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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安徽马鞍山9.11宁马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判决疑点!(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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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3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突然觉得作为屁民真可悲,至少上诉公司还有经济实力和马鞍山交警对抗,可换做其他人呢?
发表于 2014-9-23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岔路口的合法性,既然上诉人提出了质疑,是不是马鞍山法院应该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尤其在你们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
发表于 2014-9-23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三年前的案子拖到现在都没有解决,只能说明马鞍山法院办事效率也不过如此

发表于 2014-9-23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马鞍山交警忽略了第二辆水泥罐车,这就是违背客观事实,在后期的事故认定书上一开始就造假了

发表于 2014-9-23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因为次要责任人是马鞍山当地公司就如此偏袒?

发表于 2014-9-23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马鞍山交警忽略了第二辆水泥罐车,这就是违背客观事实,在后期的事故认定书上一开始就造假了

发表于 2014-9-23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来也是,半路上突然半路上岔路口冒出一辆槽罐车,正常反应一个是刹车一个是超过去,本能是超过去,才有了这起交通事故

发表于 2014-9-23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不知道马鞍山交警和法院所所谓的一级公路的依据来源,法院只是对证据进行分析,没有采纳能力。

发表于 2014-9-23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居然二审还是一样的结果,是证据不足还是另有蹊跷?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吧!
发表于 2014-9-23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马鞍山法院在其他判决部分也存在偏袒,说什么自己认为的证据才叫证据?

发表于 2014-9-23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职能部门水很深,从安徽省交通厅的态度就能够看出爱

发表于 2014-9-23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有点印象,反正据说是蛮严重的一次特大交通事故,具体情况也不太清楚了

发表于 2014-9-23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狗屁的强盗逻辑,你说是就是,这至法律的公平公正和证据于何地?
发表于 2014-9-23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弱弱的问一句,如果出事的大巴不是属于公交公司而是黑车,那这个责任该谁来承担?交通部门?不可能

发表于 2014-9-23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这些公家机构总是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不就是个路段,至于躲躲闪闪?

发表于 2014-9-23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有时候是可以通过某个缺口上下高速,在这里拦车,也没见有关部门好好管理过

发表于 2014-9-23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证明岔路口是违法和合法,上诉公司和被上诉方都要拿证据说话,而且必须公开
发表于 2014-9-23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高速还是国道,必须有岔路口允许存在的批文,在公路上增设交叉口必须得到批准。

发表于 2014-9-23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昨天目睹了一场交通事故,同样是路段造成的,可估计结果也是司机全责,因为一般人没有路段定向这个概念,这也是交警的高明之处

发表于 2014-9-23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就是一个岔路口是否合法,至于吗?对于事情的判断有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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