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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光霆

[原创] 快递员偷手机,价值不过万,法院: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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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1 14:35
支持一审结果,谢谢检查院上诉,让我们知道有这么一个不靠谱中院法官,法官无职业素养,以职业之便犯规,犯法应担责,看不到承责之人,这是在判决一件事情吗?法官做了个选择题,结果他选错了,选了职物浸占,金额不够,不犯法、不担责,这就是中院法官职业素养吗!换人,重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1 14:35
都去当快递员吧!要什么就偷什么,只要不过万就行了,一个店就偷9999多东西,偷完就换公司。反正无罪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1 14:49
中院重审,力挺一审结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1 14:52
这件案子,中院明显出错,谁来管?拭目以待。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12-11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包裹的主人是客户而不属快递公司,客户运送包裹是交纳了运输费的。快递公司收了客户的运输费后有义务将客户的包裹安全、快速运到目的地。客户的包裹为何成为快递公司单位财产?法盲断案,百姓遭殃,苦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1 15:00
这件案子中,中院法官给我们展示了做选择题的能力,谁来纠正这个错?

发表于 2014-12-11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怕麻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1 15:54
赶紧去当快递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1 16:21
什么叫无罪?小编二逼,明明是职务侵占,只是由于涉案金额过小,第一次职务侵占,免于刑事处罚!如果再发生几次小于1万以下的也可以定罪。法律要放手这是全世界的形势。标题党真恶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1 16:24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1 16:24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1 16:28
越看越逗,你们买的东西被快递员偷了,快递公司会赔钱,快递公司可以向快递员请求赔偿,每次偷9999 你们看看定罪没?是由于数量不达标才免于处罚,不是没定罪,中国刑法有累犯一说,你们知道么?还想偷几次?成都中院做法很对,不能让无脑舆论绑架司法独立,树立司法权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1 16:33
可以判无罪,但罚金应该不低于一万元,以示惩戒。

发表于 2014-12-11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言以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1 16:49
经不住钱财的诱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1 16:49
经不住钱财的诱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1 16:49
经不住钱财的诱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1 16:49
经不住钱财的诱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1 16:51
人总有头脑发热的时候

发表于 2014-12-11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猖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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