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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s258369as

请求南充市中院撤销违法判决书和裁定书进入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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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5 0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的审理、审查只讲罪名,不讲证据,不按法律。从侦查、

起诉、审理、判决,到内容、形式、证据来源、程序均不合法!

违法判决就像滚雪球一样,层层包裹着违法办案的人!其中玄机

重重,疑窦丛生,不言而喻!!

发表于 2013-10-28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反腐

发表于 2013-10-30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诉人千呼万诉,审判机关至今既没有拿出过合法有效的证据证实
申诉人张雍有罪,又不按中央2005年以来所有文件的共同规定和
《刑事诉讼法》204条第2、4款的规定进入审理程序,举行公开透明
的听证,立案重审,更没有按法院自己的规定把判决书、裁定书、
通知书,全案案卷笔录上网晾晒,根本不能证实审判机关的判决
是清白的!

发表于 2013-10-30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部门,怕丢面子! 往往是为了一个错误导致错上加错!

发表于 2013-11-3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崔均把13条伪造和假冒证据操作成瑕疵证据定案,为自已的枉


法判决寻找依据。如果说违法取证是瑕疵证据,还能勉强敷衍得过去,


难道诱供逼供,指供骗供,刑讯证人,暴力取证,隐瞒证据,篡改笔


录,冒充签名伪造证据也是瑕疵证据?依法,哪有那么大的瑕疵?难


道瑕疵就没有法律的底线约制了?伪造证据恶意加害,也仅仅才是


“瑕疵”,如此判决,还有沒有公道?


发表于 2013-11-4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打酱油的,,,,无聊

发表于 2013-11-4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敬请党和国家领导人:伸张正义,为民主持公道,督促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体现有错必纠,执行2006年以来中共中央、中央政法委所有文件的规定,对重大疑难案件,当事人长期不服的,原则上做到“六公开”、“三不放过”,对本案举行公开透明听证,重新再审,还申诉人的真相!谢谢!

发表于 2013-11-5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真抓实干立杆见影,认真落实坚决清除司法腐败害群之马,
见到实效,依法治国良好发展安定和谐才有希望.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制造冤假错案,祸国殃民;这还叫和谐社会吗?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3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党的温暖阳光,为何就照不到四川南充
南充告状如登天,两腿跑断泪挥干。
找到清官申民冤,遇到赃官冤上冤。

发表于 2013-11-15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法官渎职,他们蔑视法律、有法不依、从基层法院到最高法,对错判的案件知错不纠!

发表于 2013-11-15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朗朗乾坤难道就没有王法了?太嚣张了!

发挥舆论监督,让这件事情得到公正的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1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腐败不除,国无宁日、家无宁日;腐败司法体制下,人人没有安全保障!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5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弄虚作假混淆了罪与非罪的界线

发表于 2013-11-25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伪造证据,南充市法院在审查核实,理应去纠正错误的证据,

反而还用伪造假冒证据定案,实在太可恶了!

发表于 2013-11-27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腐败不除,国无宁日、家无宁日;腐败司法体制下,人人没有安全保障

发表于 2013-11-27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开一个公开的听证会,揭露司法腐败份子的庐山真面目。

发表于 2013-11-28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司法腐败,是人心所望,民意求!

发表于 2013-11-29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大为百姓说句公道话,主持公道,匡扶正义。

发表于 2013-11-29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司法腐败,是人心所望,民意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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