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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安徽马鞍山9.11宁马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判决疑点!(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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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8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故认定书上既然已经承认的被追尾的水泥车承担次要则热,但是这次要责任方最后到底支付了多少费用?

发表于 2014-12-8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善后款是马鞍山交警处理,这里面的问题就更大了,交警作为第三方,是没有权利处理善后款的。

发表于 2014-12-8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高速公路为何这里变成按照以及汽车专用公路技术标准建造,这样明显和下面的协议很不符合。

发表于 2014-12-8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马鞍山交警不管重审多少次,只要还是同样的部门,就会有同样的结果

发表于 2014-12-8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审其实已经接到某种通知,是默认了马鞍山法院的判决的

发表于 2014-12-8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事故认定书中,马鞍山交警说王卫东没有设立标志,没有报警,我靠,人家停在那里两个小时没看到?

发表于 2014-12-8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已经有很多起因为高速连接线收费的问题而产生的官司,只不过这次闹的比较大而已。

发表于 2014-12-8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辆水泥罐车在高速公路路中间等待维修长达两个小时,这时候过节期间的巡逻干警有做了些什么?

发表于 2014-12-8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说宁芜高速?央视是这么说的呀?

发表于 2014-12-8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不晓得地要责任人的槽罐车方面是如何履行罚款的,是否全部让大巴公司私下分摊存在?

发表于 2014-12-8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马鞍山交警一开始的事故认定书就不够客观和全面,对于第二辆水泥车,据说是没有提到的

发表于 2014-12-8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是高速公路,而且是改造成的高速公路,在新闻上看过

发表于 2014-12-8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仅仅是为了职能部门想逃避责任,也不该这样,而且二审也没有动机选择性采纳证据?

发表于 2014-12-8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说,至少我没有看到有类似的案例存在,上诉公司的被上诉人还是职能部门,更加复杂~

发表于 2014-12-8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道路的性质应该公开,说高速,那应该有文,说不是,那为何一直按照高速标准收费?
发表于 2014-12-8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明是高速,非要说国道,难道马鞍山交警这里面有不能说的秘密?

发表于 2014-12-8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被上诉人的说法不实,而马鞍山法院居然还坑爹的认定了被上诉人的说法

发表于 2014-12-8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马鞍山交警提供的很多笔录上的重点问题都是经过涂改的,这本身就有问题,为何涂改?
发表于 2014-12-8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段的性质一天不解决,马鞍山的特大交通事故就不会得到公平的判决。

发表于 2014-12-8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也只能通过30日的二审对此案重新定性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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