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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对号入座,诽谤他人的事件发生率几乎是零!
把16楼的帖子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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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见过象巴中论坛这样言论如此自由的,一些莫明其妙的人可以无根据地攻击他不喜欢的人和事而不受任何约束。太奇怪了。
你说的是“诽谤”哈
但是事实如果是真实的,
那就不能追究其法律责任哈!!!!!!!
其实也就是些受了气又不敢说,在这里来发发恼燒的,何醉之有,还刑事责任!你把国家机器当你家的哦!郁闷!!
确实应该用事实说话,故意诽谤他人就应该追究法律责任哟.
请问巴中小丫:怎样在巴中论坛里发新贴呀?不是回复别个的贴子,谢谢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