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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府之子

权法相争,冤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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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合法强盗盛行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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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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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7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em38]这事杂没有人管呢????????????????????/??????????愤!!!!!!!!!!!!!!!!!!!!!!![em37][em39][em40]
发表于 2007-11-28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国法比不赢地方权力机构的干预吗??????

强烈要求人民政府及上级领导坚决调查处理,还百姓以公道,维护国法权威!!!!!!

发表于 2007-11-29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匪这么多,媒体哪里去了,成都电视台的“今晚800”,四川电视台的“焦点”,中央台的“焦点访谈”为什么不去采访呀!让这些土匪恶霸的行径大白于天下!!!!!!

发表于 2007-11-29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道何在?公理何在?正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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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各位朋友顶起或转帖
发表于 2007-12-4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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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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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6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来成都周边、都江堰、武侯区簇桥乡、温江等地接连不断地发生数起社会无业青年(数十人---两三百人不等)强行进私宅抓人、野蛮拆除私房的事件,而赶到现场的警察、政府工作人员却不闻不问。。。

   这是怎样的和谐社会???这些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就这样学习“十七大”精神吗????

  

发表于 2007-12-7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府之子你好!我看到你把易小燕的电话都公开出来,使我对此事的深信。也证明你作为一个律师对当事人的那份热情和中国法制社会的悲哀。我也是一个川东来杭州工作的人。我对法律也是情有独钟,因为我一直认为在现在这个社会懂法律就有了生活的力量。但是我知道,这只是以下层公民个体之间的诉讼为前提的。我知道(其实地球人都知道)中国是一个没有法制的社会。如果一定要说有,那也只是一种欺世盗名之法。这不是我夸张,但凡是一个成熟的中国人都知道,当然我所说的成熟不是取决于年龄的。对于易小燕这事,我个人的认为,好有两种办来解决这件事,第一是看这件事对她的伤害有多大,如果创剧痛深,也要想在那群禽兽一样的官儿们讨回一个说法,倒不如给他们一个亲痛仇快的做法,你要在中国的土地上指望利用道理和法律为武器来战胜他们是不太可能的,我相信锲而不舍的也许(我说的是也许)能达到你现大所想要的,但是那是在千回百转、倾家荡产、背井离乡之后。我是承认有人有事经过十几年,二十几年,甚至有三十几年才达到他们当初的想法,但是真到了那时我认为那个结果也就是不他们那时所需要的了,不是前几年有个东北的一家人,为了一个户口,就住在北京城里拣破烂到中央上访的事,三十几年啊,还不够长吗?结果是他们一家人还没有讨回他们三十几年前所想要的呢。你有这个耐心吗?我也是一个四川人,作为一个四川人都有快意恩仇的个性,不妨这样还对你有利一些,最起码不会贻误了你的孩子。我这人很反感教条主义者。不能用同一种态度来对待所有的人和事,要因人而异、对症下药。对文明的人不野蛮,对野蛮的人不文明。你找点炸药应该不是很难吧,先把那个判案的法官处理掉,再把那几个村里的官儿们一起送到天堂,如果还有机会可以连同他们的家人起,只有这样才能促使我国的法制建设,最起码是能更快、更有效地为我国的法制作贡献。他妈的一群畜牲,我看到此事真的如鲠在喉。第二个为法就是你的伤如果不太重的话那你就用马拉松的战术来维权吧,。我只是就我的个性而言的,没有要煸动的意思,我敢说敢做也敢当。有什么大不了的,人死了不就是缺痒呗,予取予求的痒气又不值钱的,何足挂齿。说实 话我很想有这样的故事发生在我身上,给我一个为那些处在煎熬中的底层苦生们一次作贡献的机会。很遗憾,因为我是土生土长(农村生且长大的)的人。我们那里没有这么复杂,民风纯朴,相安无事,就是些所谓的官儿们也没有城市里的那些畜牲那样拉大旗作虎皮。

  最后衷心的祝愿易小燕和天府之子在未来的日子生活愉快、工作顺利、呼风得风要雨有雨!!!再见了。

发表于 2007-12-7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方政府为了某些人的一己之利,往往会作出一些“灭绝人性”的事来的。

这就是所谓的“中国特色”!!??

