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垂偐叉

[群众呼声] 南充中级法院审监庭长任勇旗、朱苏川,你们怎能如此掩盖王维登的枉法犯罪?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5-1-2 19: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伪造的证据不能翻案,对诚信老实的人,是不公平的。如果伪造的证据是认定事实的核心证据,那么认定的事实就是事实不清应予重审。如果伪造的证据是案件中认定事实的定案证据,那么认定的事实就是错误认定的案件事实应该改判纠错…

 楼主| 发表于 2025-1-4 17: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犯罪事实,说其乃诈骗犯罪和枉法犯罪,论其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其实已经超过了抢劫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25-1-7 11: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原本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诈骗犯罪刑事案件,在十年的民事审理、判决、申诉中…让我清楚地知道两级人民法院中已经是有人在故意将此案演变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民事案件”,而不希望还原其一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特大诈骗犯罪和枉法犯罪的刑事案件本身。?

 楼主| 发表于 2025-1-7 20: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件十年了,人生有多少个十年?案件至今未能纠错的原因已经是非常明确…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已经有人在充当保护伞…其既然敢于公然徇私枉法犯罪…我也会不惜一切代价让其付出惨痛的代价…落入法网。

 楼主| 发表于 2025-1-11 13: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涉法涉诉”程序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推、拖、渎职、枉法现在已经成为了法官违法犯罪的保护伞…程序一道又一道,道道遇到的都是“路虎”。

 楼主| 发表于 2025-1-11 20: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在网上看到现在的法院拥有“总对总”、“点对点”查控功能网,与很多部门和数千家银行联网,可以轻松查与控任何人的银行资金来源和支取等…本案中我无法调取到,而法院可以依职权轻松取得的查明本案伪造合同证据实施虚假诉讼诈骗犯罪最重要的事实证据的刘守孝和我方在工程建设的资金来源和银行支取流水…如此强大的功能,难道不应该用来查实本案诈骗犯罪事实?

 楼主| 发表于 2025-1-12 19: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从一重罪的处刑原则,本案中的法官、律师、诈骗犯一旦定罪,均可能按照诈骗犯罪(十年以上一一无期徒刑)的法定处刑定罪处刑。?

 楼主| 发表于 2025-1-15 13: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先不谈诈骗犯罪罪与不罪,仅仅只是拿本案是否错与不错。现在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均通过自己的侦查核证查实原判决错误,均以公函至法院称原判决不公正和有错误…审判监督庭长认为法律程序已经走完自己无法处理…为什么不报告院长由院长启动纠错?

 楼主| 发表于 2025-1-18 13: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让王维登重回监狱,让案涉所有犯罪人员落入法网!

 楼主| 发表于 2025-1-18 21: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任勇旗庭长及审判监督庭法官口中得知,其均认为我的法律程序已经走完而莫法处理。那我现在就只能走院长纠错这个程序,不知道此程序是法律程序还是信访程序?公安、检察院是刑事程序。而纪检监察、督察,院长纠错程序是否属于控告类信访程序?…这个程序既可纠错又可移送相关犯罪吧?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