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长任勇旗口称的“一个80万好处理,全案诈骗就不好处理”的说法,完全就是其推脱责任的说辞。事实和理由是:审查原判决所采用的定案证据是否具备证据“三性”及是否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力,审查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确有错误是其职责。发现认证错误、发现判决错误应及时向其院院长请示汇报让院长及时启动院长纠错程序纠正错误判决。发现诈骗犯罪和违法错判等枉法情形,及时交由本院纪检监察组、督察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并同时向院长汇报由院长监督督导本院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后,及时将发现的诈骗犯罪事实或枉法犯罪事实移送给具有侦查权的相关部门进行刑事立案追查。否则,其如果坚持自己的“法院莫法处理”行为就是严重的渎职、枉法…让诈骗犯罪金额几百万元犯罪既遂且让诈骗犯罪和枉法犯罪人员继续逍遥法外…就是严重的故意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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