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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花园业主意见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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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2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区各业主,根据新都花园业主委员会的所"违"本人并征询小区大不份业主的意见,都强烈要求罢免现任小区业委主任及委员吴辉.相必他们的野心大家都很清楚吧.

请大家积极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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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3-15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达到他们个人目的,伤害广大业主利益吗?

发表于 2008-3-15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话语焉不详,有人身攻击的嫌疑,让人感觉你好象是金荷公司的代言人吧?

呵呵,论坛是一个开放的自由的地方,但这并不是说可以随便乱说,要为自己所说的负责.

如果你想让广大网友明白你的提议,支持你的观点,请提出具体的例子来证明你所说的两人有"野心",

如果没有什么具体例子就随便下结论,可能会让我们感觉楼主别有用心喔.

一点建议

发表于 2008-3-15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什么原因呢?

 楼主| 发表于 2008-3-17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业委会里面还是有几个好的委员在为小区办事.就现在没有做事的七八分厂的那几爷子,把业委会当管在做,一人得到鸡犬升天,连他们的家人都歪.

 楼主| 发表于 2008-3-17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该改选了,但他们收了那么多钱.都干什么去了也该报个盘吧!

特别是那几个混蛋

发表于 2008-3-17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有关规定、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已到换届改选的时候了、希望大家能积极主动呼吁、及时改选业主委员会、把真正为大家办实事、不谋私利的人选进业主委员会。

    现在有些人正谋求不改选业主委员会、并想一直任职下去、这是不行的、这样会滋生更多的不合理。因此、建议大家积极呼吁及时改选业主委员会!

 楼主| 发表于 2008-3-17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我知道你是4栋2单元602的,

   关于我们小区共用通道一事,当时小区在做围墙的时候我就在现场搬砖,你呢?说实话这个共用通道的事起初我们还不清楚是咋回事,今业委会说是金荷公司占用我们小区的通道,事后经了解不是业委会所说的那样,其实业委会那些个早就知道通道是共用通道.只不过是别有用心,就是想为自己找点捞钱的方式而已,结果我们这些善良的业主都被他们蒙蔽了.而他们达到目的了钱到包里了,现在还不是把路占了几米走了,安装了隔离栏.你看他们又是怎样在解释呢?说政府规划的,我说过他们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回事,不然钱从那里出来呢???我说楼主你的想法也太简单了,可以说你对业唯会那两个人还太不了解了吧???你可以了解他们原来一个厂的人就知道他们是一个什么样素质和人品的人.我们在一起工作了那么多年难道还不了解吗?      我想知道你了解他们多少???

金荷大厦要与我们花园强行共用通道的时候,请问楼主你又在哪里呢???

我们还是关注一下我们小区的现在吧,     我19栋的!

发表于 2008-3-17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所说的漏洞太多,

在看我们小区现在的管理情况,1,小区楼道的清洁卫生,广场的清洁卫生.2.车辆管理情况乱停乱放比以前更严重,小区的绿化带被车子压成什么样子,????为什么他们现在不象以前那样闹呢??   3.在说维修,我住的单元楼宇对讲都坏了很久了,我到物管办也说了几次了,都没有来维修,还有漏水问题等等?????

就这些问题,我在几年前就向原来的物管公司反映过了,几年来一直没有解决,害我家里的墙面被漏的雨整的惨不忍睹,最后只有自己花钱维修楼顶。

还有一个问题,不知金荷大厦要与我们花园强行共用通道的时候,请问楼主你在哪里,你站出来了吗?

我就是4幢顶楼的住户,我姓胡,请问你住哪里,说出来也好让大家认识一下。

 楼主| 发表于 2008-3-17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要我说明什么呢??我可以简单的告诉大家一下:

一.业主委员会会主任:在没有更换我们小区物管时,根据本人了解他在前的物管公司拿了很多好处,包括他使用的电话,你知道为什么要换吗?就是因为他要的钱太多了,(特别是小区的车辆管理费<除开给业主委员会交:1600远以外还要给他个人分配,所以答不到此条件,他就邀约他们七.八分厂的人一起闹事要换物管公司.

二.新増的业委会委员:吴辉也是其中只之一.

三.他们在与舜苑物业谈的条件不用本人说大家都知道.