强烈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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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7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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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7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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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7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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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7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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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0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建议被强拆的人,拿起炸药包对付这些狗杂种?否则你们说的等于零!

发表于 2007-12-10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泾渭一水在2007-12-7 21:52:00的发言:

天府之子你好!我看到你把易小燕的电话都公开出来,使我对此事的深信。也证明你作为一个律师对当事人的那份热情和中国法制社会的悲哀。我也是一个川东来杭州工作的人。我对法律也是情有独钟,因为我一直认为在现在这个社会懂法律就有了生活的力量。但是我知道,这只是以下层公民个体之间的诉讼为前提的。我知道(其实地球人都知道)中国是一个没有法制的社会。如果一定要说有,那也只是一种欺世盗名之法。这不是我夸张,但凡是一个成熟的中国人都知道,当然我所说的成熟不是取决于年龄的。对于易小燕这事,我个人的认为,好有两种办来解决这件事,第一是看这件事对她的伤害有多大,如果创剧痛深,也要想在那群禽兽一样的官儿们讨回一个说法,倒不如给他们一个亲痛仇快的做法,你要在中国的土地上指望利用道理和法律为武器来战胜他们是不太可能的,我相信锲而不舍的也许(我说的是也许)能达到你现大所想要的,但是那是在千回百转、倾家荡产、背井离乡之后。我是承认有人有事经过十几年,二十几年,甚至有三十几年才达到他们当初的想法,但是真到了那时我认为那个结果也就是不他们那时所需要的了,不是前几年有个东北的一家人,为了一个户口,就住在北京城里拣破烂到中央上访的事,三十几年啊,还不够长吗?结果是他们一家人还没有讨回他们三十几年前所想要的呢。你有这个耐心吗?我也是一个四川人,作为一个四川人都有快意恩仇的个性,不妨这样还对你有利一些,最起码不会贻误了你的孩子。我这人很反感教条主义者。不能用同一种态度来对待所有的人和事,要因人而异、对症下药。对文明的人不野蛮,对野蛮的人不文明。你找点炸药应该不是很难吧,先把那个判案的法官处理掉,再把那几个村里的官儿们一起送到天堂,如果还有机会可以连同他们的家人起,只有这样才能促使我国的法制建设,最起码是能更快、更有效地为我国的法制作贡献。他妈的一群畜牲,我看到此事真的如鲠在喉。第二个为法就是你的伤如果不太重的话那你就用马拉松的战术来维权吧,。我只是就我的个性而言的,没有要煸动的意思,我敢说敢做也敢当。有什么大不了的,人死了不就是缺痒呗,予取予求的痒气又不值钱的,何足挂齿。说实 话我很想有这样的故事发生在我身上,给我一个为那些处在煎熬中的底层苦生们一次作贡献的机会。很遗憾,因为我是土生土长(农村生且长大的)的人。我们那里没有这么复杂,民风纯朴,相安无事,就是些所谓的官儿们也没有城市里的那些畜牲那样拉大旗作虎皮。

  最后衷心的祝愿易小燕和天府之子在未来的日子生活愉快、工作顺利、呼风得风要雨有雨!!!再见了。

非常赞同这位朋友的看法!楼主,我强烈支持你![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7-12-10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主张正义的小官在2007-11-24 11:26:00的发言:

       质问管委会鲁洪斌书记,要求尽快还农民朋友公道。13880516986

我多次打过这个电话,只听到开发区管委会的音乐铃声,无人接听,可想而知,这样的地方领导怎对得起广大人民群众??还象一个共产党员吗?坚决要求上级领导严惩、开除这样的父母官!!!!!!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3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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