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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duo

[呼声回应] 成都市6医院ICU恶意隐瞒病情消费患者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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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2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说ICU是争分夺秒治病救人的地方。而这里却是用来敛财的,是置患者生死不顾、争分夺秒抢劫病人钱财的所在。没有他妈的卫X委存心袒护,黑医哪来的肆意妄为的底气。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7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窥一斑而知全豹,,不花一分钱,就可以看一出荒谬戏,就可看到天生的存心袒护


    收费清单上195次的电按摩收费共计1950元(住院期间家属不知道有这些电按摩),将此事(还有其它事项)反映 给成都市卫X委,该委对于一个病危高龄患者一天平均6次还多的按摩次数是否合情合理并不调查而是采用黑医的说词答复说“根据病情需要给予患者每天6次的电按摩”,即使这样完全 按住院时间来算,也多 了三次,,在本人反复几次的追问下,卫X委、医院才不得不承认多收了三次的费用(好象连基本算术都不过关)。

      今年 看到了下列资料:1、中国医药科技大学出版社2017年出版《医疗器械安全知识读本》第174页第一段  按摩早晚各1次即可    /  2、《临床常见疾病护理常规》医院护理工作手册丛书第四军医大学 出版社2017年出版第848页(一)2康复护理(4)按摩每日1--2次/   3、浙江科技出版社2012年出版《图解按摩健康手册》第41页2、禁忌证  a年老体弱、病重极度虚弱经不起按摩者/  4、2013年化学工业  出版社2013 年出版 《最简易对症按摩 》“久病、年老体弱身体虚弱经不起轻微手法作用者,应慎用按摩以免造成昏迷休克”    5、其他书籍  在此省略  、、、  由此可见上述资料1、2说明每日按摩1—2次仅针对一般患者,由上述资料3、4可知对于病危者基本上不能用。

     再次将上述依据反映给卫X委,该委不理,、、说他不懂,,,这些书的内容不是法律规定,这种答复荒不荒唐?

   

     正常人一日三餐,法律也并未规定。当妈不容易,就这智商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花一分钱看了无耻而拙劣的戏码又哪能不付出代价。
感受的是无赖下作的表演,“收获”的是一堆令人作呕的恶心

 楼主| 发表于 2018-10-24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XXXXX X            ?
那就再来一出表演好了

 楼主| 发表于 2018-10-26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住院期间,某医生不知是无意还是有心,说了一句  其主任是治疗帕金森方面的专家。是这方面专家又怎样?当时我们对这句话并未在意更没放在心上,因为父亲进这个ICU的病因并非是缘于这个多年的慢性病。

 楼主| 发表于 2018-10-26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后来收费清单中居然有三个院内会诊 的收费。    现在看来这话更可能是  听者无意而说者有心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院内会诊  的项目内涵;    因病情需要在医院内进行的科室间的医疗、护理会诊。
而这里,它治不好、药没效的性命攸关的病反而是不需要,而无关紧要的慢性病的会诊却成了病情需要。想来钱,随便安点儿名目就行

 楼主| 发表于 2018-11-4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32天三次院内会诊,其中神经内科就占两次且分为神内A、神内B,这种对病人的主要病情完全无关的会诊,本人向市卫x委进行了投诉,于是该委开启了挤牙膏式表演:

 楼主| 发表于 2018-11-4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回
”、、、、、,真正危害生命的是肺部及褥疮感染, 且该ICU主任据说就是神经内科治帕xx的专家,还有必要找其他科室(神内扯得上关系的只有患者的帕xx为何还要分神内A\B)会诊? "
答复:“接到您反映的有关问题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 因患者合并帕xx病、xxxx骨折,故分别请院内神经内科(两次)、骨科会诊(一次)协助诊治。、、、”

