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上飞燕,张雪琴,大律师:今天反复看了你们的评论,你们的焦点是在建设局的规划文件上和物权法74条上,其实你们只是片面的理解,真正到了讲法律讲事实的地方你们肯定是站不脚的,其一,你们真就发现建设局的规划文件与平面图严重不符吗?你们发现没有哪些地方不符,仔细去看看吧,能解释下吗??第二,根据规划文件为什么专门提及地面停车位计算容积而地下不计算,这是为什么??第三,绿化百分之三十几达到了,你们眼力应该不错,摸着你们自已良心说有吗?第四,政府部门,开发商,业主,你们扪心自问下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你们说那个应该占有优势,为什么政府部门站出来阻止,我想不全是业主的闹而他们考虑更多的是法律,法规与事实。未来城存在其它的问题有目共睹的。不管你们是什么样角色不要一味的认为规划了的就是开发商的,即使走上法律途径,我相信法官也要分析整个事实,造成今天这样结果的因果关,系,更要查询规划文件,其实这里谁对谁错,难道自已内心没一点底!!看一看事实,瞧一瞧文件,再摸摸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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