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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安徽马鞍山9.11宁马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判决疑点!(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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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0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经晕了,我居然连平时回家的路是国道还是告诉都已经分不清楚了 。
发表于 2014-5-30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现有的证据来说还是不足够的,无法准确的还原事故现场,为何交通厅对这些证据藏头露尾?

发表于 2014-5-30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交通法上,一般追尾是全责,次要责任是酌情,因此马鞍山的交警啥的华丽丽逃脱了自己的责任。
发表于 2014-5-30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路段划分难道和网上标注的不一样,不是同步的?

发表于 2014-5-30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些关门过节的东东,你觉得马鞍山法院会如此好心?
发表于 2014-5-30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秋不是应该加强对道路的巡视,为何槽罐车在路中央很久但是依然没有交警前来解决?
发表于 2014-5-30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怪就奇怪在法院的态度,不仅是原审,二审也是如此,都认可的这不明确的路段。

发表于 2014-5-30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去过马鞍山,但是没有特别注意路段,早知道留心一下的,哎~~~
发表于 2014-5-30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小人后君子,以后还是家中常备行车记录仪,呸呸呸,童言无忌……入股当初有这个设备,也不至于大巴公司完全没有任何证据。

发表于 2014-5-30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别忘记了,水泥车可是严重超载,而且在路中央停留了快达2小时。

发表于 2014-5-30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有力的证据也比不上法院的视而不见,,他们才是大BOSS

发表于 2014-5-30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多的证据也抵不过法院的选择性认定,上级部门又依然不给力。

发表于 2014-5-30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哀啊,我们作为国家的主人,连自己的权利都搞不清楚,这哪里是人民的公仆,比祖宗还牛掰!

发表于 2014-5-30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高速公路连接线算不算高速?一般人呢分不清楚这个。

发表于 2014-5-30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村子的缺口不合法,那被上诉人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发表于 2014-5-30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拜托,人家是一家人好不好,当然帮助自己人了

发表于 2014-5-30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诺,哪怕是一级公路,也给咱一次性死的痛快,这样吊着人算怎么一回事?

发表于 2014-5-30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难关政府部门的事情如此见做的,光“踢足球”就能够踢上半个月了,这个时间都足够处理了。

发表于 2014-5-30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明明存在着安全隐患,而且还没有设立标志,是一个危险的存在

发表于 2014-5-30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是高大上人玩的玩意儿,我这里点个赞,凑个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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