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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买房,男方亡故,这房产究竟该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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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h3213
[四川手机报]
同居买房,男方亡故,这房产究竟该归谁?
同居买房,男方亡故,这房产究竟该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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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9 09:24
人家娃儿都死了,还好意思跟老人争,这女的就是个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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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9 09:28
房屋登记为双方共有,按物权确定所有权为双方,应按遗产处理。之前所有协议可以确定为债权,按物权大于债权处理。另外,本案中看不出男方为什么要签那么多让步协议,外人只能看到明显不公平,其中莫非有隐情,20%首付说明经济不是很宽松,是否啃老凑首付?50万的补偿是补偿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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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云南昆明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9 09:31
男方放弃自己的,法律上,是不管父母什么事啊。至于分不分,那就是他们下面的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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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内江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9 09:33
这女的也太没道德的感觉。人家父母你好歹给一些。毕竟都是准儿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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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9 09:33
这就是大陆的法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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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9 09:35
我觉得不管怎么样吧道德上还是要分一些给男方老人吧毕竟她儿子也有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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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9 09:35
*婆娘心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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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9 09:36
只能说都是土豪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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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9 09:38
女方跟男方好了几年,应该有感情的,怎么着也该给别人父母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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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9 09:40
都做到这份上了,还道义上,这种女人还好没和她结婚,不然他一家人有得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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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德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9 09:41
在法律继承上遗产男方父母没有权力继承,但在良心道德上女方应该把男方给的三十万退还给其男方父母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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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德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9 09:41
在法律继承上遗产男方父母没有权力继承,但在良心道德上女方应该把男方给的三十万退还给其男方父母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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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德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9 09:41
在法律继承上遗产男方父母没有权力继承,但在良心道德上女方应该把男方给的三十万退还给其男方父母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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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云南昆明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9 09:47
我觉得虽然说是法大于情,但女方也应该从道德的层面给与老人安慰!毕竟我们是人,是有感情的人!毕竟你给那个男人有过肌肤之亲,毕竟你们有过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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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绵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9 09:49
不管男方要不要但是都属于两个人的共同财产。男方没有死的前提下分手了那么男方不追究房屋分割财产你可以拥有房屋所有权!现在男人不在了你最起码的公公婆婆还是应该尽一点孝道 。我个人觉得公公婆婆还是应该有份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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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9 09:49
得房产,就是媳妇,是一定程度上的一家人,一家人,媳·妇也该养父母。凭心论,父母应有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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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9 09:49
得房产,就是媳妇,是一定程度上的一家人,一家人,媳·妇也该养父母。凭心论,父母应有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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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9 09:51
法律是站在这个事情因果判的,客观一点的说,既然男朋友死了,本身就很不幸,看在在一起生活那么久的份上,好歹还是念个旧情,法庭那样判就可以了,别再去上诉了,再上诉你以后恐怕没人敢跟你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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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9 09:51
儿子都没有了 不能有点善心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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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德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9 09:52
只能说这女的被高官或富二代保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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