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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癌症晚期偷车贼被踢几脚后死亡,车主过失致人死亡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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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1 21:27
本来法官的儿子就是小俞偷。还有什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1 22:01
只能说这小偷太聪明了,以后遇见类似情况叫警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1 22:37
狗屁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1 22:43
大家先搞清楚什么是缓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1 23:19
只是运气孬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1 23:27
我觉得打死小偷,不应承担责任,这样下去才不会有小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1 23:35
小偷不能和入室盗窃相提并论。当时小偷偷的是电动车,数额较小,不构成犯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1 23:42
什么狗屁法律,我们还怎么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00:47
我会劝解或报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01:45
你妈蛋,这社会小偷不多都不行,原来小偷是受法律保护的啊。

发表于 2016-12-12 02: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女子作为一个80后的宝妈,每天除了打理家里琐事和照顾孩子的起居生活外, 忙完这些以后,最舒坦最愉快的时候,就是一个人静静的坐在电脑前上上淘宝天猫,买一些自己喜欢或者家里需要的东西。我自认自己已经是一个非常精明的,会货比三家的“师奶”了,买东西都是这家比比价钱,那家看看,选一大轮才选出一件满意的商品,总觉得经过自己精选出来的商品才是性价比最高的,价钱最划算的,质量最好的。身边的朋友都说我是网购达人,的确我也买了不少东西了,单单一个买家号都3个金钻,快4个金钻了!也算是一个骨灰级的老买家了,很多朋友看到我买回来的东西,又便宜,又划算,都叫我帮买!朋友嘛。。帮帮忙是没问题的!直到今年某天。。机缘巧合我遇到了一个群,它改变了我的购物观念。。。。


        一天我闺蜜突然跟我说:七七!原来你之前买的玛卡买贵了,后来我也买了,足足比你便宜50元,我说不可能啊!我对比过价格,是要50多的。。(注:玛卡这个我只是举个例,完全无卖广告的意思)


       



        淘宝内部优惠券群,那些不能说的秘密(内部劵),不看一定后悔!


       



        闺蜜还怕我不信,于是她QQ发了个图给我,我看了后傻眼了!如图 :


       



        淘宝内部优惠券群,那些不能说的秘密(内部劵),不看一定后悔!


       



        整整差价是50元。。。。。。。我跪了。。有点想哭的感觉。。心痛多花了50元,买一样的东西!!! 我这个“网购达人”的一世英名。。。瞬间化为乌有!!!


        小女子好奇心特别强,觉得这事不可思议,于是问闺蜜是怎么做到的,她说是认识了一个朋友,那朋友是专门与各大天猫淘宝商家合作,能取得淘宝天猫的内部劵,帮他们推广爆款!在此之前相信大部分不清楚内部劵的朋友会问:什么是天猫内部劵?我后来知道后,也跟大家科普一下,所谓天猫内部劵,是由商家后台设置优惠券,没有公开在他的店铺展现给所有人领的,只发布给群主的内部群,只有群内成员才能及时领取到,并在券有效时间内使用它,就能得到群内优惠价!因为天猫是不对外,只针对内部发放的优惠劵 所以只有内部群人员才知道 真不敢想以前网购多花了多少钱啊 我只能默默的在心里说天猫的@#……%……*%……(省去N个字)啊,就给你们内部人员有优惠 我们这些常年在天猫网购的一点也没有, 太坑爹了啊!


        于是我叫我闺蜜把我介绍进那个群。。。加了群主后才发现,原来群主也是个80后的妈妈,人很NICE~~经过一段愉快的交流后,我终于进去了,群里面还真不少领天猫内部劵购买的特价产品,价格比平时销售的价格低很多,我当时也有点怀疑是不是真的。不过我喜欢冒险,反正也不贵,试买下呗,群里分享了一条优惠信息,如图:


       



       


       



        这是内部群分享的天猫品牌耳机, 挺便宜的就买个试试吧,于是打开抢劵的链接,领取10元内部优惠卷。


       



       


       



        之后点了立即领券下单 。。。。。鸡冻人心的时候出现了


       



       


       



        哈哈 超开森的,真的是5元。。。。5元还包邮能买到天猫品质的重低音耳机,晚上睡觉也偷着乐。


       



       


       



       



       



       


       



        10只记号笔,5元包邮,哪都买不着好不。。。


       



       


       



       



       



       


       



        关晓彤推荐的产品,天猫旗舰店,值得信赖!!领卷下单才29包邮,还2支!!爽爽爽 !!!


        以上我只是随机把群里面的内部劵消息的某几条发出来,因为实在太多各种优惠了。。有兴趣的朋友自己加群看下噢~~~买不买都无所谓的,没事也可以看看呀,最好先领了内部劵,因为不是经常有的,错过了别悔青了肠子噢~~~


        内部群每天把各种旗舰店的内部优惠劵进行群内实时通知,天猫商城所有商品的内部优惠消息第一时间分享到群里面,内部群只能管理员邀请进入,如果有想要领取内部优惠劵的朋友们可以加她让她拉你进群, 请看下图 :


       



       


       



        加她请备注:优惠券,才通过的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06:59
强烈建议判  法官去四川四医院  养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07:05
如果公安与执法人员抓犯人时,犯人中途死芒,执法人员有过实罪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07:41
法不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08:08
小偷是法官的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08:32
。,办11。。55 。5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08:44
这种判决是有勃社会正义和社会价值取向的。其实,保护自己的财产,也是一种正当防卫,这一点,法律应该增释更多的法律内容,以保护合法公民的正当权益。我们的法律,要惩恶扬善,要防止各领域的违法碰瓷行为,决不能让这种人的目的达到、让合法正义的公民为他的违法碰瓷行为背黑锅、为他付出冤屈的代价!象我们看守所,死了一个贩毒吸毒自杀的人,仅然赔了他几十万,我在想,如果责任民警自杀了,会得到赔偿吗?公理何在?这是社会的悲哀和讽刺啊!……

发表于 2016-12-12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看清楚再骂啊....是有期徒刑三年,缓期3年...说白了...就是3年之内没有违反刑法的行为,和不承担责任没有任何区别的,小偷是不对,但是也罪不至死啊,毕竟是把人打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09:13
法律不保护遵纪守法的平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09:16
什么有钱,有事,有关系就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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