美其名曰高度重视的调查答复就是一句废话,不过是将ICU的说辞重复一遍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9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诉求人愿意听废话,于是有了第二次
:1、尽管我们当时并不知有病危通知,但下病危跟帕XX、右XX部骨折有关系吗,帕XX已多年,骨折专科医院已照片需要进行会诊吗?会诊后对这两种病的治疗没采取新措施治疗手段前后没任何变化。会诊的作用体现在哪?2、该ICU主任据说就是神经内科治帕的专家,还有必要找其他神经内科的会诊?而危及生命的另一项褥疮感染一个月不用进口药伤口发绿一直隐瞒不告知详情耽误病人的治疗这是对一个病危患者应有的治疗吗?自己都是专家了还怕诊断不好还要重新去请其他科室的来会诊?此人就这么看重 这个帕XX、?一方面对危及生命的褥疮感染不进行积极有效治疗另一方面却对患者常年的帕XX倍加重视,这说得过去吗?3、且神内扯得上关系的只有帕XX为何还要分神内A\B,该院不可能A也治疗帕金森B也治疗帕金森,为何要分A和B来收费?
答复:关于神经内科分A/B的问题,该院神经内科有两个病区,分别为A区和B区。若您对医院的诊疗存在异议,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再次建议您:一是与医院协商、、、、、、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9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上又是废话,对投诉的实质问题根本不予理睬。但废话中也不难看出,此I地对帕XX倍加“重视”,一种病两个病区治

 楼主| 发表于 2018-11-23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两次都以废话回复,第三次
:1、你们回复“该院神经内科有两个病区,分别为A区和B区”,请问A区和B区都看帕XX吗?该收2次费吗?2、“帕 XX已多年,骨折专科医院已照片需要进行会诊吗?会诊后对这两种病的治疗没采取新措施治疗手段前后没任何变化。会诊的作用体现在哪。”你们不回复。3、(暂略) 这些都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还记得我曾多次反映的最终认定为没有的所谓”院前急救”吗,你们开始居然回复我说“符合物价的收费规定”,请问你们当时是如何调查的?
回复: 接到    XX 投诉“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的投诉件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如下:  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分A病区和B病区,都诊治帕金森。患者第一次会诊是 2014年10月21日ICU医生请神经内科医生会诊了解是否可以转科,神经内科医生会诊后建议:目前肺部感染仍然存在,继续ICU治疗,并调整了多巴丝肼片的剂量,当时该医生在A区值班。第二次会诊是2014年10月29日ICU医生再次请神经内科会诊了解多巴丝肼片的剂量是否还需要调整,医生会诊后建议:继续基础疾病治疗,在美多芭基础上加用森福罗口服,当时该医生在B区值班。神经内科同一个医生对该患者进行了两次会诊故收取两次费用。               若您对医院的诊疗存在异议,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再次建议您:一是与医院协商解决;二是可向      ;三是还可向      提起诉讼  。                        

 楼主| 发表于 2018-11-23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我等平民在反映问题的时候,必须具备十分努力和十二分耐心。
同一投诉在历经三次时,这监管部门才能将问题稍稍答复到最初的问点

 楼主| 发表于 2018-11-23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成都12345网络理政平台————市卫X委 职能职责
     、、、、、、、、、
“5、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机构执行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监督管理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负责无偿献血日常管理工作。”

而本人所感受到的这市卫X委 的职能似乎始终只有这一个:我们建议你1、2、3、#我们再次建议您1,2,3,#。在你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你不管,统统是让人向法院 起诉一类的建议,你这个部门是不是该撤销了呢?或者将这第5条职能职责直接删除,就永远都没有你委的职责

 楼主| 发表于 2018-11-25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院内会诊“该ICU主任据说就是神经内科治帕的专家,还有必要找其他神经内科的会诊?”这个问题本人前后问了二次,该委都不回应说明了什么?又在刻意回避什么?
    第三次投诉,本人没有再次深究“该ICU主任据说就是神经内科治帕的专家,还有必要找其他神经内科的会诊?”这个前两次都拒不回应的问题。不知是不是 没了这个因素,终于、终于,该委对第三次投诉进行了稍稍切题的答复,而这个调查后的答复不过是医院的一面之词,但若是客观事实,即使一面之词也无妨。那么如若是事实,为何在第一次第二次都不回复?不知道是这医院头两次没有准备好说词还是作为政府部门的懒散拖的习惯性?转述一个早已存在的客观实情,用得着要历经三次反复?而且就 这第三次的问题投诉,X委用了多少时间?如下:
市卫生局签收工单。处理时间2018-01-02 10:28
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审核市卫生局延期申请(通过)处理时间2018-01-08 09:22
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审核市卫生局延期申请(通过)处理时间2018-01-15 09:27
市卫生局提交办理结果处理时间2018-01-18 11:15

