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心求助,请帮忙,有个朋友被她相亲对象从外地打工地方抓回营山男方家,收了身份证和手机,关了几个月,报警不管法院不理,只能来此求助。
具体经过如下:有个女性朋友,营山人,前几年未满20,被父母逼婚相亲(理由是女孩到了20还没结婚掉面子),然后草率与相亲对象办了酒席,因当时未满年纪故直到现在也没拿结婚证。后与该男同居相处两年,实在过不下去,就于去年年初趁男子上班外出偷偷逃跑,出省打工。其间与其父、与该男多次沟通交涉,女孩明确表示双方不适合不想再过下去,但均未得到二人认同,并于今年2月底被其父和男子骗到打工地址,抓回老家。其父收走身份证和手机,男方家人一天24小时盯着,不让外出。虽未暴力虐待,禁闭拘身,但女孩不得自由,不能外出务工。因地处山顶,交通不便,且村民相识,故逃跑不能。男方多次逼迫女孩办理结婚证生小孩,如果女孩想走,需得赔偿男方30万,当时男方给了女方3万彩礼钱。
多次报警,无效。初次报警,当地镇派出所仅通知村干部调解,最后女孩依然关在男方家,并提出女孩要想离开就得赔偿男方30万元损失费。后来报警县派出所,警员拨打女孩电话沟通,因手机没收被女孩父亲接听,其父表示是两口子吵架,没多大事,遂不了了之。现在可能因回来时间比较久了,男方放松了一些,就把手机还给女孩。女孩趁没人注意时候,自个悄悄报警,派出所也只是敷衍应对,说他们没有结婚,女孩可以自己走,女孩说有人盯着跑不了,警察也不理。直至现在并无任何警员去当面和女孩了解情况。求助县法院、检察院、妇联,均直接或婉转回复不归他们管,去报警就行。
无奈之下,只能到此求助。作为中国人,不禁发问,新中国已经解放七十余年,为什么还有逼迫女性结婚,干涉婚姻自由的现象?难道一个女孩子,花样年华,不能选择自己的恋人?甚至被迫和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过一辈子?难道就因为是在农村,就可以强迫对方生儿育女,婚配终生,想走也走不得?
难道身为中国公民,在自己国家领土,没犯法没违纪,被他人强行限制人身自由几个月,结果喊天天不灵喊地地不应,无处申诉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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