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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最高检发布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明确正当防卫界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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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4:27
法律是公正的,只有确实认定属于哪一类刊,就得就事而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4:29
好复杂读不明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4:31
这些所谓的法律砖家叫兽,净他妈扯淡。假如说,一个人持刀(枪)抢劫银行,因银行工作人员不抵抗,成功抢得10万元,抓获后应判死刑。而另一人夜间抢劫银行,因值班人员为保护国家财产拼死抵抗,该犯连杀二人,再由于夜间大额资金归库,该犯一无所获。那么该犯被抓后是不是应无罪释放?因为,他的动机是抢钱,确实有没抢到钱,连杀二人只是因值班人员妨碍抢劫,不得已而为之。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所以,最高检英明,使遵纪守法的公民免受“防卫过当”的绑架,不能正确实施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4:33
说你吗的屁话多,该立法为谁先动手,如被反杀当活该,那样才得民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4:41
迟来的正义公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4:44
还有一种不好的风气,就是做了好事,看见大爷大妈在路上不好,赶紧去救,后来反成造事者,赔医药费,法院说,保护弱势群体,这话不对,应该保护公理,公德,保护实事求是才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4:54
终于不用害怕黑社会的小混混了,不用害怕那些欺软怕硬东西了,老实,循规蹈矩的人,可以翻身农奴把歌唱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4:56
这种判罚合情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5:01
终于说了几句人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5:12
463762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5:16
前几天有个强奸别人老婆的被受害人老公杀了的,受害人老公被判刑了,不合理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5:19
社会舆论压力太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5:19
个人认为朱凤山应该属于正当防卫,第一,被害人是酒后行为,这不可控的因素太大。第二朱某已经多次警告被害人不要进入。第三,朱某实际年龄也应该有50多了,被害人正值壮年,拿刀只是平衡实力。第四,主某杀人时的主观想法并没有故意,否则也不会先报警,而被害人强行进去,你会认为他是进去让你倒杯茶坐下好好谈吗?所以一个老汉面对一个强行入侵的醉汉,你要让对方先动手在来防御,那是没有机会的,酒后的人胆子不是一般的大

发表于 2018-12-20 15: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x 发表于 2018-12-20 10:37
有人到我家来敲诈,打人,故意弄点伤在自己身上,公安机关反而说我家无理,关我,强行赔钱,这样的冤枉案怎 ...

要有证据!视频监控录像记录最好!当超越底线,一定要反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5:22
法律正义的体现公正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5:29
正方防卫为什么一定是正在进行呢?如果被一方长期暴力殴打,威胁说反抗,报警就杀了你,终于有一天忍受不了,将人杀了,这不算正当防卫?杀人者是真的觉得被杀人威胁到了他的人生安全呢?
请多参考其他国家地区的案例,原来法律不合理的地方就要修正,法律从业人员有责任推动法律的进步与完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5:37
正能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5:50
终于有一次是正义而得民心的案子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6:01
酒驾加持刀行凶这种还有的辩?死了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16:04
修改得好,惩恶扬善,适合社会发展,这也百姓期盼的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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