从明看:现在吴辉就在小城故事当物管主任,业委会主任:闵崇文现在使用的手机就是舜苑公司买的,更不说暗的里给了多少好处,大家可想而之,

四.在看我们小区现在的管理情况,1,小区楼道的清洁卫生,广场的清洁卫生.2.车辆管理情况乱停乱放比以前更严重,小区的绿化带被车子压成什么样子,????为什么他们现在不象以前那样闹呢??   3.在说维修,我住的单元楼宇对讲都坏了很久了,我到物管办也说了几次了,都没有来维修,还有漏水问题等等?????

发表于 2008-3-18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天我就在现场,我在拍照,当然搬砖也有我一份。

原来那个业委会本来就是个怪胎,不过究竟谁在里面搞事,这个就有说头了。据我所知,分割这个通道的26。1万元是要打到我们花园的维修基金帐号上的,这个钱是当初政府收取金荷大厦的买路费,现在是我们争取回来的利益。新都花园一直未修建的物管用房也是在这次谈判中争取到了,这是统建办该修而未修的。

与统建办谈判期间,我参加过几次业委扩大会议,也参与了与统建办的一次谈判,真正为新都花园争利益的人是闵崇文、吴辉、还有5幢的敬大爷、赵老师等。在压力之下,很多委员找各种理由都不来参加业委会议了,至少有一半的人同意向强权妥协,谁又来为新都花园争取应有的利益呢?起草文件、寻找资料、证据这些事都只有这几个人来做,吴辉还有自己的工作,为这个事他自己损失也不小啊。

当初有人给业委会的人许诺说,如果他们不“闹事”了,只要共用通道,就给他们每个2万块钱,但闵崇文、吴辉都坚决地回绝了,甚至他们受到了人身威胁都没有退缩。至于吴辉后来担任了小城故事的物管主任,我不清楚,但对新都花园是不相冲突的,而且据我知道的,引进舜苑公司,条件里好象有物管费是不涨的。

如果楼主不是别有用心,那就是被某些言论给误解了,这个事情现在差不多平息下来了,我也希望业委会给大家一个明示,把来龙去脉给大家解释一下,而且我也想知道漏水的楼顶什么时候开始维修。

另外闵崇文、吴辉提出了业委会必须改选,现在的业委会里的好多委员占着位置不干事,好象今年7月份就是这一届业委会任职最后期限。

发表于 2008-3-19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叫你一声楼主,我真怕脏了我的嘴。但是不说你两句又不是我的性格。

你看你,短短四项字就有几个错别字,而且语法混乱。不知你是没有读过书还是你妈原本就生了一个白痴。就凭你这样的水平也敢到网上发表东西,我实在替你感到脸红,真是丢人啊。你在7楼发表言论时称6楼为楼主,亏你想得出。所谓楼主是指第一个发言的人,这里“番茄蛋汤”就是楼主,所以6楼叫你楼主是对的,可是你却叫6楼为楼主,看得我云里雾里的,从这里可以看出你连这点起码的常识都不懂,真是可笑之至。教你这点简单的常识,免得下次再丢人了。

发表于 2008-3-19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新都花园的一名业主,而且是一位热心人士。对分割通道和更换前物管之过程非常清楚。下面就此说一下我的看法:

首先,关于通道之事,早在200712月份,已有知道内情的、热心的业主将经过在网上进行了发表。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可“番茄蛋汤”在7楼说:关于我们小区共用通道一事,当时小区在做围墙的时候我就在现场搬砖,你呢?说实话这个共用通道的事起初我们还不清楚是咋回事,今业委会说是金荷公司占用我们小区的通道,事后经了解不是业委会所说的那样,其实业委会那些个早就知道通道是共用通道.只不过是别有用心,就是想为自己找点捞钱的方式而已,结果我们这些善良的业主都被他们蒙蔽了.

我想请问“番茄蛋汤”:

1. 你说砌围墙那天你在现场搬砖,哪个是你?能站出来看看吗?那天我一直在最前面,而且从一开始我就在,我的手还因搬砖头受了伤,你可以向当天搬砖的人打听就知道我是谁——那天就我手受伤的人不多。像你这种素质的人,我根本不相信你会去搬砖。

2.  你说共用通道的事你当初不了解,你说业委会早就知道通道是共用的,只不过是别有用心。我请问你一下,别的我们不说,就你在5楼提到的吴辉,他 20078月份才进的业委会,而统建办和金荷大厦所签的共用通道合同是20053月份就签定了的,而且这份合同还是金荷方在200711月份才给了新都花园的一位业主,(这是我亲眼看到的,)然后由这位业主提供给业委会的,之前业委会并不知晓有这样一份共用通道的合同,如果早知道有这样一份合同的话,业委会就不会在200598日那份协商会议纪要上签字了,也就是说当初根本就不可能答应外移我方原来的围墙了。更不存在2007122砌围墙之事了。所有这些都可以找有关当事人对证。如果你不知晓就不要乱放屁了。

