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行政机关执法犯法,就会使群众蔑视法律而违法,从而孕育无政府状态。不仅如此,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违法行为比一般违法行为的后果要严重得多。“政府官员越轨与其它形式的越轨之间的主要差别,政府官员担负着立法和执法职责,拥有完成这些任务的合法权力。这些合法地拥有权力者若非法使用权力,就构成了对社会的一种独特威胁。”(注:“美”杰克·D.道格拉斯,弗兰西斯·C.瓦克斯勒:《越轨社会学概论》,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87页。)执法者守法的重要性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必须依法行政,其活动必须受法律的约束。其行为规则就是法律,而不得以任何法外的标准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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