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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番茄蛋汤

新都花园业主意见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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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4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WXHH123

作为局外人,看了你这么久以来所发的帖子,我已经基本猜出了你的身份,为亲人辩解是很正常的事情,我也很能理解,但是你不能对别人进行谩骂或进行人身攻击,这样很有失你的体面,也感觉你素质较低。

[em05]

发表于 2008-4-14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清风大侠:

我认为:只要是为我们业主做了好事和实事的人,我们都可以视其为亲人,难道不是吗?

只要是为业主做了好事的人都可以值得赞扬——无论亲人与否。

你愿意说我是谁都没关系,我只想说出实情真相。

请问:我所说的哪一点不是实事?

在你的字典里,番茄蛋汤才算是有“素质”对吧?

又请问:我哪一条是在对人进行人身攻击?

在那些帖子里到底是谁在对谁进行人身攻击?

实在是让人啼笑皆非!

我曾听说:某些人在新都后台实力大得很,可以说在新都花园内到处都是他们的关系网。

难道就因为他们有关系网就可以不实事求是吗?

至于这张网里有多少条小鱼想在此跃跃欲试,不得而知。

如果业委会换届后,由这些人当道又不知要变成什么样子。

大家拭目以待。

如论何人在此发言,我只想请他先摸着自已的良心问自已三遍:

“我到底为新都花园做了什么”然后再发言,好吗?

发表于 2008-4-14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天我就要暂别新都一些日子了,我也将不再此作任何答辩。

版主曾经说过:人上一百,形形色色, 现实生活中尝且如此,何况是在更加开放自由的网络呢?

我只想说的是:就算是一家人对一件事都有不同的的看法,又何况是一个小区几千人乎。

发表于 2008-4-14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我也承认我当初骂人是有点过激了。

可是在版主提醒过后我已经改了呀!

难道就因为我骂了几句就可以抹杀我在帖子中所说的实事吗?

做人还是要凭良心对吧!

发表于 2008-4-15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WXHH123在2008-4-14 20:55:00的发言:

WXHH123:

     你太危言耸听了,我只是就事论事的发表了我的一点看法,用得着说“某些人在新都后台实力大得很,可以说在新都花园内到处都是他们的关系网。难道就因为他们有关系网就可以不实事求是吗?至于这张网里有多少条小鱼想在此跃跃欲试,不得而知。如果业委会换届后,由这些人当道又不知要变成什么样子。大家拭目以待。”如此严重的话出来吗?请注意你的言语,新都花园的业主都是明辨是非的,用不着还没换届选举你就如此造遥生事,还有谩骂就是对人进行人身攻击。

发表于 2008-4-15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一名大学刚毕业参加工作不久的打工仔,我学的是法律。在新都没有自已的房子,我是租房子住。

我也认真看完了新都花园业主委员会意见征询的所有帖子。

给我的感觉是:对新都花园业委会的评价有两种观点:

一方认为业委会是比较尽职尽责的,而另一方则认为业委会不尽责,而且做了很多坏事。

认为业委会尽责的一方,(我们暂且称他为正方吧)列举了大量的实事说明业委会是尽责的。而另一方(我们暂且称他为反方吧)却认为业委会不尽责,也看不出他们有什么实例可以证明,主要是说业委会没公布什么帐务吧。

我觉得其实这件事很简单:叫业委会公布帐务就是了吧,还用得着这样大动干戈的。

虽然我刚参加工作,对社会还不是很了解,但是我觉得说什么都应该凭证据吧。比如说楼主在贴子中点名指姓说业委会怎样。如果没有实事证明的话,真的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还有就是我觉得最后一名反方的人,叫清风大侠的,他说那个叫WXHH123的是在为他的亲人辩护。我们暂且不管他是不是他们的亲人,我觉得如果WXHH123说的是实事就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我们只对他说的事感兴趣,至于他到底是谁并不重要。如果他真的是业委会某人的亲人,我反倒觉得这个人值得大家学习,因为就他所知道的那些事情而言,证明他还是很关心新都花园这个大家庭的。而且还可以说他对他们亲人的工作是支持的。

WXHH123的有一篇贴子里,他把反方的意见归纳为现代版的农夫和蛇的故事,我觉得这个比喻还是有它成立的一面。

你们看了我下面说的话不要认为我觉悟太低:如果我是那两个业委会的人不要说没有工资待遇,既便是给我100元一天我都不愿意去干那费力不讨好的事。

发表于 2008-4-15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一名大学刚毕业参加工作不久的打工仔,我学的是法律。在新都没有自已的房子,我是租房子住。

我也认真看完了新都花园业主委员会意见征询的所有帖子。

给我的感觉是:对新都花园业委会的评价有两种观点:

一方认为业委会是比较尽职尽责的,而另一方则认为业委会不尽责,而且做了很多坏事。

认为业委会尽责的一方,(我们暂且称他为正方吧)列举了大量的实事说明业委会是尽责的。而另一方(我们暂且称他为反方吧)却认为业委会不尽责,也看不出他们有什么实例可以证明,主要是说业委会没公布什么帐务吧。