3.  你说他们是“想为自己找点捞钱的方式而已”,我想请问:你说他们是为了捞钱,那么他们到底捞了多少钱?是几万还是几十万?为什么我要问你他们是捞了几万还是几十万?因为据我所知:当初有关部门曾许诺,如果业委会答应通道共用的话,他们将发给业委会成员每人1万元。业委会有13位成员,就要13万,即然如你所说,如果就他们俩人捞了钱的话,13万俩人分,那他们一个人不就是几万或十几万吗?你有依据吗?他们为了整个新都花园的利益起早贪黑,连星期天都没休息过。他们不拿工资,背着骂名,受到威胁,他们也没有退缩。说实话,当初你在哪里,你为什么不站出来为业主们争取利益呢,现在事情基本上处理好了,你却出来说风凉话了,你这不是小人的作为又是什么呢?要捞钱到哪儿打工不能挣钱?

4.  关于通道之事,究竟现任业委会有没有功劳,请你再好好看看2007124日“成都市新都区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文件”[2007]4------关于通道使用的建议书。上面有3点建议:一、通道实行共建共用,所谓共建共用就是通道共用,而且花园也是共用。二、将现在的大门退回原大门,就是说大门外的通道不属于新都花园。三、对通道实行分割,金荷4米,新都花园6米。这份建议书得到了新都花园业委会的强烈反对,后来经过多次与有关各方谈判,最后达成如下协议:一、整个花园及通道无论从俗成,从理、从法来说都应该是新都花园所有,所谓共建共用是根本不可能的。二、所有业委会成员以及部份热心的业主经过多次开会讨论:一方面考虑到以后大家是邻居,另一方面又考虑到金荷大厦下面3层是商业用房,人员结构比较复杂,从安全角度考虑基本同意“建议书”的第三条——对通道进行分割,但是只给金荷3米供其单向行车使用,7米为我方双向行车和2000位业主出入使用。后来金荷方说3米太窄,要求我方适当让步,经过业委会多次讨论后,最后划分了3.8米给金荷方。三、虽然我方同意划分3.8米给金荷方,但是这不是无偿的,即然前面已经明确通道属于新都花园所有,当初统建办即然收了金荷这部份通道的26.1万元钱,统建办就必须将这些钱归还给新都花园业主。四、统建办必须完善新都花园物管用房的修建。

5.  当然在关于通道的问题上,金荷大厦有很多地方都是违法的,比如:它的地基基础远远高于新都花园地基;它与新都花园的楼间距离也达不到国家有关要求;它修的房屋不应该压在红线上,而是应该距红线6米远等等。可是,它已经修好了总不能叫他拆吧,何况它还是新都政府的政绩工程!

6.  你在5楼中说:“吴辉在小城故事”。是的,吴辉现在是在小城故事物管从事物业服务,但据我所知,他在那里打工是舜苑公司老总主动打电话邀请的,之前他从未有过想去舜苑公司上班的想法。而且在舜苑公司老总打电话给他的时候,他并没有立即答应,而是经过再不三考虑后才答应的.业委会与舜苑公司所谈判的物管合同条款中,业主所交的各种物管费用不是比前物管高,而是比前物管低,有合同可以作证。

7.  你说楼道的卫生和广场的卫生怎么了?我觉得楼道的卫生挺好的。你认为不好,或者哪里没打扫干净,你可以找物管方反应呀。如果确实没打扫干净,如果你也确实反应了,而又没改进的话,你可以找业委会嘛,何必在这里叫唤呢?广场的卫生又怎么了,平时我经常到广场去走走,有的业主把成堆的甘蔗渣吐在地上。说实话,人家打扫卫生的也是人,人家晚上也要下班回家,人家不可能24小时都在,如果业主是在下午人家下班以后才丢的拉圾,那肯定没有办法了,只能第二天清扫了。至于车辆管理,这几天不正好在进行车辆整治吗,他们不是在定做车牌吗,这几天不是在划线停车吗,花园里有几百辆车,要处理好肯定需要一个过程:前物管不是管了三年吗,三年都没处理好的事,当然不可能在几天或短时间内搞好。楼宇对讲确实有很多地方坏了,但据我所知,这大部份是新物管接收时老物管遗留的问题。当然有些对讲系统不是一个普通的电工能修复的,因为它牵涉到换电子主板等问题,如果很是简单的问题的话,那么前任物管为什么没及时修复呢?

