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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安徽马鞍山9.11宁马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判决疑点!(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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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3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发路段的定性具体是应该由谁来判断,我以为手机GPS定位,或者说央视新闻里说的宁芜高速应该是对的吧

发表于 2014-9-23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中国了,权力和金钱仅仅掌握在少部分人手中,他们想

发表于 2014-9-23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迟早还会有交通事故发生,毕竟这缺口的存在也是一个安全隐患的定时炸弹

发表于 2014-9-23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子本身就是疑点重重,尤其是水泥车车主说的第二辆水泥罐车更加引人深思。

发表于 2014-9-23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错了还不承认,马鞍山法院如此明显的偏帮,你上级部门造吗?

发表于 2014-9-23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遭遇到不作为故意偏帮的马鞍山法院的时候,再多的证据都是浮云

发表于 2014-9-23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能说是司机应该知道,这也太不合理了,蛮不讲理
发表于 2014-9-23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岔路口上确实有第二辆槽罐车,必须前后倒车多次才能进入主干道,至于后来怎么回事,车没有停,我也没有仔细看了

发表于 2014-9-23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便我不懂岔路口存在的合法性,但是我知道,这个缺口明显设计是不适合槽罐车进出的,而且并没有明显的警示标示

发表于 2014-9-23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毕可避免的是马鞍山法院和交警私下肯定是有联系有商量如何将马鞍山特大交通事故他们的弊端隐藏的极其完美

发表于 2014-9-23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要有一个心理准备,状告职能部门,是不会那么容易的,加油,我们支持你
发表于 2014-9-23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善后款处理的到位不?是不是所有人都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发表于 2014-9-23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毕竟上诉公司状告的是职能部门,根本没有那么容易,最好是采取特殊手段,比如这里面的钱权交易。

发表于 2014-9-23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上诉人申请信息公开,马鞍山法院拒绝提供,是不是真有猫腻的存在?
发表于 2014-9-23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搞笑的就是司机应该知道,是被告面对原告的证据之后无话可说的最后的坚持吧?

发表于 2014-9-23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类似的事情在全国都有发生,根本见惯不怪,说白了就是马鞍山法院的司法黑幕

发表于 2014-9-23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主次责任人存在连带责任,好像说水泥车不给钱就可以要求大巴车支付?后来还有啥强制转账的事情,反正弄的很复杂

发表于 2014-9-23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岔路口确实有一辆水泥罐车,并非是被追尾的车,不知道在事故认定书上都没有提到

发表于 2014-9-23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谁知道当时的事故最终死伤多少,如果还有无名氏,这部分赔偿无疑是进入的马鞍山交警和法院的口袋

发表于 2014-9-23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要脸,马鞍山交警为何违背客观事实,也许这槽罐车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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