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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s258369as

[群众呼声] 用伪造的法律文书走完程序堵住了复查大门律法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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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1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政法委出台首个防冤假错案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绩效考评制度,不能片面追求破案率、批捕率、起诉率、定罪率等指标。

发表于 2014-2-2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治中国,邪不压正。可是,如果有错知错不纠,岂不成邪能胜正了吗?!

发表于 2014-2-3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党性原则,杜绝弄虚作假,认真落实好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快速落实中办发[2009]22号文件,加快制定《各级法院涉法涉诉信访听证办法》,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有效解决申诉难和终结难的建议



 楼主| 发表于 2014-2-4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腐败比任何腐败都可怕,它污染的是社会正义的源头之水。

 楼主| 发表于 2014-2-5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党性原则,杜绝弄虚作假,认真落实好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快速落实中办发[2009]22号文件,加快制定《各级法院涉法涉诉信访听证办法》,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有效解决申诉难和终结难的建议

发表于 2014-2-6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党性原则,杜绝弄虚作假,认真落实好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快速落实中办发[2009]22号文件,加快制定《各级法院涉法涉诉信访听证办法》,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有效解决申诉难和终结难的建议

发表于 2014-2-6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数千次书面和在网上向县、市、省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请判后答疑,指出案卷中存在 13 条伪造和假冒证据,判决的认定证据来源不合法,其事实清楚,铁证如山,至今无四级法院中的任何一级对这些证据进行审查、核实和依法书面答疑。

发表于 2014-2-7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反腐倡廉在现在的社会中,腐败已经成为社会公敌,普遍的地方已经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法律形同虚设,百姓心灰意冷 看看实实在在的周边,拿什么维护百姓的利益。

 楼主| 发表于 2014-2-7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强调指出,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有群众举报的要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要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要严肃查处。即便如此,那就让我们一起来响应党和王岐山的号召,在此呼吁蒙受屈辱和各界坚持真理的志士仁人,伸出你正义之手。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2-8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as258369as 发表于 2014-2-4 15: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腐败比任何腐败都可怕,它污染的是社会正义的源头之水。

所言极是!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2-8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年之春 祝愿楼主:
                          
马年好运 马到功成!!

 楼主| 发表于 2014-2-9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治中国,邪不压正。可是,如果有错知错不纠,岂不成邪能胜正了吗?!

 楼主| 发表于 2014-2-10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的审理、审查只讲罪名,不讲证据,不按法律。从侦查、起诉、

审理、判决,到内容、形式、证据来源、程序均不合法!

违法判决就像滚雪球一样,层层包裹着违法办案的人!其中玄机重重,

疑窦丛生,不言而喻!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2-10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as258369as 发表于 2014-2-9 16: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治中国,邪不压正。可是,如果有错知错不纠,岂不成邪能胜正了吗?!

就是!

 楼主| 发表于 2014-2-11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这个案件一、二审的法官用自己的法律常识、自己的公心,扪心自问,
这样判,有没有底气?经不经得起推敲?能不能说服自己?可不可以将
此判决书公诸于众,让世人评说?

 楼主| 发表于 2014-2-11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治中国,邪不压正。可是,如果有错知错不纠,岂不成邪能胜正了吗?!

 楼主| 发表于 2014-2-13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办案,枉法判决是在给共产党脸上抹黑!以权代法,蔑视、践踏柔弱的中国法律。

违法办案,枉法判决是在给共产党脸上抹黑!

以权代法,蔑视、践踏柔弱的中国法律。

 楼主| 发表于 2014-2-14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大应该为百姓主持公道,匡扶正义。

 楼主| 发表于 2014-2-14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各位网友:您们好!
首先谢谢!您们的帮助和支持!同时也感谢网站工作人员对正义和法律的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4-2-15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主要证据是伪造的,适用法律错误,程序严重违法。人民法院应依法为民,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案件应依法彻底纠正,不能将错就错,一错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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