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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最高检发布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明确正当防卫界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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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3:49
绕来绕去只是弄法确不提人性天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3:50
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3:51
属于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3:53
英明决策。这也是广大网民共同力争的结果。人在自卫过程中因情绪情境影响难免失控,并非主观行为。所以因自我保护而被法律绳之以法,让人难以接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3:54
早就该这样了,对于以前因为被判防卫过当的案子全部改判。只错能改才不会让老百姓觉得凉了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3:55
有些交通事故,不是机动车违法而是其他无视交通规则出现的伤亡,这样案件好多存在不合理的判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3:55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3:55
你这样的杠精,真是无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3:55
这社会上垃圾该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3:56
这种应该是没有太大的罪。没有反抗就给他弄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3:59

可能存在防卫过当这一句话正当防卫这4个字起着完全的冲突,于事实就存在争论,两面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4:05
窗子修结实点,方便攀爬,不然小偷手滑摔死了,各位没钱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4:07
当伤害正在侵犯时。还得花时间考虑他这一刀砍过来是不是对我的重大伤害.等考虑完毕,我自己也牺牲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4:08
只要是非法入室,不管产生什么后果,都不应该防卫过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4:10
现在世道不一样了。没有发生重大案件,报警也不用。弄出大事情呢,一下就有人管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4:12
所有大事都因为小事。而发生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4:13
我连续报了两次警,连警都没出,打个电话问问就是了完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4:14
支持于海明案例性质属于正当防卫的判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4:18
我家正在装修的房子,由于还安装防护栏,小偷三番五次的翻窗甚至打破玻璃窗进去室内偷盗,虽然损失不大,但这样却给我家人带来了心里的恐惧,报警以后警察也只是来查看一下,做了简单的笔录,并没有派人进行蹲点,侦破,对于这种入室盗窃的贼,当面对面时,如果将其打伤或者打残,法律应该怎么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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