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东风未来城商住小区将规划内的地上地下停车位予以公开销售完全是合法合规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4条(车位、车库的规定)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县城总体规划等相关文件,蓬安县东风未来城商住小区将规划内的地上地下停车位予以公开销售完全是合法合规的行为。陈述理由如下: 一、根据蓬安县规划和建设局文件蓬规建批[2010]2号文件《关于蓬安县东风未来城商住小区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该工程系蓬安县东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商住小区。该工程用地总面积85389平方米,其中酒店用地412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3902.58平方米,其中酒店占地面积548.91平方米,总建房1671套,总建筑面积为234859.66平方米,地上计算容积率面积为204538.2平方米,地下不计算容积率面积为30321.46平方米为车库;建筑密度为27.07%,容积率为2.39,绿化率为31.86%,设地埋式垃圾库3处,住宅部分停车位1337个,(按照0.8个/户设计计算,其中地上276个,地下1061个),酒店部分停车位130个,(地上42个,地下88个)。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车位、车库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4条(车位、车库的规定)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县城总体规划等相关文件精神之规定,蓬安县东风未来城商住小区将规划内的地上地下停车位予以公开销售完全是合法合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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