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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安徽马鞍山9.11宁马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判决疑点!(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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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0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的道路很辛苦,也只能祝福你,说真的,看到死伤无数,大巴公司不掏钱也过不了良心的谴责,可给钱了,自己也受到不平等的待遇

发表于 2014-5-30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经常有节目是“我们记者私下走访了……”然后帮助百姓解决问题,这时候为何不采取这个措施?

发表于 2014-5-30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建立在利益基础上的合作才是,从上到小,从交警到法院,估计都有数钱数到手抽筋。

发表于 2014-5-30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大家知道,是因为马鞍山相关部门的渎职引发了这个血案,还不把相关部门的大门给堵死了。

发表于 2014-5-30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理何在,我已经超级愤怒了,这样的官员少一个是一个。

发表于 2014-5-30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有一个釜底抽薪解决问题的办法,一个人可以上访,如果都上访那给怎么办?
发表于 2014-5-30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这般,是要认定以下路段和缺口的合法性。
发表于 2014-5-30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面一定有内情,搬个小板凳前排占座,祝福大巴公司早日能够上访成功。

发表于 2014-5-30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像一个有效的措施才是王道,而不是在这里吼吼,一起集思广益吧!

发表于 2014-5-30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仅仅是路段没有定性,居然连岔路口的合法性都没有得到认可?

发表于 2014-5-30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假使对路况进行维修改造,难道不应该有设立警示标志甚至是封路,事发的时候,没有发现有任何维修的情况?

发表于 2014-5-30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企业和这么多是能部门对抗,我不得不佩服你们的勇气。
发表于 2014-5-30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躲避上诉人的要求,说明没有道理可言,采取躲避的政策,能够拖就拖。
发表于 2014-5-30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有遮挡驾驶员视线这个说法,可惜没有行驶记录仪。

发表于 2014-5-30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除非能够联系到家属一起,但是这是不可能的,我建议大巴公司要多多寻求梦游

发表于 2014-5-30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懂,也不敢乱说,如此坚持,一定是有足够的把握,

发表于 2014-5-30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情不太想说,说多了都是泪啊!

发表于 2014-5-30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坑爹的二审,如此结果,和原审又有何区别?

发表于 2014-5-30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连央视新闻都认定了这里是高速公路,为何马鞍山交警还是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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