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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l9696

平昌二中校园暴力砍人案 校方无作为(127楼公安有案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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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1 21:53
必须绳之以法,否则将来会危及社会

发表于 2014-9-22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发表于 2014-9-22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和打击

发表于 2014-9-22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一句不敢负责的话:她的行为是不是“恐怖分子”行为。

发表于 2014-9-22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关注,公安机关应该调查回复!
      不管是当事人报案与否,网上整得沸沸扬扬,作为公安机关应该调查回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2 16:17
二中就是这样,,,无法言说的痛楚

发表于 2014-9-22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县公安局关于李某被伤害案的情况通报 http://bbs.mala.cn/forum.php?mod ... amp;fromuid=1086174 (出处: 四川论坛-麻辣社区)

发表于 2014-9-22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学生怎么这个样子啊

发表于 2014-9-22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家长与公安局,学校的说法不一?二中你别添乱了,沈局长要生气了,不然就要下课陪你们玩了。平昌这几天学校风暴值得县长重视…

发表于 2014-9-24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的回复值得深思!      只是通报受伤的程度,没有说此事件的性质!究竟属于治安案件还是故意伤害案件?


      

发表于 2014-9-24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轻微伤和轻伤的鉴定虽然只是伤口长度的不同而已,但结果有本职区别,轻微伤只是治安案件,轻伤则是刑事案件。
发表于 2014-9-24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4-9-24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伤得那么重,这样的学生直接劳教,在学校负面影响极大,社会危害极大,应引起高度重视。

发表于 2014-9-24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的校园暴力不一般啊!

发表于 2014-9-25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有真相吗

发表于 2014-9-26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以故意伤害提起刑事诉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6 21:24
明显有后台了,是削铅笔不小心削到对方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5 13:50
哎,二中就是一个噩梦以后不要去读了

发表于 2014-10-8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严惩行凶者!平昌二中的管理存在问题,为什么校方一直包庇行凶学生?从校方的用词看就知道是想蒙混过关,看到那伤口就知道不会是校方轻描淡写的那么简单!为什么都是通电话?而且最长只有8分钟?难道学校真把这事当小事?为受伤者加油!

发表于 2014-10-8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觉得,只要是动刀、而且已年满18,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并要追究校方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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