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1月25日中午12点37分,驾车在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云锦苑小区大门对面)临时
将川YR8778小型客车停放在路边下东西,南江交警李杰赶到直接大声武气的吼“把车开走,同时”我第
一时间就上车动车,但将车刚移动,李杰都大吼出示驾驶证等,态度十分嚣张,于是就与其发生口头上
的争辩,同时同一段路面,就在我本车前面还有好几辆车,都停在那里没走,我要求他把前面的车一起
处理,不然不公平,他却无动于终的看到起,本人承认乱停车有错,我愿意接受处罚,但是,今天的事
情我感觉有一种故意争对我的意思,所以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对李杰这种故意、暴力执法人员给
予处理,同时也要给我一个说法。 这种能行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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