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一切为了爱

[群众呼声] 安徽马鞍山9.11宁马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判决疑点!(转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2-8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出面的是马鞍山交警和马鞍山法院,但是幕后还有没有人在操控,谁都说不清楚

发表于 2014-12-8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缺口存在已经不是一天两天,就算当初是为了应急,也有足够的时间重新安排一个可以行走的路段。

发表于 2014-12-8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也是主观臆断,不调查没有发言权,就不多说了

发表于 2014-12-8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事故认定书里面马鞍山交警说事发的地点是205国道是否就没有错误了?
发表于 2014-12-8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第二辆水泥管处的存在,那事情就要重新分析的

发表于 2014-12-8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马鞍山法院如此有选择性的排除证据,未免不让人产生怀疑!

发表于 2014-12-8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安徽省交通运输部不理不睬是真的吧?
发表于 2014-12-8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有红包开道,不会如此卖力的演出,我看是连吃带喝,顺便还拿

发表于 2014-12-8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希望,二审能够不受各方面的影响,做出正确的判断

发表于 2014-12-8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事发的时候,水泥车没有打双闪也没有设立警示架,如果再加上第二辆水泥车想进入主干道遮挡视线,那么自然会撞上前面的那辆车了

发表于 2014-12-8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知道所谓的二审一开始就是走走过场而已,想认真解决,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发表于 2014-12-8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黑幕只会用在关键部门,就算新国线胜诉,也不会给这些机构有实质性的处罚,安啦,会公平的!

发表于 2014-12-8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鉴于最后的方案,马鞍山交警根本没有实施二级警力,不要泽冠槽罐车没有报警,这么长时间,有巡逻也该发现了

发表于 2014-12-8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已经二审了,为何到今天还没有结果?难道是五一小长假的说?

发表于 2014-12-8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在这里猜都属于无用功,还不如好好等待30日开庭给的新结果

发表于 2014-12-8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省法院知道上诉人奈何不了他,再怎么上诉,依然是在马鞍山范围之内的

发表于 2014-12-8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事情可不是马鞍山交警和马鞍山法院一家独大能够说的,也应该遵循法律

发表于 2014-12-8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事故合理的判决,应该是有马鞍山交警通过事故现场勘验、检查等,得出的罪准确的结论供法院判决!而不是一按开始就歪曲事实

发表于 2014-12-8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庭结束之后,多久才能出具法院的判决书,我们等着呢

发表于 2014-12-8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承建公路的,应该有一定资质,必然是大公司,为嘛网上查不到这些资料?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