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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mwwc

[群众呼声] 姐姐死后两个月,医生要求返还13万赔偿金并另要10万元,天下奇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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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30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醒一下,诽谤、歪曲事实、包庇、等等都是有法律管制。网上多用实名制变于查案,曹医生你委屈这么大,直接上法院不就结了,何必搞得这么累,让网民也辛苦!

发表于 2015-1-30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醒一下,诽谤、歪曲事实、包庇、等等都是有法律管制。网上多用实名制变于查案,曹医生你委屈这么大,直接上法院不就结了,何必搞得这么累,让网民也辛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0 12:20
曹医生,你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0 12:35
狂妄至极,建议纪委严查

发表于 2015-1-30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download (5).jpg download (6).jpg                    医调中心被迫签字依据: 【1】 调解从2014年11月14日下午两点半到15日凌晨一点半,合法吗?   【2】 许伦、张梅、杨松远等公务员参与医闹,胁迫打人,算不算违法违纪?   【3】 医生受到伤害时,干警在场不制止,这是什么行为?   【4】  14日晚9时后,司法调解人员受到许伦一行的威胁,由许伦、杨松远、夏警官所主持的违法调解协议,有效吗? 【5】 协议显示医生未用药,不存在过错,却被许伦等人强制胁迫敲诈十三万元,违法吗?  【6】 为锁定证据,共签订协议四份,其中两份协议时间为15号凌晨1点20分,另两份在胁迫中没写完时间(见协议附件)   


发表于 2015-1-30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网友,对我诊所恶意诬蔑、打击、抹黑的不实言论我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发表于 2015-1-30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务员只要你钩子是干净的你就不用怕,反之就不好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0 23:02
这伙人作威作福惯了,在巴中势力肯定无法想象,建议楼主向中央巡视组举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1 01:08
这种个人主观毫无根据严重悖离客观事实的发帖,误导网民,反悔的目的不成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1 01:38
闹了这几天,全是无中生有,违背事实地乱说。若到了法院,公正判决也被说成被人操控。谁信?
连专业新成立的调解委员会都被说成违法,当时为何要到调解委员会,签字捺印后又亲自按协议约定支付款项。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又是什么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1 01:41
无论到哪里解决均应体现公平正义,从该起医疗纠纷得以成功调解并履行完毕是符合规定的。事后被人错误理解借此污蔑甚至隐瞒客观事实,避重就轻,误导各位网民,但仍不能推翻生效的协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1 01:42
无论到哪里解决均应体现公平正义,从该起医疗纠纷得以成功调解并履行完毕是符合规定的。事后被人错误理解借此污蔑甚至隐瞒客观事实,避重就轻,误导各位网民,但仍不能推翻生效的协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1 07:28
牵涉多位官员,巴中市纪委,公安为什么不发声?继续关注,难道是巴中特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1 07:33
天天讲:依法治国,依法治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1 07:34
曹医生发了2014年12月20日的投诉,又发了视频,昨天发了自己签字捺印的生效调解书。其视频直接再现“打死人”的那位女性的眼神和有意虚张声势,究竟是谁在发声是谁与曹医生发生冲突,又是谁在阻止一目了然。而发帖者故意将阻止者认成发生冲突的人,误导网民,居心何在?大家十分明确。投诉中反映了死者之前在该诊所输液和开中药,以及死亡当天也在该诊所就诊,后抢救不及时死亡的客观事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1 07:37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是在法律范围内进行,至于调解书的表述是征求双方自愿。最终由双方签字确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1 07:44
只有纪委介入,老百姓才能知晓谁对谁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1 10:15
不要作无味的不实炒作了。任何事情还是讲究程序。医疗纠纷已生效自行履行,还在又来反悔,找错了对象。
在调解过程中,存在医方言语中伤发生的不快,应各自反省。与最终签字捺印没有关系。而医方现想反悔主观找各种不实借口,难以成立。还是换位思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1 10:15
也太嚣张了吧,直接欺负老百姓智商,搞的有理了样子,典型的批脸不要,还说谁规定晚上凌晨一两点不准调解,哪只眼睛看到打人了,警察在哪里,一看都是强盗逻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1 10:16
官员开始反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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