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法院院长于嘉川(2009-08-06 15:36:18)转载
于嘉川院长对成都市尧舜绿色环保公司向法院出示的大量变造、伪造和骗取国家公文等证据不但不依法对其公司和律师进行处理、严惩,反而采信支持、包庇、纵容其及其律师犯罪。将符合客观事实、符合法律程序的公正判决(2007武侯民初字第1556号判决)由武侯法院院长于嘉川提起再审(2007民再字第17号判决)并判给了与所有权毫无相关的成都市尧舜绿色环保公司。经四川省高检抗诉,省高级法院作出(2008川民提字第1号)认定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属违法行为。特请求全国人大、中纪委、各部委对于嘉川及审判法官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为和谐社会肃法院之威严,还百信以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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