8.  你说问一问他们厂原来那些人就知道他们的素质和人品了,我就是他们厂的人,我知道他们不偷、不抢、不贪、不嫖、不赌,你说他们怎么了,说出来请大家评理呀,希望你实事求是,而不要像一条疯狗一样乱咬哟。

9.  真不知你所说的他们的“野心”到底是什么,那里即不拿工资又不象政府部门有权利,为什他们还有“野心”。我实在想不明白。

根据“番茄蛋汤”提的所有问题来看,已经知道他是谁了,也不用点明了,做小人没意思,有什么事情不能公开呢,你说业委会主任的手机是谁送的,你能拿出证据吗?

“番茄蛋汤”:也许因为换物管触及到了你的利益,你心里不平衡,可以理解。

但是这是为了广大业主的利益,你一个人的利益又算得了什么?总不可能为了你个人的利益而损害广大业主的利益吧,你如果有良心的话就不会再乱咬人了。无论你怎样去诋毁他们,广大业主的眼睛是雪亮的。

我不知道其它人看了“番茄蛋汤”的言论是否觉得可笑,一个区区业委会的主任,“番茄蛋汤”居然把他当成了省长的职务了。据我所知,吴辉早打辞职报告了,大家可以到闵主任那里去查。当时我也不相信,我都去查了。有好多业主挽留他,可他知道业委成员是不能从事物业管理的,所以当他答应去小城故事上班时,他就递交辞职报告了。

老是听人说,近年来很多人得狂吠病,想不到这疯狗还真有。可怜的疯狗,如果你再要咬人的话你在白天明处咬好吗,不要在黑暗中藏头露尾的了.我们新都花园的全体业主想看看你到底属于什么品种的狗呀。

 楼主| 发表于 2008-3-18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所说的这些好想是他们给你讲的吧?我也很清楚他们去协调过多次,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他们当到小区业主说的和他们被到小区业主说的什么吗?

也许你占在你考虑问题的角度说是正确的,不过你忽略了一个事实,你怎么知道他们没有拿钱呢,难道他们会跟你们说拿了的吗?你也太天真了.你以为他们真正的是在为小区吗?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你一天都在上班,我只能说你了解得太少了.我只是不想提名而已

特别是你提的那几个人,他们纯粹是老狐狸但他们的尾巴早迟会露出来的.

这些人我见得多了

发表于 2008-3-19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好象在理哈,那么请出示一下证据,也让大家知道真相,不要你一个人当明白人啊。

另外我只知道你在19栋,具体哪一位大侠,如果你揭露了真相,我们一定支持你当业委。

发表于 2008-3-19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再给大家讲两个故事:

春节后的一天,我碰上花园内的一位业主,他平时和我关系不错,他把我拉到一边。神秘地对我说:业委会那帮人又要出去大吃大喝了。我问他是怎么知道的。她说她亲眼看到闵主任给别人借了一辆三轮车,买了几件好酒回来。她说:买这么多酒他一家人是吃不了的,所以肯定是业委会那一帮人要出去春游了。偏偏我又是一个爱管闲事之人,隔了几天我正好看到闵主任,我很不客气地问他:听说你最近买了很多酒吗?他说:是呀!我儿子马上要结婚了,我怕酒涨价,所以买了一些回家放着,怎么了?当时我无言以对,只好说:恭喜恭喜。

另外一件事是:那时正是准备换物管期间,吃了晚饭没事到花园内瞎逛。那里围了一堆人,我凑上去听了一会儿才知道他们说的是:业委会成员每人每月1600元工资,后来又有人说:不是1600元,是每人每月400元。说实话,作为业委会的成员,主要是为业主服务的,当然如果为了业主的利益整天整天的忙碌还是应该有一定的补偿,不过倒还没听说过业委会还要拿固定工资的,而且还是一个月1600400元。为了解清楚此事,我专门到闵主任家里去问。闵主任说:物管处每月总共给业主返停车费1600元,也许被别人误解成业委会每人得1600元了。我又问:那每人400元又是怎么回事呢?他说你算一算就知道了:业委会一共13人,如果一人一月400元,也要5200元,可是物管一个月总共才返1600元,何况这些钱除了必要的开支后都存在银行的,业委会有专门的会计和出纳,大家可以查嘛。后来我向会计打听确实存了2万多元。其实这么简单的账连小学生都可以算。