 楼主| 发表于 2018-11-25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院内会诊之前已经投诉了两次,x委也经办了两次,到了第三次,还得从头再来,用时总共12个工作日,而网络理政平台写信须知(四)市民来信反映的问题,承办单位回复时限一般问题5个工作日,复杂问题10个工作日,疑难问题15个工作日
这个基本问题在这个以  
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机构执行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     的政策、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           为职责的部门手中生生整成了疑难问题。一个小问题  前后三次投诉终于有了一个看上去较为切题的答复,三次答复总计历时20个工作日,这 ----是不是有点“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芭半遮面”的味道?


 楼主| 发表于 2018-11-27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某医生说“该ICU主任是神经内科治帕 xx    的专家”,这颇有点近水楼台之意。俗话说“近水楼台先得月”,“肥水不流外人田”。而根据X委“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的结论表明,这个ICU却是极其“无私”“忘我”,所作所 为显示的却是:近水楼台不得月,肥水偏流外人田;这一反常态之举,又是一种怎样的“境界”?

 楼主| 发表于 2018-12-4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笑,一个危重病患者的非主要的慢性病症,值得如此关注。ICU,是一家医院中综合性极强的地方。堂堂一个ICU主任,应该是”通晓各科专业和基础理论知识,具有卓越的管理能力,丰富的处理危重患者的经验“,主治医师也”必须备有多专业学科的知识,独立而全面地处理各科危重患者的能力“。而这个所谓主任,和主治医师,天天都能接触到患者,(这个ICU当时也最多就12个床位有时也并 不饱和并且也不是所有的患者都患有这个ICU最为关注最为重视的帕 xx)危害性命的病治不好却极尽隐瞒,若某人真的是出于对患者的极度关心,极想对这个非主要病症进行治疗,稍稍、顺便利用一点点时间就可,、、、,反而,非要舍近求远要另外的对患者情况事先并不清楚的外科室的人,要一个脚痛医脚,头痛医头的专科人员来,要向TA介绍这20多天的用量、非要TA来告诉 这些ICU的专业人员,”患者的肺部感染仍然存在基础疾病需要在ICU继续治疗“?这些ICU的专业人员都是木头什么都不懂?为了平白无故白得一点钱,连面上的皮都不要了,也真豁得了这张脸,当然——本身就不要脸。

 楼主| 发表于 2018-12-4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笑,ICU中的患者,病情是否好转是转其它科室还是继续在此治疗,这种专业判断ICU中的专业人员却自己判断不了(处理危重患者的能力就更可想而知 ),  非得要另外的科室来人来说患者基础疾病未好还需要在ICU继续治疗,这混帐地方,不害人才怪


 楼主| 发表于 2018-12-9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特级(特别)护理之定义“含24小时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测量生命体征,记特护记录,进行护理评估,制定护理计划,作好各种管道与一般性生活护理”。
特级护理的收费按每小时计费,一秒钟都会不少。“24小时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是怎么做的?“严密观察”会看不见伤口变绿?每天换药看不见伤口恶化?故意隐瞒,只认钱的东西!“严密观察病情”的ICU的“专业人士"们,患者肺部感染是否好转是否可以不再留ICU继续治疗你们一点不清楚?还得费心劳力地一天到A区、又一天到B区去找一个并不尽“严密观察病情”义务的外科室人员来告诉这些该尽责的东西,“患者仍然存在基础疾病需要在ICU继续治疗”。本应是与死神争分夺秒抢救患者生命的ICU,就是这样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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