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李旭:建议公务员与事业人员死亡抚恤金并轨
记者陈曦 王波 王洪江
2016年03月08日10:35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手机看新闻
打印网摘纠错商城分享推荐 字号
图为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凉山州会东县农牧局科教站站长李旭。(王波 摄)
图为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凉山州会东县农牧局科教站站长李旭。(王波 摄)
人民网北京3月8日电 (记者陈曦 王波 王洪江)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提高低保、优抚、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标准,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完善工资制度。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凉山州会东县农牧局科教站站长李旭建议,将国家公务员与事业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实行并轨,彰显社会公平。
李旭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以下简称事业人员)死亡后的一次性抚恤待遇存在很大差别。“我们单位就有这样的情况,因为身份不同,去世的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家属得到的抚恤金差异很大,有些家属就找我反映,希望能得到公平对待。”李旭说,由于执行标准不一致,导致同一单位死亡的人员因身份不同,得到的一次性抚恤金差异太大,有的甚至相差8~10万元。
对此,李旭建议,尽快调整事业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政策,适当提高发放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研究出台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双轨制并轨方案,实行国家公务员与事业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由双轨制转为并轨制,彰显社会的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