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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l9696
平昌二中校园暴力砍人案 校方无作为(127楼公安有案情通报)
平昌二中校园暴力砍人案 校方无作为(127楼公安有案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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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1 21:53
必须绳之以法,否则将来会危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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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虽丑理却端
话虽丑理却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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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4-9-22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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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楼勇士
跳楼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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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发表于 2014-9-2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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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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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FXK
XFX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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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3
发表于 2014-9-22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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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句不敢负责的话:她的行为是不是“恐怖分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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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视群雄
傲视群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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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5
发表于 2014-9-22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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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关注,公安机关应该调查回复!
不管是当事人报案与否,网上整得沸沸扬扬,作为公安机关应该调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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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2 16:17
二中就是这样,,,无法言说的痛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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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天天看
平昌天天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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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6
发表于 2014-9-2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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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公安局关于李某被伤害案的情况通报
http://bbs.mala.cn/forum.php?mod ... amp;fromuid=1086174
(出处: 四川论坛-麻辣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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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说说话
无聊说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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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
发表于 2014-9-22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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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学生怎么这个样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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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君
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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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14-9-22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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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家长与公安局,学校的说法不一?二中你别添乱了,沈局长要生气了,不然就要下课陪你们玩了。平昌这几天学校风暴值得县长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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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视群雄
傲视群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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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5
发表于 2014-9-24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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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的回复值得深思!
只是通报受伤的程度,没有说此事件的性质!究竟属于治安案件还是故意伤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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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象丛林
万象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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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4-9-24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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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和轻伤的鉴定虽然只是伤口长度的不同而已,但结果有本职区别,轻微伤只是治安案件,轻伤则是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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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人12343567
自由人12343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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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
发表于 2014-9-24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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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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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771020
TF7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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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8
发表于 2014-9-24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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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得那么重,这样的学生直接劳教,在学校负面影响极大,社会危害极大,应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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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所欲言111
畅所欲言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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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4-9-24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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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的校园暴力不一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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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nywqs
znyw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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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
发表于 2014-9-25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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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有真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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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得患失YJY
患得患失Y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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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4-9-26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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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以故意伤害提起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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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广东汕头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6 21:24
明显有后台了,是削铅笔不小心削到对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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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巴中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5 13:50
哎,二中就是一个噩梦以后不要去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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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yunfengd1
baiyunfeng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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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4-10-8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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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严惩行凶者!平昌二中的管理存在问题,为什么校方一直包庇行凶学生?从校方的用词看就知道是想蒙混过关,看到那伤口就知道不会是校方轻描淡写的那么简单!为什么都是通电话?而且最长只有8分钟?难道学校真把这事当小事?为受伤者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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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yunfengd1
baiyunfeng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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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4-10-8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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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觉得,只要是动刀、而且已年满18,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并要追究校方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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