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感到蹊跷,如果说好了100元,那小姐本来就是从事她自己自愿的行为,怎么可能还要打坐牢的人那,她本来就是专干其行,巴不得你男人多去嫖几次,你见过几个卖东西的不希望有回头客的?再说,他与你男人没有任何过节,只是简单的性交易,她有必要冤枉你男人啊?还有,你说警察被收买了,难道全部检察院,法院也被收买了啊?小姐卖P,难道还买得通当官的啊?凭什么?反倒,一个卖淫的女的,都要报案,冒着自己同样被处理的危险报案,你说是不是被强奸了那?你男人是不是东西可能也只有你自己知道了哦,我支持直言人生的说法,但是不支持他的语气,我建议你还是早点找个男人嫁了,这种男人不要也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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