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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蓬安县东风未来城商住小区将规划内的地上地下停车位予以公开销售完全是合法合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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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8 11:00
张雪琴你消停了几天又出来了,我给你的问题还没回答哦???????

发表于 2015-7-8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张雪琴 发表于 2015-7-8 10:55
满嘴脏话素质太低

快去前帖回复销售东风未来城地面停车位合法合规的理由吧!

发表于 2015-7-8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蓬安睡佛 发表于 2015-7-8 11:00
合不合法,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来判定是最好的。

版主说得对极了,律师就靠打官司吃饭;叫它蓬安那个洪兴律师事务所直接把未来城全体购房业主告上法庭;它又不敢……跑到论坛上来帮开发商歪嘴和尚念歪经;瞎扯

发表于 2015-7-8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起民事诉讼的应该是开发商。蓬安县规划局、房管局已联合下发《通知》停止销售。开发商要重启销售,必须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只有蓬安县规划局、房管局撤销了《通知》,或诉讼胜诉了,开发商才可销售。
否则,如仍销售,蓬安县规划局、房管局就可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球在开发商脚下,着急的是开发商!:lol:victory: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8 22:19
开发商养的口舌,割了吗?还是出来整几句台词吧!还稳起做啥子?

发表于 2015-7-9 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张雪琴 发表于 2015-7-9 00:13
**** 该帖被屏蔽 ****

哑巴了?
吓傻了?
叫嘶哑了?
说说产权和处分权吧!

发表于 2015-7-9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停车位如"老婆",
不是你的, 就不能摸, 不能动, 更不能卖!:lol
既使是你的, 也要先"约定"---征得同意,
才能摸, 才能动, 但不能随便卖!:lol
否则,就是强奸!:lol

发表于 2015-7-9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起来!做奴隶的人们!
推翻了万恶的旧社会,
现又长出一批新土豪新恶霸!
只有抗争,才有出路!
只有斗争,才有活路!
只有枪毙了刘汉这类土豪恶霸,
社会才能太平!

发表于 2015-7-9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9.7.14.x 发表于 2015-7-8 11:00
张雪琴你消停了几天又出来了,我给你的问题还没回答哦???????

你有什么问题需要回答?

发表于 2015-7-9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弯脚杆农民 发表于 2015-7-9 08:17
起来!做奴隶的人们!
推翻了万恶的旧社会,
现又长出一批新土豪新恶霸!

你已疯

发表于 2015-7-9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给我讲法的阶层和法理,宪法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拿一个规划文件能说明什么?我们的容积率够吗?这个拿尺子都能量出的绿化面积,还用网络上炒,要不要请个测绘单位量量?少的怎么办?是否构成合同违约,违约又该怎么赔偿?  

发表于 2015-7-9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你头像和发言看,
不仅疯,还癫!
还带奴性!:victory:

发表于 2015-7-9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洪兴事务所的律师东东:你们在网上帮开发商给业主讲这法那法;未来城业主们无文化不懂那么多法;现请你们这些懂法的律师东东解读一下、下面这几种法;看是谁在违法乱纪!:按“合同法”规定、以及业主与开发商的约定、业主接房四年至今未拿到产权证及二书一表;按“法”开发商现已违约四年,应该怎么办?是谁在违法?:按“建筑法”规定、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等;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请问懂法的律师东东?你可知道未来城是何时才竣工验收合格和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吗?这又是谁在违法?: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请问懂法的律师东东?AB区业主现已入住三至四年了;AB区业主又是怎样进住小区的?业主入住后、你可知道未来城商品房有的区域整改了多少次才合格;又是怎样通过住建等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及备案的吗?
:按“物权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广告法”等等法律法规;请问懂法的律师东东?你可知道你东家犯了多少条!

  


发表于 2015-7-9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按“规划法”执行、未来城开发商已犯几条;事由:“超建”“扩建”“报送竣工资料备案”等!

发表于 2015-7-10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5-7-10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洪兴事务所的大律师们;事实胜于雄辩,你们不是很懂法吗?请站出来给未来城业主解释下以上给你们提出来的那几条法律法规吧!

发表于 2015-7-10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张雪琴 发表于 2015-7-3 18:11
既然是论坛嘛,就应该允许大家都来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和诉求。只许你讲话,不许别人讲话?哪有这么霸道的 ...

请问你听得懂人话么?有事上法庭说去,告未来城业主去就行了,别在这里胡绊蛮缠。

发表于 2015-7-10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张雪琴 发表于 2015-7-8 10:55
满嘴脏话素质太低

你素质高、就是墙头草、谁给好处、就往哪边倒、黑白不分、引起业主公愤、律师界人渣也!

发表于 2015-7-10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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