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我成了“居心叵测”的人,那我就坏到底吧:
1、你改建时把户籍在外地的人算其中,这是说你外地户口在四川建房的原因。
2、从官方的回复看只有一处宅基地,且还不是你所说的危房!如果对比你和官方回复的图,一个垮塌的房屋,和一栋楼房是同一处宅基地?
3、村镇最大的错误在于,在你们的楼房修好后,没有告诉你你们的老房子现在属于集体土地的一部分,都不是你们的宅基地了。按照物权法,你们只有房屋余值了。
4、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只要村镇批准了,你们同村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起诉你们侵占集体利益,多占农村集体土地。
以上观点所涉法律为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不相信我说的可以随便找一个律师咨询。瞎胡闹了还瞎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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