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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ianli09

[原创](暴力拆迁之三)强拆民房即将开始,有关官员表态不执行《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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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6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强拆楼主合法私房一案法院的二审即将开庭


    2009年12月22日,我们(楼主)拿到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被告知我们状告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违反物权法,强行裁决强拆我家合法私房一案的二审,将于2010年1月5日上午九点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十九法庭开庭,欢迎感兴趣的朋友到时前去旁听。


    在本案的一审诉讼中,成都市金牛区法院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仍然有效,《物权法》在房屋拆迁中不适用为理由判决我们败诉(详见本贴前面贴出的《正义何在,成都市金牛区法院竟然判决在拆迁中不执行物权法》(一)-(九))。我们被迫向成都市中院提起二审诉讼。

    在震惊全国的上海潘蓉事件,成都金牛区唐福珍自焚事件发生后,在国务院即将废除恶法《拆迁条例》的今天,我们希望成都市中院能够以《宪法》和《物权法》等国家大法为准绳,维护我们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发表于 2009-12-27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社会啊。。。。

发表于 2009-12-28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子要是打的赢,早将这群贪腐的黑心肝虎狼之群武力解决!讲什么道理嘛,法律都是为他们服务的,都是假的。

 楼主| 发表于 2009-12-30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的话有道理,《宪法》、《物权法》、《刑法》、《合同法》等国家大法在当今的拆迁中都敌不过《拆迁条例》,当暴力拆迁任意羞辱国家法律已经是常态时,社会还有公正可言吗?!

 楼主| 发表于 2010-1-2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大于天,法治天下

 楼主| 发表于 2010-1-6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楼主)状告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违反《物权法》,强行裁决强拆我家合法私房一案,已于昨天(2010年1月5日)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十九法庭开庭,当日庭审结束。

    在震惊全国的上海潘蓉事件,成都金牛区唐福珍自焚事件发生后,在国务院已经公开表态将废除恶法《拆迁条例》的今天,我们希望成都市中院能够以《宪法》和《物权法》等国家大法为准绳,依法在判决中维护我们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同时感谢到现场旁听了本案庭审的朋友!

发表于 2010-1-6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们帮我也投一票啊。我帮你继续顶帖子!投HUA8848他是个好人。我当时没灌水但是无耻的版主为了选他要选的人把我的号封了不让我给他投票!http://bbs.mala.cn/thread-1635917-1-1.html点HUA8848他的名字就可以投票了!再次表示感谢!一定只投HUA8848哦!

 楼主| 发表于 2010-1-9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希望法律的公平正义不是只停留在纸上。

发表于 2010-1-10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判决结果如何?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审的判决还没有出来,感谢朋友的关注。
wkb

发表于 2010-1-12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相信中国的法律吗?法律从来都是为利益集团服务的,法律是统治阶级统治老百姓的工具,连这些都不明白吗?

发表于 2010-1-12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温总说;法制社会,法大于天;社会的正义和公平是政府的良心 顶长发.gif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相信中国的法律吗?法律从来都是为利益集团服务的,法律是统治阶级统治老百姓的工具,连这些都不明白吗?
wkb 发表于 2010-1-12 10:31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朋友的话其实很有道理。不过我们相信,官商勾结欺压百姓、违法乱纪、玩弄法律于股掌之间,可以得逞于一时,但不可能得逞一世。民主和法治是谁也阻挡不了的历史潮流,只要大家敢于起来顽强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也许在不太遥远的一天,法治的光芒会像太阳一样,会驱散乌云,把他的光辉长久的照耀在这片令我们又怨又爱的大地上。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一天的早日到来!

发表于 2010-1-14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0-1-18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普遍的暴力拆迁现象,司法无所作为,反而为虎作伥。立法部门长期容忍违反宪法与物权法的条例之存在。可以说,在拆迁领域,法律失声,暴力为王。
              
                                  ---秋风:堕落的中国和向上的中国---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拆迁条例》从一开始就建立在荒诞的法理之上,它已经并且还在制造着无数的不幸和血泪,它再也没有理由继续下去了。强烈要求立即废除《拆迁条例》!

发表于 2010-1-23 0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找《新湘报》可告,曝光

发表于 2010-1-23 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无产权证?可找《南方周末》

 楼主| 发表于 2010-1-24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朋友指点,我们将用各种方法抗争到底!我们的合法私房当然有产权证,可是在那些恶官奸商眼里,这些又算什么!强拆合法民房,这是连封建官吏都不敢突破的伦理底线。可是在这些官商做起来,就像家常便饭一样。我们相信,民主和法治总会到来,正义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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