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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全芳

[群众呼声] 仁寿教育局余小莉打人不用负责吗?(仁寿县公安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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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7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更多媒体去关注这件事情

~让更多人去了解这个事件。

发表于 2015-6-7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啥都不过是托词吧 名者自明 浊者浊 黑的白的 钱说了算吧

发表于 2015-6-7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的
只是没有能力去解决而已

发表于 2015-6-7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更多的媒体参与进来,让更多的人看到事情的真面目

那样才有可能让咱弱势群体有所希望
发表于 2015-6-7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情背后应该会牵涉到太多人了,应该好好调查下。

发表于 2015-6-7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5月20日,仁寿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中队长杨奎和另一民警,拿着一份“仁寿县公安局所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字迹模糊不清),来到我店,说:“对方打人的人,我们现在已经拘留了,告诉你是怎么处理的……”

    仔细辨别后,才发现原来是仁寿县公安局对谢玉珍(实名制举报仁寿县公安局不作为,置法律法规于不顾”中肇事者余小莉之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内容显示:“执行方式和期限由城北派出所送至仁寿县拘留所执行,期限从2015 年5 月15 日至2015 年5 月25 日……”,下面有被执行人的签字(也是非常模糊看不清楚)。  但签字时间很清楚是2015 年5 月15 。

    因为我不太敢相信现在的政府职能部门能秉公执法,因为他们早已在老百姓的心中失去公信力,我便于2015 年5 月25 日7 点半左右赶在释放谢玉珍之前来到仁寿县拘留所大门外冒雨一探究竟(并全程录象)。结果都是大家不愿看见的结果。果然不出所料,谢玉珍根本不在拘留所(有监控录像和电话确定)。

    仁寿县公安局啊,你作为一级职能部门,你们这样忽悠老百姓的做法,让仁寿160多万人民情堪何以啊!   

    举报人:王全芳      身份证:511121196601245720   电话:13980366675

发表于 2015-6-9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求这种事件按法处理 按规章制度 公平公正的处理

发表于 2015-6-9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情必须得给自己讨回个公道

发表于 2015-6-9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一个没有天理的社会,无语了。。。

还是期待一个好的结果吧。
发表于 2015-6-9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在互联网大声呼喊!这个社会太缺失公平正义

发表于 2015-6-9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5月20日,仁寿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中队长杨奎和另一民警,拿着一份“仁寿县公安局所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字迹模糊不清),来到我店,说:“对方打人的人,我们现在已经拘留了,告诉你是怎么处理的……”

    仔细辨别后,才发现原来是仁寿县公安局对谢玉珍(实名制举报仁寿县公安局不作为,置法律法规于不顾”中肇事者余小莉之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内容显示:“执行方式和期限由城北派出所送至仁寿县拘留所执行,期限从2015 年5 月15 日至2015 年5 月25 日……”,下面有被执行人的签字(也是非常模糊看不清楚)。  但签字时间很清楚是2015 年5 月15 。

    因为我不太敢相信现在的政府职能部门能秉公执法,因为他们早已在老百姓的心中失去公信力,我便于2015 年5 月25 日7 点半左右赶在释放谢玉珍之前来到仁寿县拘留所大门外冒雨一探究竟(并全程录象)。结果都是大家不愿看见的结果。果然不出所料,谢玉珍根本不在拘留所(有监控录像和电话确定)。

    仁寿县公安局啊,你作为一级职能部门,你们这样忽悠老百姓的做法,让仁寿160多万人民情堪何以啊!   

    举报人:王全芳      身份证:511121196601245720   电话:13980366675

发表于 2015-6-9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太多这样的事情了值得我们去深思了,绝对的大问题

发表于 2015-6-9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法律和执法人员对待这一块能不能严格点
发表于 2015-6-9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想不到还有这事情
发表于 2015-6-9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事情其实见多了,真是令人咂舌,令人联想翩翩

发表于 2015-6-9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5月20日,仁寿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中队长杨奎和另一民警,拿着一份“仁寿县公安局所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字迹模糊不清),来到我店,说:“对方打人的人,我们现在已经拘留了,告诉你是怎么处理的……”

    仔细辨别后,才发现原来是仁寿县公安局对谢玉珍(实名制举报仁寿县公安局不作为,置法律法规于不顾”中肇事者余小莉之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内容显示:“执行方式和期限由城北派出所送至仁寿县拘留所执行,期限从2015 年5 月15 日至2015 年5 月25 日……”,下面有被执行人的签字(也是非常模糊看不清楚)。  但签字时间很清楚是2015 年5 月15 。

    因为我不太敢相信现在的政府职能部门能秉公执法,因为他们早已在老百姓的心中失去公信力,我便于2015 年5 月25 日7 点半左右赶在释放谢玉珍之前来到仁寿县拘留所大门外冒雨一探究竟(并全程录象)。结果都是大家不愿看见的结果。果然不出所料,谢玉珍根本不在拘留所(有监控录像和电话确定)。

    仁寿县公安局啊,你作为一级职能部门,你们这样忽悠老百姓的做法,让仁寿160多万人民情堪何以啊!   

    举报人:王全芳      身份证:511121196601245720   电话:13980366675

发表于 2015-6-10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这个社会说不好, 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法律不公的牺牲品

发表于 2015-6-10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弱势群体的声音放大,使全社会都来关注;
将违法违规的行为曝光,让全社会都能了解
发表于 2015-6-10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时候能依法治国?中国的老百姓望眼欲穿

发表于 2015-6-10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这样的事,真是可恶至极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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