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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吴小翠

[四川手机报] 炒货店称自己的炒栗子"最好吃" 被罚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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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4 19:25
真心感觉无力,这个社会不知道该怎么生存……

发表于 2016-3-24 19: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对P民从不心慈手软,对自己出的事就到处找遮羞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4 19:28
这点小问题就遭罚款这么多!我真怀疑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哪个定的?真正的问题食品多的是,害得人们都不知道该吃啥了,这些执法部门为啥不去管,不去罚款呢?他们这样罚款,这些平民百姓能口服心服吗?这样执法真的太可恶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4 19:35
打着这些没必要的字眼行贪之为!!!!中国那么多实际的切切实实的问题东西存在不去查不去办理,倒是对这些你们反应的倒快!!!想想真是有点悲哀,这个社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4 19:48
狗屁法律专整老白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4 19:51
新广告法以什么样的形式什么时间通知到各个小商户和每个国民的…初犯不能采取教育告知的方式处理吗?      是我就不缴罚款…没执照一样买农民的东西……谁要拿国家的利民政策跟护民法规来压榨老百姓的话    我把我家的栗子拿谁家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4 19:58
只能说我们执法部门没宣传到位,才造成的。如果宣传到位,一个小商敢这样写吗?应该工商局承担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4 20:02
这就是助长敲诈,你若不接受敲诈,那接就搬个大的来压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4 20:04
能把芝麻当西爪,个最字二十万,70年代全中人取名不用彪字,.因林彪所产生,冇彪就得改想去彪或没有最值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4 20:04
想问问手机宝的各位同胞,手机网回的帖子对被罚的商家有用吗?要是没用以后就请不要浪费我的流量…要是你们对我们回的帖子有一点点尊重那就在网上招募一名公益律师,,律师一句农家的板栗,花生,瓜子是从地里种出来的,,,不是机器造出来的,,,看国家的对农副产品的法律是怎样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4 20:08
好黑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4 20:09
狗屁执法,都是他妈生儿子没屁眼的,该管的不管,管这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4 20:09
我希望国把这些字取消了,不然哪天我上街无意说出。糟凶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4 20:13
啥叫虚假广告,人家就用了个杭州最好的炒货店几个字,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了?给社会造成啥危害了?要罚人家二十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4 20:16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4 20:17
工商局?只有欺压老百姓。罚款坚决不给,要命一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4 20:18
小学生造句爸爸妈妈最好。罚款20万。桂林山水最美丽。中中国

发表于 2016-3-24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打的不打,只会打麻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4 20:23
太过分了,罚款太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4 20:24
这就是国家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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