我觉得其实这件事很简单:叫业委会公布帐务就是了吧,还用得着这样大动干戈的。

虽然我刚参加工作,对社会还不是很了解,但是我觉得说什么都应该凭证据吧。比如说楼主在贴子中点名指姓说业委会怎样。如果没有实事证明的话,真的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还有就是我觉得最后一名反方的人,叫清风大侠的,他说那个叫WXHH123的是在为他的亲人辩护。我们暂且不管他是不是他们的亲人,我觉得如果WXHH123说的是实事就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我们只对他说的事感兴趣,至于他到底是谁并不重要。如果他真的是业委会某人的亲人,我反倒觉得这个人值得大家学习,因为就他所知道的那些事情而言,证明他还是很关心新都花园这个大家庭的。而且还可以说他对他们亲人的工作是支持的。

WXHH123的有一篇贴子里,他把反方的意见归纳为现代版的农夫和蛇的故事,我觉得这个比喻还是有它成立的一面。

你们看了我下面说的话不要认为我觉悟太低:如果我是那两个业委会的人不要说没有工资待遇,既便是给我100元一天我都不愿意去干那费力不讨好的事。

发表于 2008-4-15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一名退休职工,也是新都花园的一名业主。平时闲来无事,也常关心关心小区内,特别是有关我们自已切身利益的一些事情。首先申明,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在这里实事求是的把我们小区在更换物管过后的一些变化说给大家听一下,究竟谁是谁非,让有机会到本网站浏览的网友作出评判。

1.  小区新物管是年前进来的,至今已经3个月了,3个月来小区未发生过一起偷盗行为(曾经有一起偷自行车未遂,在小偷将自行车从围墙上准备拿出去时被监控室保安发现,待几名保安跑到现场时,小偷已经跑到某单元楼上,后来保安人员一个单元一个单元的搜查也未发现小偷的踪迹,是否是某业主的子弟不得而知)。以前小区内经常被盗,可从未听说抓到过小偷。

2.   小区内保安每天下午坚持进行训练。以前在小区内我从没见过有保安训练。

3.   我老伴有一天买菜回家,走到小区大门时停下来歇息,其中一保安马上将菜帮我老伴送回了家。我家进这个小区住了4年了,从没有人帮我们提过菜。

4.   特别是收费那两个小妹,每次去交物管费时,还在门口就听到她们甜甜地招呼,心里热乎乎的。可是以前的收费人员,每次交费时从未见过笑脸。

5.   至于每个月所交费用比以前物管时少了,这已经有人在上面说了,我就不在这里重复了。

…………………….

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大家有兴趣可以到小区内看看就清楚了。

    综上所述:我感谢业委会为我们小区请了一个好的物管公司。

发表于 2008-4-16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都花园有变化这是我们希望看到的,大家共同的家园我们共同爱护和经营,但是作为业委会来说,应该是一个阳光的、透明的业委会,而wct0825在79楼所提出的几个问题,大家都采取了回避的态度,这是为什么?正如版主所说,事不辩不明,强烈要求业委会帐务公开,透明化!

发表于 2008-4-16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结一下,让业主说话,天塌不下来,呵呵,真理总是不辩不明的。

建议有照相机的业主可以拍一些图片上网来反映小区的变化,呵呵。

欢迎继续争论,这也是小区业主民主管理自己事务的开始。

发表于 2008-4-22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WXHH123

你和闵崇文、吴辉是什么关系?只要有提到他们的帖子你必然回帖,辩证就辩证吧何必还要言语攻击呢,你在说别人是疯狗的同时你也很像一只疯狗(参见第4楼 ),别忘了,你和你对手是同类的,不然你们怎么言语沟通呢。估计你和以上两人中的其中一人还不是一般的关系吧?

还要查别人的IP?不是想真人PK吧?

很傻很天真……

几十岁的人了,还那么急躁。是不是踩到痛处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4-23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em04][em04][em04]

发表于 2008-4-28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雨欲来风满楼。。。。。。

发表于 2008-4-28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仔细看了争论,感觉除了业委会没有象大多数业主期望的那样公开帐务,其余还是做得很称职的,建议业委会应该及时公布帐务,请广大业主监督;对于反对业委会的一方,希望提出更多的依据来说明业委会不称职,而不是仅仅限于一点,预计加估计再加想象,就说别人不好,论点是要有禁得起考验的论据支持的。

发表于 2008-4-28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仔细看了争论,感觉除了业委会没有象大多数业主期望的那样公开帐务,其余还是做得很称职的,建议业委会应该及时公布帐务,请广大业主监督;对于反对业委会的一方,希望提出更多的依据来说明业委会不称职,而不是仅仅限于一点,预计加估计再加想象,就说别人不好,论点是要有禁得起考验的论据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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