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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mwwc

[群众呼声] 姐姐死后两个月,医生要求返还13万赔偿金并另要10万元,天下奇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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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1 10:45
依法治国依法治市,哥笑了,人大是立法的,工商,食药监局是执法的,我只能说,呵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1 11:40
黑啊,这医生。太能闹腾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1 13:13
曹医生:你为了保你的小命,在公务员带人威逼殴打时签字拿钱是对的。可能把警察喊出去了在动手打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1 13:19
看了双方的争论,几个公务员到现在都在狡辩。
曹医生,你为了保你小命,在公务员带人威逼殴打情况下签字拿钱是对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1 13:25
纪委应该发声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1 16:12
再怎么编也改变不了客观事实。
还是干您的正事吧!

发表于 2015-1-31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查处公务员在其中乱作为。

发表于 2015-1-31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本不存在乱作为,相反,这几天一直是想反悔的一方找借口。欺骗各位网民。良心何在?公理何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1 19:56
敲诈来的十多万块钱用起也心虚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1 19:58
遇到这种事就自认倒霉了,民怎么斗得过官?同情楼主遭遇,就好比坐出租车一样,乘客刚上车,汽车还没发动就突发心脏病死了,死者这边势力大,一家人都是当官的,偏要说你这是交通事故致死的,你到哪里说理去?当地个部门都有关系的话,就搬不倒了,反过来疯狂的报复就会来临,随便给你安个罪名你就惨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1 20:50
就一张无根据的虚假说辞,不当目的能成立吗?
显然不能。
不能被他人误导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1 20:56
在虚假不实发帖又没有完整的直接材料证实,举报不成立。尤其是传的视频各部门一见便知谁在阻止。
因一起命案,能在两天时间成功调解,不存在任何不当行为。相反,存在违背诚信原则一方谁都知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1 21:09
还在关注死者的孩子和家庭吧。
若还要无谓地争辩,直接找市卫生局将诊所的资质档案和整改档案记录,2014年11月13日至14日的记录全部公开一下,就能真的辨别是否有责任了?
另外,诊所的现状照片也可以晒一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1 21:13
一次性终结处理是什么意思,作为声称专业医生完全知悉其后果,何况签字捺印后又按约定履行,究竟违反哪条法律强制性规定。
建议:尊重事实,合法合规行医甚为重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1 22:19
该帖客观反映了事实。通过两方的反映,能使大家有独立的判断。主管职能部门也能准确判定。对不实的投诉坚决不予支持,对不实投诉,虚假编造应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置。净化网络环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1 22:41
投诉与客观事实和提供的视频,协议书不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1 23:49
不规范和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人家用都还没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1 08:26
事实上,真正该调查的是惠民诊所不实的造谣,该诊所所辖的江北派出所应对此进行依法调查,为了明辨是非,使广大网民不受误导和欺骗。
若投诉与事实相符,会得到公正妥善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1 08:28
整天不尽心尽力的工作,有大量的水军歪曲事实,毫无意义。直接违背诚信原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1 08:31
再怎么闹,该诊所的位置、设施设备、专业人员是否符合诊所标准。会带来正面影响和提升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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