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学刚毕业参加工作不久的打工仔,我学的是法律。在新都没有自已的房子,我是租房子住。 我也认真看完了“新都花园业主委员会意见征询”的所有帖子。 给我的感觉是:对新都花园业委会的评价有两种观点: 一方认为业委会是比较尽职尽责的,而另一方则认为业委会不尽责,而且做了很多坏事。 认为业委会尽责的一方,(我们暂且称他为正方吧)列举了大量的实事说明业委会是尽责的。而另一方(我们暂且称他为反方吧)却认为业委会不尽责,也看不出他们有什么实例可以证明,主要是说业委会没公布什么帐务吧。 我觉得其实这件事很简单:叫业委会公布帐务就是了吧,还用得着这样大动干戈的。 虽然我刚参加工作,对社会还不是很了解,但是我觉得说什么都应该凭证据吧。比如说楼主在贴子中点名指姓说业委会怎样。如果没有实事证明的话,真的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还有就是我觉得最后一名反方的人,叫清风大侠的,他说那个叫WXHH123的是在为他的亲人辩护。我们暂且不管他是不是他们的亲人,我觉得如果WXHH123说的是实事就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我们只对他说的事感兴趣,至于他到底是谁并不重要。如果他真的是业委会某人的亲人,我反倒觉得这个人值得大家学习,因为就他所知道的那些事情而言,证明他还是很关心新都花园这个大家庭的。而且还可以说他对他们亲人的工作是支持的。 在WXHH123的有一篇贴子里,他把反方的意见归纳为现代版的“农夫和蛇”的故事,我觉得这个比喻还是有它成立的一面。 你们看了我下面说的话不要认为我觉悟太低:如果我是那两个业委会的人不要说没有工资待遇,既便是给我100元一天我都不愿意去干那费力不讨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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