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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明确正当防卫界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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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明确正当防卫界限标准
最高检发布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明确正当防卫界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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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2:31
死的好,全球人民发来贺电,死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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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2:31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这种人不被砍死有可能就危及其他人的生命,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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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2:35
这样的法律早就应该明细了,让危害社会的人应受到惩戒,社会才会平安和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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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2:35
法,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惩恶扬善,不应受西方什么标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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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2:35
法???对负不同的人 会有很多不同的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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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2:36
为什么没有新闻人来访我,都是要大事死多了。才有人串???
我打工为工资吵起来报警,在派出所调解室,老板还打我,呼叫打人啊,民警来把我,足手匙着关六小时,因,老板65岁他老婆45岁离职老干部,本亍市人,要工资法院我诉讼费负,还天天法院传票我打老板,我就不收传票,死也服我自己,
诉讼派出所执法判违法。判我五十元诉讼费,
这就是,行政?公民?七个月的判决???
公民该死吗?写材料八百至一千,请律师八千至一万,打小工的工民受存一切官场吗?政府。权。钱。人情关糸。公民违法也知点???
人生的伟大!死的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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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2:36
别人要杀人,被杀反抗把人杀了还有罪。那干脆法律归定一条,有人要杀你,你不准还手。还手就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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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2:38
最高 法 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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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2:39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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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2:40
西方所谓的人权,不分善恶的法并不可取,我自有几千年的优良传统。怎样治国理政,西方却是应该学学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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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2:42
天下乌鸦一样黑,那么多坏人没有抓住。那么多贪官不去抓。不要弄虚的.来点实际的.把贪官全杀了,我看那个黑社会的还敢出来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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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2:42
不讲四川。六川都无法。因当今人生,不吃饭,靠空汽的人吗???
公民一样要空汽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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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2:44
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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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2:46
我记得有一个新闻,有一个男子拿着斧头冲进民宅砍人,后反被杀害!最后杀人的进去了,我想问问,这算防卫过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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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2:48
这才是法律的公正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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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2:49
我没理解错吧,电动车主不用判刑了。终于是正当防卫了,好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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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2:50
“重要危害安全行为”谁来界定严重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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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2:51
“严重危害安全行为”谁来界定严重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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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2:51
有的地方认为,这正当防卫,比如歹徒对你抢中带杀案例要等到歹徒把你抢了再杀你一刀,你才能勉强实施正当防卫,要么逃跑,要么反过来制服歹徒,这样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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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百呈
生百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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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8-12-20 12: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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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杀 痛快 开个车里车里还带了刀 这是想干嘛 想起一句话 不作死就不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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