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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光霆

[群众呼声] 没天理!成都小伙抓贼,被砍了7刀,难评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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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9 05:47
应该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9 06:53
这个必须是见义勇为撒,中国的法律是些什么卵,前有我爸是李刚,现在见义勇为又有排他性了,说有排他性这个人你才应该被贼捅7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9 07:00
我个人认为,这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这本来就是我们中华民族应具有的崇高品质,更是一种良好的社会行为,如果,当时是我的话,我也会那么做。但是,在做之前应该先考虑对方实力,以及自身情况,这完全是介于双方之间实力大小的问题,若觉得自己完全可以战胜对方,那么,可以采取这种积极行为,但没有把握,茫然冲动,俗话说:冲动是魔鬼,最终使结果更不乐观,但是,目前身负重伤,建议在官方的帮助下,可以积累一出笔资金来进行治疗!这种精神也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但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我是叫大家学习这种见义勇为的精神,而不是学这种冲动,大家注意咯!我的评论结束,不求赞,只求看。评论者,来自宜宾的高中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9 07:04
应是英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9 07:36
小伙的行为应该表彰,应该申请见义勇为基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9 08:03
这样不算见义勇为?咱泱泱大国的公民,以后就算是看见有人作奸犯科,也只有报警眼巴巴的等着,让那些食俸禄的来建功立业,当英雄而不是勇为。

发表于 2015-12-19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抓贼就应该鼓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9 08:45
这都不算见义勇为,那就是支持小偷再偷,放胆偷!沒人敢抓……哪些定条款的人就是贼的同伙,支持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9 08:47
肯定是见义勇为了,现在社会太炎凉,以后谁还会做好事,什么狗屁规则,通通都是坑爹的,哎哎,说多了都是泪,

祝英雄早日康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9 08:54
不评,天理难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9 09:11
这是啥子政府嘛,这么简单的事都还要经过十几个部门审核,用人民的钱,养了一群白痴。我相信雷锋能活到今天,他的下场一样的悲惨,可能现在都还是童子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9 09:12
这是啥子政府嘛,这么简单的事都还要经过十几个部门审核,用人民的钱,养了一群白痴。我相信雷锋能活到今天,他的下场一样的悲惨,可能现在都还是童子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9 09:26
15882816069非要死了才算?应该灵活一点!中国就是这样!唉!年青人快点好起来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9 09:38
应该算见义勇为,社会需要这样有正义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9 09:44
当过武警怎么都打不过一个小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9 09:59
应该是见义勇为,是人们所尊崇的,如果偷别人的不是自己的,难道就不管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9 10:36
是见义有为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9 10:48
不管是偷谁的只要是偷,那就该抓不管是谁抓那都是正能量,靠警察抓,一天到晚哪有那么多警察呀,市民没有抓贼的义务,只有监督的义务,所有人都知道抓贼是很危险的,既然敢挺身而出的不是见义勇为是啥,我顶你,人退伍心不退,退伍不退色,是条汉子,没有丢老兵的脸,我支持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9 11:06
必须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9 11:36
小偷是评审他爹,他能让你当英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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