天来信主要是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家孩子在2015年被成都市教育局评为成都市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的落款时间为2015年12月。今年加分的相关规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按理说我家孩子是应该享受今年的加分政策的。但是这几天在办理这个事情的时候,却被天府新区社事局教体处的相关工作人员告知:市招办要求,今年的这项加分必须要和荣誉证书一起出具审批文件,而且要以批文时间为准。一番查找之后才发现:审批文件是成教函【2016】43号文,而且时间是2016年4月26日,这样一来,荣誉证书和批文的两个时间节点就不吻合,而且如果以批文时间的话,小孩就不能享受加分。但是我就不明白了:为啥证书都拿到手了,才发批文呢?后来我又分别打电话咨询了成都市教育局宣教处、市教育局招办、市教育局普一处、普二处,他们相互推诿之后,我根本不知道这个困惑最后到底该找谁来解决?如果说批文都没下,为什么要发荣誉证书来忽悠孩子和家长?如果说荣誉证书的发放时间是一个错误,那为什么这个错误的结果要让无辜的孩子和家长来买单?难道说荣誉证书上市教育局的公章不具备法律效力?难道说因为市教育局各部门之间的衔接原因就要这样忽视对学生和家长的伤害?升学在即,作为一个考生的家长,我真的想不明白!真的很揪心!据学校老师说加分事项5月8号就要截止,这件事情非常急!!(后来在我的一再请求下,学校同意在5月11日,也就是明天上午上报相关材料)
另外我想说的是:对于初中三年的小孩而言,一般情况下,最快也要初一先评“区级”的优干三好,然后初二或者初三才有资格评“市级”的优干三好。如果要符合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的时间节点,小孩必须初一就评“市级”的优干三好,这种情况在学校里几乎就是不可能的,因为大多数学校都会把评选指标放在初三。从这个角度来分析,这个时间节点也是不符合逻辑的。
感谢你在百忙之中抽空解决我的困惑,顺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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