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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安徽马鞍山9.11宁马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判决疑点!(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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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4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上诉方打算怎样?重新定性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发表于 2014-5-24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所谓的公平是建立在大家都是同等背景基础上的,穷人没有所谓的公平,视而不见吧!

发表于 2014-5-25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天朝的办事效率,一切尽在不言中

发表于 2014-5-25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以后任何交通事故都可以以这个同样的借口来逃避责任?

发表于 2014-5-25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别忘了,被上诉人是职权部门,在这情况下,人家有特权好不好?

发表于 2014-5-25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高速莫名变成国道,其中谁是最大的受益方?

发表于 2014-5-25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草率的判决,是对去世的死者最不公平的待遇,请求合理判决

发表于 2014-5-25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我们判定为主观臆断又能怎样?人家就是打死了不认。
发表于 2014-5-25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哪怕新国线公司想联合事故家属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人家拿到钱,是不会帮着你和政府作对的
发表于 2014-5-25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让你包庇,我让你偏心,直接扒拉出这些法院还有交通部门的老底,看是处罚严重还是进去严重

发表于 2014-5-25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要看当时发生的具体位置了,因为东环路和宁芜高速是垂直的,没有亲眼所见,没有发言权。

发表于 2014-5-25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猛然想起上个月的关于911二审的事情百度一下,没想到结果这么让人失望!

发表于 2014-5-25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不得不提的是,槽罐车不是停在应急车道,而是停在了路中间,这是另一个安全隐患问题

发表于 2014-5-25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湖南东路是和宁芜高速垂直的,岔路口是不是这条路?
发表于 2014-5-25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这个路段真的是高速,那合理的判决应该是怎样?
发表于 2014-5-25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有太多的事情说不清楚,毕竟人家当官的比我们多一个嘴。

发表于 2014-5-25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所有的赔偿几乎是大巴所在公司赔偿了,钱到位了,还不给人家一个合理的解释。

发表于 2014-5-25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到哪一天,反腐倡廉的新风吹到马鞍山,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现在有机会,还不速速拨乱反正

发表于 2014-5-25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地图上看,当年所谓的马鞍山东环路和马鞍山205国道相聚甚远,根本就不再一二等级上,这样的判决,马鞍山法院该如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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