从这两件小事上就可以看出,世上就有这样的人:他们整天无事生非,常常将芝麻传成是西瓜。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大家好好想想。

发表于 2008-3-19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为一个正直的人,我强列要求版主:查实“番茄蛋汤”的IP地址,查出这个人是谁。他在这里对公民进行人身攻击,一旦查实此人后,让他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发表于 2008-3-19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好打抱不平,但是没办法,这是天生的。因此,“番茄蛋汤”这条疯狗算是遇到克星了。下面我来一条一条的驳斥“番茄蛋汤”的言论吧:

 “番茄蛋汤”说:20077月份新都花园业委会与舜苑资产有限公司商谈新都花园物管一事。

其条件:

一、小区业委会负责让舜苑公司顺利进入新都花园进行物业管理。

二、管理进入顺利后上调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每月定期支付相关人员辛酬费。

四、解决个别委员工作职位。

我的看法:

1.                    即然更换物管公司是经过业委会和全体业主代表大会多次讨论通过的,那么做为业委会主任及成员就必须让这件事尽快实施,如果不是由业委会来组织新旧物管的交接,难道还需要整个新都花园所有业主参加交接不成。因此小区业委会是有权利而且必须让新物管顺利进入新都花园,难道这有什么错吗?

2.                    “番茄蛋汤”说管理进入顺利后上调物业管理服务费。现在新物管进驻两个月了,至今我未听说过要涨物业管理服务费。注意这里说的是物业服务费,而不是水电费,如果某一天,水电部门对水电进行了涨价,当然涨价的那部份是任何人都跑不了的。所谓物业服务费是指,卫生费、物管费,而这些是签了合同三年不变的,不是谁想涨就能涨的。不知“番茄蛋汤”知不知道签合同的常识,如果你不懂就不要在这里信口开河了。

3.                    “番茄蛋汤”说每月定期支付相关人员辛酬费。说实话据我所知,新物管不论从保安人数还是清洁工人数,都远远多于原物管公司,而且无论是保安还是清洁工,他们的工资也远远高于原物管公司,就从这最简单的两笔帐可以看出,新物管成本每月比老物管高出近8000元,据说老物管经常说他们在新都花园是亏本经营,照这样来看新物管就更没利润可言了,即然如此,难道他们还有钱去支付业委会人员的辛苦费吗,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番茄蛋汤”为了达到他对业委成员人身攻击的目的,已经到了不择手段,谎话连篇了。当然就算物管公司有那么一点利润,他又凭什么要支付业委会的费用?不是有物管合同吗,新物管对业主的收费也比老物管低,如果他们现在的收费高于老物管,那么他们给某人支付一点费用还是可以理解,难道“番茄蛋汤”连这点起码的常识都不懂吗。

4.                    “番茄蛋汤”还说:解决个别委员工作职位。 这件事我估计是针对吴辉在小城故事上班而言,为这事我专门找吴辉了解了一下情况,吴辉说当时接到舜苑公司的电话时很突然,他当时并没表态,后来经过再三考虑才答应的。舜苑公司的老总说他主要是想找一个踏踏实实做事的人,他本来曾找人给他推荐一个,别人正好推荐了吴辉,加上他通过两次合同谈判接触后,觉得吴辉是一个很实在的人,因此他才选择了他。可以说这完全是一种巧合。这也居然被这些居心不良的人拿来利用了。

发表于 2008-3-20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番茄蛋汤)这条狗不是一般的狗.他是条走狗.现在是要创建和谐社会.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在混淆视听,现在是抓贼抓赃,抓奸抓双,什么都要讲证据的.他这样对人进行诽谤,其目的也是很明显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还有小城故事发生的保安打人事件,管你(番茄蛋汤)什么事,事都没了解就在一楼发出来,你还是先把事情了解清楚了,看你这条狗事情都不知道是怎么样的,就在上面进行人生攻击,强烈要求你道歉.而且请你不要把人家的名字发出来,你有种的话就把你的名字也发在上面啊,把人家的名字发到上面算什么,人家也可以告你侵犯人家的署名权的.主要就是要告诉你什么事要讲证据.还有请你(番茄蛋汤)多读点书,字都打错了.看你这个水平也不怎么样,最多就是个小学毕业的.

发表于 2008-3-23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几位仁兄!请认真细致的了解情况后再发言、好吗?

我认为几位仁兄说的均不全面、而且有偏差、

看一个人  不但要看他说了什么、更重要的是看他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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